【亲爱的爱上你】 【从那天起】 【甜蜜的很轻易】 【亲爱的别任性】 【你的眼睛】 【在说我愿意】 【亲爱的爱上你】 【恋爱日记】 【一整瓶的梦境】 【全都有你】 【搅拌在一起】 【亲爱的别任性】 【你的眼睛】 【在说我愿意】 【……】 【……】 他们带着疑惑,也带着不解,专心的听着这首歌。 没有人开口,甚至还在脑子里回味歌词。 等到整首歌的旋律都没了,一群人这才回过神。 “这……这首歌……” “就很平常的词!” “对呀,我感觉很普通,最多就是歌高级作曲人的实力了!” “伴奏是真不错,唱的也不错!” “但是,这首歌现在在我脑子里旋转!” “我也是!” “这首歌莫不是有毒吧!” “不过,这样的小情歌,我还是第一次听!” “以前听的都是后悔之类的歌!” “感觉……怪怪的!” “我听歌的时候,想到了我十七岁暗恋的姑娘!” “我也是!我十五岁喜欢的那个女孩,我一看她,就忍不住开心!” “我那迷人的白月光呀!” 几个作曲人忍不住小声的交流了起来。 夏民看着脸色不太好看的何友军,暗暗的摇了摇头。 这首歌,节奏轻快,旋律动人,最重要的是清新随意,朗朗上口。 按照他们作曲人的角度来看,这首歌似乎并没有什么深度。 但……真的架不住旋律和歌词太上头! 一切戛然而止的时候,他们甚至有点失落。 这该死的甜蜜感! 他们刚刚在听歌的时候,恐怕不约而同都想到了年少的自己。 美好的青春,义无反顾的奔向爱情! 那时候,没有外界因素的干扰,全凭着心中那满腔的喜欢。 纯粹而干净。 别说其他作曲人了,就连夏民心里都有点回忆青春。 整个桌子上,只有一个人无法代入。 那就是何友军! 作为一名王牌作曲人,他自然听出了这首【告白气球】的独特之处。 明明深度上比不上自己的歌,但却能让更多的人代入。 因为无论是谁,无论是男还是女,是中年还是青年,他们都有青春! 青春,那是春风得意马蹄疾,心中有的,也是那情愫懵懂时一眼喜欢的人! 纵然他很不愿意承认,但这首【告白气球】,确实超过了他的【野风】! 此时,整个酒桌和听歌之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听歌之前,一片欢快和喜悦。 听歌之后,各自沉浸在自己的青春回忆之中。 甚至都忘记安慰何友军。 至于之前何友军开玩笑说,要是秦凡的新歌能比何友军的好,那何友军就吃老张的袜子的事情,早就被他们忘在了脑后。 不过,就算记得,也没人会提这事儿。 毕竟大家都是作曲人,而且还是朋友,输了就很难受了,何必再给好友添堵呢? 是的,他们听过秦凡的【告白气球】之后,心中已经判何友军输了!! 何友军的新歌【野风】,他们早就听过好几遍了。 但目前为止,他们都没记住里面一句完整的歌词。 而秦凡的歌,他们就听了一遍,现在脑子里全是那句【亲爱的,爱上你那天起,甜蜜的很轻易】。 然后,就脑子里不自觉的想跟着哼。 这歌简直太容易上口了! 清新随意,朗朗上口,有温馨又轻快! 甚至含有少年一往无前的勇气! 这符合秦凡的人设! 大二在校生,可不就是主打一个一往无前嘛! 所以,何友军想赢的话,实在是太难了。 因为没有任何机会能让秦凡输! 龙国就一个音乐播放器! 而且还是官方操作的! 官方有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禁止任何的刷榜行为,来破坏公平! 所以,秦凡拿什么输? 连他们这些作曲人听了都想下载,那些爱听歌的,怎么可能拒绝? 终于,在青春记忆中回过神来的众人,看向了坐在何友军旁边的夏民。 他们如果没记错的话,在十二点之前的两分钟,他好像说过…… 何友军这次可能会栽一个跟头! 然后他们还不相信! 结果现在才十二点零六分,就印证了夏民说的话。 何友军果然真的栽了一个跟头! 但大家什么都没说,这种情况下,任何安慰,都等于扎刺。 所以,夜宵是没有办法继续了。 一桌子的作曲人,看了看时间,都开始找借口离开了。 当然,离开的时候,还是留下了一两句安慰的话。 而夏民,只是叹了一口气,拍了拍何友军的肩膀,最后离开了这里。 他本来想说点什么,但这一刻,他觉得没什么可说的。 因为在之前,他都已经说过了。 是何友军自己一意孤行! 一个包间,只剩下何友军坐在位置上,仿佛被人抽空了力气。 就坐在那里,目光盯着桌子上的残羹冷炙,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 …… 而另一边,浦江区一栋别墅里。 霍峰和经纪人,也正在听秦凡的歌。 “方哥,你觉得这首歌怎么样?” 霍峰边听,边问经纪人方彬。 经纪人看了看霍峰,没有说话,但看表情,已经暴露了许多。 霍峰和秦凡不一样,虽然都参加了选秀节目,但是霍峰属于早就出道了的。 只是霍峰签约的娱乐公司太小,导致他出道多年,依然不温不火。 直到参加了天籁之声的选秀节目,这才开始在各种选拔赛里脱颖而出! 后来从三十二强比赛开始,他和秦凡,就成为了强劲的竞争对手。m.biqubao.com 但他们一直都没有对上,至于一直在打败别人。 直到四强赛,半决赛,两人才算真正对上。 但两人一直都打得有来有回,不相上下。 后来,总决赛的时候,秦凡以微弱的分数,赢得了总冠军。 霍峰对此,一直都是不太服气的! 在霍峰看来,秦凡长的好看也算是为分数添砖加瓦了! 在两个人实力不相上下的情况下,长的好看的人,自然会占优势! 所以他的心里是一万个不服。 这次发新歌打擂台赛,除了公司想要压友谊娱乐一头之外,就是他想和秦凡再较量一番。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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