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别光顾着给我夹,你自己吃,不是吹牛,姐的手艺外头可是吃不着的,你快尝尝。” “大家伙儿都别让来让去的了,自家人,想吃什么自己夹,不用那么客气。” 陈东阳看着这满桌的菜,忽然就没了胃口。 他的胸口堵得厉害,好像心里提着的那股子劲儿一下子就泄了。 如果薛梨花过得不好,他一定会理直气壮地站出来,不管付出什么代价也定要将她抢回来不可。 可是,村里那些人说的都是假的,薛梨花嫁到赵家村没受苦,反而过得挺好的。 这赵云风,也对她很是在意的样子。 那现在,他算什么呢?他还有什么立场要求带她走? 整整两年,他没有一天不再思念她。 他拼命地想让自己变成她喜欢的样子,然后等着有朝一日,扬眉吐气地将她抢回来。 如今,他的希望他的憧憬就这么破灭了,怎么可能还有心思吃饭呢。 想着想着,他的眼眶便红了。 那种不想放弃却又找不到理由不放弃的感觉,若不是亲身经历,旁人怕是难以体会分毫。 他觉得他的人生好像突然变没了方向,失去了动力和目标。 “那个……我突然想起来,家里药没了,我还得去公社那边给我妈抓药,一会儿晚了怕是要关门了。” “我先去了,你们慢慢吃,回头有时间我再过来。” 事情到底还是变成了她不想看到的样子。 薛梨花气恼地瞪了赵云风一眼。 都怪他,非要吃这种干醋,处处针对人家。 一个大男人,竟然跟个孩子一般见识。 赵云风也觉得自己做得有些过分了,刚想开口试图缓和一下。 可没想到,陈东阳说完后,便直接起身走了出去,转眼便不见了踪影。 孩子们的关注点都在饭菜上,自然没发现有什么不对。 可薛国伟和谭丽娟是过来人啊,多多少少瞧出了一些端倪。 他们对视一眼,都有些惊讶。 东阳这小子莫不是喜欢他们家梨花?以前怎么就从来没发现呢? “东阳这小子,这么大了还是个孩子脾气,风风火火的,这说走就走了。” “梨花,你俩从小一块长大的,找个时间,跟他好好聊聊吧。” 谭丽娟看破不说破,只是拿话点了点她。 她一边说着,一边往薛梨花的碗里夹肉。 薛梨花点头应下,但手上一时没反应过来,想都没想就把肉转移到了赵云风碗里。 她的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熟练得不能再熟练了。 谭丽娟的动作一下子便僵住了,愣愣地看着两个人。 这孩子到底是怎么回事? 若说刚刚是为了做给东阳看,现在也没外人了,她怎么还是如此? 难道她在婆家连吃肉的自由都没有吗? 是以才会养成了这般熟练的习惯? 如今这还是在自己家,肉都紧着往男人碗里夹,那她在婆家得被欺负成什么样啊! 往日的薛梨花,彪悍狂躁,像头大黑熊一样,她虽然总惹祸,让他们愁白了头,但好歹不会被人欺负。 如今这闺女倒是温顺了,像只小绵羊一样,可他们却更愁了。 虽然小绵羊确实比大黑熊可爱多了,可在薛家二老心里,那头大黑熊才是他们的女儿啊! 他们宁愿她去欺负人,也不愿意看到她被别人欺负! 玉云乡在整个来滦县来说算是粮食大户,是比较富足的乡镇。 当初让闺女嫁过去,也是因为看中了这一点。 他们至少得保证,就算有一天他们没了,他们的孩子也不至于挨饿受冻,没有饭吃。 可如今呢? 这孩子居然连块肉都不敢吃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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