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云风闻言,只能如同英勇就义般地硬着头皮走了过去。 翁婿二人就这么在堂屋的饭桌旁坐了下来。 赵云风低头不语,薛国伟随手抓了一把花生米放到两人面前,又将一旁的酒坛子拿了过来。 赵云风瞄了一眼,发现桌子旁的一个角落里,放着不少的酒坛子,一看就是老酒。 看这坛子的大小,少说一坛子也得有个五六斤的样子。 薛国伟掀开盖子,屋内顿时酒香四溢,果然是好酒。 “咱爷俩先喝着,让她们娘俩慢慢做。” 说着,薛国伟拿起一旁的土碗,倒上大半碗,一仰头,便一饮而尽。 赵云风在一旁看得人都傻了,这哪里是喝酒啊,怎么看着跟喝水似的呢? 谭丽娟去灶房剥了几个皮蛋,切了角,淋上蒜泥姜末和醋,准备端出来给他们下酒。 结果正好撞见薛国伟端着个土碗喝酒的这一幕,忍不住数落了两句。 “你少喝点吧,你见哪个像你这么喝的!今天闺女女婿都在,你别回头喝醉了又开始说胡话!” “之前那坛子,我就一眼没瞧见,两三天你就给我造没了。” “你没听人家说吗,喝酒伤身,你就不能稍微控制么!” 薛国伟受不了她的唠叨,便开始赶人。 “行了,知道了,你赶紧忙你的去吧。” “今天这不是情况特殊么,小赵难得过来一次,我们爷俩怎么不得好好喝两口么。” 说着,薛国伟又给自己倒了半碗,再次一饮而尽。 赵云风坐在旁边,看得是目瞪口呆的。 他现在终于明白薛梨花的酒量为什么会这么好了,敢情是遗传啊! 赵云风不禁有些犯怵。 看这个架势,要想陪他这个老丈人喝高兴了,恐怕不容易啊。 这可是场硬仗! 他拿起一旁的酒坛子,给自己倒了一碗,随后举起来,诚惶诚恐地说道。 “爸,我敬您,今天我陪您好好喝点。” 两人就这么们不吭声地喝着,一连干了三碗,薛国伟却一句话都没说。 赵云风觉得这简直就像是钝刀子割肉一般,让人无比煎熬。 他想了想,最后决定,还不如自己主动请罪,请求宽大处理呢。 思及此,他看向一旁的薛国伟,轻声说道。 “爸,我知道我以前做的一些事确实挺混账的,一定惹您生了不少气。” “我先为我之前做过的混账事跟您道个歉,今天您要打要骂,我都接受,毫无怨言。” “我只希望过了今天之后,咱们前尘往事一概翻篇儿,您能再给我一次机会,看我今后的表现。” 薛国伟见他态度如此诚恳,心里的不满总算是消了一些。 他终于开口说话了,然而这第一句话,就让赵云风直冒冷汗。 “过去的事咱们就先不提了,小赵,我就是想问问你,你们是不是虐待我家梨花了?” 赵云风属是被吓了一跳,手上猛地一抖,碗里的酒直接洒出去了不少。 虐待?这话从何说起啊! 他承认当初婚礼上他确实是混账了一些,但就算他再不喜欢,也从没想过要虐待薛梨花啊! 这两年他虽然一直不在家,但他爸妈他是最了解的,一向温和,与世无争。 他们若是虐待薛梨花,老爷子的腿又怎么会伤成那样呢。 他去抓山鸡,还不就是为了让薛梨花吃上口好的嘛。 不仅如此,他每月寄回去的津贴,他们也全都交给了梨花保管。 如果非要说欺负人,那按着小芳之前信里头说的,也该是梨花欺负他们才是。 当然了,这些都是以前的事了,如今他是绝对不相信梨花会做出这样的事来的。 可他的老丈人,为什么会觉得他们家联合起来欺负薛梨花了呢? 而且还说得如此信誓旦旦的模样。 这简直就是天大的误会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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