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前这个姑娘,不太像他的女儿,可又实实在在确实是她的女儿。 那眉眼,还有那笑起来露出的两个小梨涡,这就是他的梨花啊,绝对不会错! 他们不过分开了两年的时间而已,可为什么,如今她不仅模样性格大变,就连曾经最爱的肥肠都不喜欢了? 以前,他每次只要杀了猪,别人根本都看不到他家的肥肠。 知道自家闺女爱吃,所以每次都是一点不落地全部留了下来。 “咋就不爱吃了?你以前不是最好这口了吗?” “闺女,都回家了,敞开吃,别惦记着给我们省钱,这点钱爸还拿得出来。” “哦对了,除了这个还有糖水鸡蛋,你放心啊,今天爸都给你安排上,要多少有多少,管够!” 薛梨花此刻的心情在两个极端来回拉扯,欲哭无泪。 一方面薛国伟的父爱让她感动,另一方面又觉得这份父爱有些过于‘沉重’。 不行了,看来这次她必须使出自己的杀手锏了。 “爸,你误会了,我的意思是,我现在不爱吃以前那种做法做出来的肥肠了,因为我发现了更好吃的做法。” “这样好不好,今天你们休息,我来做饭。” 她这话一出口,薛国伟和谭丽娟都被吓得不轻,一个个惊得下巴都快掉了。 他们家这女儿居然还学会做饭了? 惊讶过后,老两口又忍不住担心起来。 这两年这孩子在外面到底都经历了什么,才会有这么大的变化? 可眼下显然不是询问这些的好时机。 难得薛梨花主动要求,薛国伟自然也不会打击她的积极性,点着头应道。 “好好好,闺女说啥就是啥,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孩儿她妈,你一会儿去灶房帮着打打下手,梨花啊,你需要啥,就告诉你妈。” 一行人就这么一边说着一边往家里走去。 到了薛家,一进门,赵云风便开始紧张起来。 他心下忐忑,生怕老丈人他们跟他翻旧账。 没办法,谁让在这件事上,他确实心虚呢。 想当初他跟薛梨花结婚的时候,他在婚礼上的态度,委实是有些说不过去,或者说,挺欠揍的。 进了堂屋后,薛家二老对他的态度确实显得有些冷漠。 他们也没招呼他坐,只顾围着薛梨花转。 赵云风顿时更加紧张了,戳在那里,有些不知所措,最后只好求助地看向了薛梨花。 薛梨花故意撇过头去,装作没看到,没有搭他的茬。 两年前,赵云风在婚宴上当众给薛家二老难堪,新婚之夜,又跑到堂屋打地铺。 转天,天还没亮他就背着包走了,连招呼都没打一个。 该说不说,这对于一个刚嫁过去的新媳妇来说,实在是很伤人家自尊啊。 她毕竟是也算是得了原主的好处,用了人家这副身子。 现在人家父母想教训他一下,替女儿出口气,她不管处于哪个角度似乎都不该拦着。 “爸妈,你们歇着吧,我去做饭了。” 薛梨花选择眼不见为净,寻了个借口赶紧溜之大吉。 这些老皇历的恩怨,还是留给他们自己掰扯去吧。 赵云风一看,立马抬脚就要跟上去。 可就在这时,薛国伟却故意干咳了一声,神情严肃地叫住了他。 “小赵,你来,坐这儿,咱们聊聊,正好我有话要问你。” 该来的到底还是来了。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反正来之前他已经有心理准备了,这些他迟早都要面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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