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梨花追了几步,跟在赵云风身边走边叮嘱着。 “你去揍那个人渣我是没意见啦,但还是要小心点知道吗?” “凡事记得多留个心眼儿,那人可阴着呢,别被他趁机钻了什么空子。” 薛梨花又想了想,最后也笑着开了句玩笑。 “哦对了,昨天他还惹文静伤心来着,记着顺便帮文静把这口恶气也出了。” 赵云风看着她那如同小狐狸般的笑容,忽然很想摸摸她的脑袋。 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也确实在这么做了。 没办法,谁让他媳妇儿那么可爱呢,实在是控制不住啊。 “好了,快回去吧,我一会儿就回来了。” 薛梨花这还是第一次经历传说中的摸头杀呢,多少有些害羞,脸红扑扑的。 她点了点头,没再说什么,目送着赵云风离开。 …… 马华现在就住在县城一家招待所里。 按照他的原计划,昨天会议结束,他会在县城留宿一晚,今天就要赶回玉云乡了。 然而此刻,他似乎改变了主意,丝毫没有想要打道回府的意思。 马华躺在床上,眉头紧锁,明显心情欠佳。 本该是万无一失的事,没想到竟然还会出现变故。 真看不出来,这个赵云风竟然还是个硬茬。 他实在是不能理解,国威那边都已经答应给他好处费了,他怎么还能这么不开窍的? 这人怕不是当了几年兵当傻了吧,当真是莽夫一个! 他就没见过这么不识抬举的人! 高尚?高尚能当钱花吗? 只有傻子才会抱着那套道德的大道理,对送上门的利益视而不见! 志国叔那边明显已经不高兴了,昨天特地来找他说这件事,同时给他下了死命令。 说让他自己想办法,务必把玉云乡那个盐油不进的采购员给搞定。 不然,若是坏了国威的大事,志国叔定会让他好看的。 如今正是他们吞并长锋刀具厂的关键时刻,万万不能让赵云风成为长锋刀具厂最后的那根救命稻草。 这件事,马志国亲自出面解决显然是不合适的,那么能做这件事的,便只有马华了。 马华思来想去,却仍旧是一筹莫展,急得一宿都没怎么睡着。 一想到赵云风,他就打心底里犯怵,毕竟心里有鬼嘛。 尤其当他看到对方那满身健硕的肌肉时,真的是忍不住两股颤颤。 他总觉得,要是自己真的惹怒了这个男人,可能人家随便给他两下子,就能送他归西了。 论起欺软怕硬来,不得不说,马华真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虽然昨天他已经答应了志国叔,自己定会把事情处理好。 可究竟要怎么处理,他现在却是一点方向都没有。 他要如何才能找到赵云风?找到后又要怎么说服他?如果对方坚持不听劝,他又要怎么办? 一想到这些,他就觉得焦头烂额的。 就在他正在为该如何解开这个困境而为难的时候。 竟忽然听到招待所负责登记的人在楼下大声喊着他的名字。 “208房间的马华同志,麻烦下来一趟,有人找你!” 小招待所的条件一般,隔音效果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这样吼上一嗓子,听得还是挺清楚的。 马华赶忙翻身下床,急匆匆地往楼下赶去。 可当他看到来人的时候,惊得下巴都差点掉下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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