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出门的时候,薛梨花还在开导着于文静,劝她不要跟马华那种垃圾货色一般见识。 她狠狠地把马华从里到外痛批了一顿,将人贬得一无贬得一无是处,言语之中的嫌弃,要多明显有多明显。 赵云风听着,心里头却是极为畅快。 看来薛梨花确实没骗他,她是真的一点都不喜欢马华那个人渣。 如果她对那人有感情,怎么可能表现得如此厌恶呢。 就拿他自己来说吧,现在如果谁要是敢在他面前说薛梨花半个不字,他定然是要跟对方拼命地。 小芳之前估计是对薛梨花有些偏见,说得都是些气话,肯定有骗他的成分。 赵云风的心里越来越坚信这一点。 冬冬和薇薇今天也累坏了,林航和于文静头脚离开,后脚他俩就窝在床上睡得四仰八叉的了,怎么叫都叫不醒。 两个小家伙几乎霸占了大半个床铺,留给薛梨花和赵云风的地方,少得可怜。 这下子,他们两人怎么睡,可成了难题了。 昨天是因为喝了点小酒,两人在意识都不怎么清醒。 在那样的状态下,抱在一起睡,反倒显得自然而然。 可如今,两人都无比清醒,自然不可能再像昨天那般肆无忌惮。 赵云风有些后悔了,刚刚林航说小酌几杯的时候,他怎么就拒绝了呢! 如今想借着酒劲跟她耍耍无赖都不行了。 可他如今食髓知味,实在太想再感受一下,那种将自己媳妇儿抱在怀里,安然入睡的感觉了。 甚至,他不仅仅只是想抱着她,还想有更进一步的亲密互动。 那个未知的世界,如今对他有着难以抗拒的吸引力。 此刻的薛梨花,则有些无措地在屋子里乱转着。 不是擦桌子就是叠衣服,她的慌乱是那么的显而易见。 她甚至不敢和赵云风对视,因为她能感受到那道炙热的视线一直牢牢地粘在她身上,如影随形。 她那张精致的脸,泛着一抹娇羞,却让她看起来愈发的可爱了。 别人都说他的媳妇儿是个大胖子,笨拙臃肿。 可赵云风却觉得,他媳妇儿就是这胖胖的样子才更讨人喜欢呢。 这大概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 若是喜欢一个人,当真是怎么看怎么顺眼。 赵云风喉头滚动了一下,咽了下口水,犹豫再三,终于还大胆地说出了心里的话。 “媳妇儿,你别忙了,天不早了,咱们也早点睡觉吧。” 说完,他起身,想要过来直接拉薛梨花的手。 就在赵云风的手即将触碰到她的手的时候,这千钧一发的关键时刻,薛梨花竟然眼疾手快的,慌忙避开了。 她手里拿着的碗差点因此直接掉了下去。 薛梨花的心狂跳不止,她一度怀疑自己耳朵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 这男人刚刚管自己叫什么来着?媳妇儿? 这……这好像不太对吧?他们好像还没有那么熟啊! 这个臭男人,给他点阳光他还灿烂起来了,这就找不着北了! 那她要是再给他几分颜色,他是不是能干脆开起染坊来了? 薛梨花认真地反思着,是不是这几天自己对他有些太好了。 多巴胺依旧在作怪,在它的驱使下,赵云风跟平时比起来,完全变了个样儿。 他直接把碗从她手里抢了过来,想要放到一旁桌子上。 “行了,这碗你都已经洗过三遍了,你不累,碗都被你洗累了,听话,去睡觉。” 谁知道他手一滑,一个没放稳当,‘啪’的一声,碗掉到了地上,摔成了好几瓣。 冬冬一下子被惊到了,翻了个身,闭着眼睛叫着妈妈。 这一刻,赵云风真是恨不得自己当初没带这两个小家伙一起出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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