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今天,赵云风只要一回想起自己当初做的这个决定,就忍不住想给自己几个耳光,他后悔,悔得肠子都青了! 当时,他就不该出这个馊主意! 他该想办法劝着陈天宇才是啊! 那个时候,明明只要再坚持坚持,他可以顺利离开,名正言顺地去找千渝,然后一家人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了。 他为什么要跟着他一起头脑发热,用尽了办法,钻了空子,公车私用,怂恿他跑到省城去偷偷见千渝呢! 如果当时他没有离开部队,没有开着那辆车出去,那之后的所有事都不会发生! 可当时的赵云风哪里会知道这些,还甚至还一度非常的得意,感觉自己很了不起,简直做了件天大的好事一般。 最近省城那边刚好有个会议,于是他跑去找了领导,把这个过去开会的名额给争取了过来。 然后他又以陈天宇要去省城拉货,正好可以顺带送他过去开会为由,顺利地把陈天宇也带了出去。 他记得非常清楚,当时,陈天宇开着一辆东风130货车,车上就他们两人而已。 事情进行得如此顺利,他们两人都很激动。 于是,带着这种兴奋的心情,两人一路往省城疾驰而去。 到达省城的当天晚上,陈天宇便直接去了郊区那个养殖村,一分钟都没有耽误。 当他见到千渝和孩子的时候,那激动的场面可想而知。 赵云风站在一旁看着,都激动得热泪盈眶。 明明已经认识了很久,可这却是赵云风第一次见到千渝。 现实中的她,比照片和陈天宇描述中的,还要更美。 美到让人觉得,她根本就不该属于这喧嚣的尘世。 千渝落落大方地跟他打了个招呼,她和陈天宇一起,对赵云风长久以来给予他们的帮助和支持表示感谢。 “天宇哥能有你这样的朋友,这辈子真是值了。” 彼时,冬冬和薇薇还不到两个月呢,可当他们第一次见到赵云风的时候,竟然就冲着他笑了。 看着两个软软的小团子,他当时只觉得整颗心都要被融化了。 见陈天宇过来了,千渝寄宿那家的老夫妇也很是替他们高兴。 这几天,他们都没给千渝安排活儿,让她好好休息几天,可以多些时间来跟陈天宇好好相处。 之后的几天,赵云风都要去城里开会。 不过只要得了空,他便会过来看冬冬和薇薇。 这两个孩子也特别喜欢他,只要看到他,便会‘咯咯咯’地笑个不停。 每当这个时候,陈天宇就会在一旁打趣。 “云风,我看啊,干脆让他们俩认你当干爸得了。” “你看看他们,每次一见到你,比见到我这个亲爸还高兴,两个小没良心的。” 他一边说着,一边抬手轻轻地捏了捏孩子的小脸儿。 虽然嘴上嫌弃,可陈天宇看着两个孩子眼神中,却满是宠溺。 没想陈天宇的一句玩笑话,赵云风竟然当真了。 从此以后,他便开始以干爸的身份自居。m.biqubao.com 知道他们夫妻俩难得见上一面,所以什么活儿他都抢着干,让陈天宇把时间尽可能地都留出来陪千渝。 从来没带过孩子的大男孩,不仅抱孩子的手法越来越专业,竟然还学会了给孩子们换尿布,并且乐此不疲着。 然而,再美的梦终究会有醒来的时候。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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