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跟赵云风说了,等他转业回去之后,他要去主动去寻找千渝,就算是走遍天涯海角,他也一定要把千渝找到。 可就在几天之后,时隔这么久,部队这边终于再次收到了给陈天宇的信件。 至今,赵云风都清楚地记得,收到千渝来信的那天,是个大雪纷飞的冬日。 那天陈天宇刚好出车去了,信是赵云风帮他从团部那边取回来的。 他在宿舍里一直等到了深夜,陈天宇才顶着一身的风雪回来了,进屋的时候,他整个人都快冻僵了。 赵云风拿起桌上的信,递到了他手里。 信封上娟秀优美的字迹是那么熟悉,却又有那么一丝陌生。 赵云风都能通过信封上的字体一眼便看出来信的人是谁,更何况是陈天宇呢。 陈天宇拿着信,就这么愣在了那里。 他迟迟不敢打开,怕看到一些他无法承受的消息。 最后,还是赵云风帮他把信给拆开了。 他将信封倾斜,想要取出里面的信纸,然而在信纸出来之前,却先一步掉出了一张照片。 赵云风将照片捡起来,顿时瞪大了眼睛,大惊失色。 随后他磕磕巴巴的,半天没说出一句话来,只是慌乱地将照片递到了陈天宇面前,让他看。 这张照片就是薛梨花看过的那一张。 照片中,千渝抱着两个襁褓中的小婴儿,笑得如此温柔。 照片后面还贴了一张便笺,只有简简单单的几个字,却足够让人惊得合不拢嘴。 “天宇,这是我们的孩子,我爱你。” 信封里只有一张薄薄的信纸,信很简短,千渝简明扼要地说出了自己的苦衷。 之前,陈天宇把她从南方带走后,陪她待了一段时间,之后因为申请的假期已经用完了,他不得不先回部队。 可在他离开之后没多久,千渝就发现自己怀孕了。 这个时候,她的父母正四处找人托关系,满世界地在找她。 千渝很清楚,如果被他们找到了,她和陈天宇的孩子绝对保不住。 于是,她当机立断,独自离开了陈天宇给她租的房子,跑到了一个没有任何人知道的地方,就此躲了起来。 她将自己的去向隐瞒得滴水不漏,甚至就连陈天宇,她都不敢说。 不告诉他,并不是她不信任他。 而是因为她实在是太了解陈天宇了。 如果让他知道了这件事,依着他的脾气,是绝对不可能让她一个人独自面对这些事的。 他肯定不惜自毁前程也要坚持离开,然后回来守在她身边。 可千渝不想看到这样的结果。 她不想成为陈天宇的绊脚石,不想成为他前进道路上的拖累。 而且,退一万步说,就算是陈天宇同意留在部队里。 可如果让领导知道,他还没结婚就有了孩子,这就成了作风问题,一定会给他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的。 更何况,她的父母好像和陈天宇的领导认识,那就意味着,只要那边有一点风吹草动,她的行踪就很有可能被暴露,然后被父母抓到带回去。 所以她思来想去,虽然知道陈天宇一定会担心疯了,这么做多少有些对不起他,可千渝最后还是决定将这件事隐瞒到底。 毕竟,先保住他们的孩子才是最重要的。 就这样,千渝休学后,便独自留在了省城。 她想办法在城郊的一个小村子里找了一个落脚之处。 这是一个以养殖为生的村子,家家户户都以养殖为业,养鸡、养鸭、养鱼、养猪的都有。 她就是在这里,生下了冬冬和薇薇。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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