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两人就这么一年一年地长大了。 陈天宇终于熬到了十八岁,顺利地参了军,并且表现非常优秀。 而千渝,也在他进部队的第二年,以十分优异的成绩,考上了永泉理工大学。biqubao.com 赵云风就是在这个时候,认识陈天宇的。 之后,他便一直在陈天宇身边,见证了他与千渝之间的爱情,见证了他们所有美好的过往。 这个年代,通讯并不发达,但千渝会定期给陈天宇写信。 每次,只要传达室那边告诉他有他的信,陈天宇都会一路飞奔地跑去取。 看着千渝工整娟秀的字迹,他就能高兴上好几天。 训练之余,他会把这些信息拿出来反反复复地看,有时候看得入了迷,连饭都能忘了吃。 为此,赵云风没少笑话他,说他这是有情饮水饱。 千渝大学学的是经济学。 陈天宇为了能更靠近她一些,能跟她有共同的话题,便让千渝给他寄了不少关于经济学的书籍过来。 赵云风从来没见陈天宇对什么事这么认真过。 他每天训练结束,都在那里点灯熬油地一点点啃着那些晦涩难懂的书籍。 寝室熄灯了,他便打着手电看,一熬就是大半宿。 在赵云风看来,这些东西简直枯燥无味到了极点,真不知道他的这位老班长是怎么坚持下去的。 每次深夜,只要赵云风起床看到陈天宇还没睡,都会笑话他。 说没见过他这样的,宠媳妇儿都宠上天了,人家都是送个礼物啥的,他倒好,陪读。 陈天宇每次听他这么调侃自己,都会笑着给他一脚。 时光匆匆,转眼又是两年。 陈天宇因为更方便表现都十分出色,在这一年破格晋升为少尉,可以在部队里再继续待上两年。 那个时候千渝大学也还没毕业。 于是两人约好了,以两年为期,到时候千渝也毕业了,陈天宇期满就转业回家,等他回去,他们就结婚。 这一切,是那么的美好。 两人都对未来的生活满是憧憬。 这些幸福和喜悦,陈天宇从来没跟别人分享过,除了赵云风。 当然,两人相处自然不可能毫无摩擦。 千渝有时候也会和陈天宇吵架。 有一次,千渝在一个月里,接连给陈天宇写了十多封信。 起因则是陈天宇答应了休探亲假的时候去学校看她,结果却因为临时有个任务没能成行。 千渝眼巴巴地盼着,最后却只等到了空欢喜一场。 她心里委屈,便通过写信来表达着她的不满。 赵云风还记得,那段时间陈天宇整日寝食难安,仿佛三魂丢了两魂半。 他不停地问赵云风,到底该怎么办,怎么才能让千渝不生气了。 可赵云风哪懂这些啊,他那时候就是个不谙世事的毛头小子,什么情啊爱啊的,他根本都不知道是啥。 所以,他也就只能给陈天宇出点馊主意罢了。 “宇哥,要不你就想办法回去一趟呗,难道你不想见她?不想跟她当面解释清楚吗?” 然而最后,陈天宇却并没有回去。 因为当他写信告诉千渝这个想法的时候,千渝反倒拒绝了。 她的气似乎已经消失了。 她告诉他,让他安心留在部队,等下次有机会,再去看她。 日子就在他们对彼此无尽的思念中,一天天过着。 虽然有些折磨人,但距离却让他们的感情更加深刻,也算是另一种甜蜜了吧。 直到后来……发生了那场意外……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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