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薇以前跟着李玉芬去参加过婚礼,知道娶新媳妇儿的时候,那些叔叔阿姨是要喝交杯酒的。 于是这个小家伙立刻看热闹不嫌事大地开始跟着起哄。 她又蹦又跳地拍着小手,高兴得不行。 “爸爸妈妈要喝交杯酒喽!” “爸爸你快喝呀,你喝了薇薇就不再因为你欺负冬冬的事情生气啦,我允许你吃妈妈做的红烧肉哦!” 薛梨花偷偷地瞄了赵云风一眼,发现他这么一个人高马大的汉子,脸皮儿居然比她还薄,这会儿竟然脸红了。 那抹淡淡的绯红从他的脸颊一直蔓延到他的耳朵和脖子,并且有逐渐加深的趋势。 他佯装生气地瞪了薇薇一眼,说起话来却是磕磕巴巴的。 “你一个小孩子,哪里学来的这些,不许胡闹。” 随后他看向赵军,端起桌上的酒杯递了过去。 “爸,我敬您。” 谁知赵军却并没有接下这杯酒,反而抬手将他手中的酒杯轻轻压了下去。 “这第一杯酒,该是你们夫妻的合衾酒,寓意你二人从此同甘共苦,永不分离,你们两口子要先喝。” “虽然迟了两年,但这是老规矩,不能破。” 赵云风心下忐忑,他吃不准薛梨花会不会答应这样的要求,只能转头看向她,试探着问道。 “那个……要不你……” 薇薇还在一旁兴高采烈地起着哄,对赵云风之前没什么力度的警告充耳不闻。 “交杯酒!交杯酒!今天妈妈要当爸爸的新娘子喽!” 冬冬虽然没说话,但那双亮晶晶的眼睛看着两人,也隐隐地闪烁着期待的光芒,对薛梨花也不像之前那么横眉竖目了。 赵小芳则直接起身跑回了自己的房间,她将录音机打开,放了一段轻柔舒缓的情歌,来给他们烘托气氛。 薛梨花原本就是雷厉风行的新时代女子,观念并没有这个时代的人这么保守。 如果她喝了这杯酒,能够让老人心里有所安慰的话,她其实是不介意的。 至于合衾酒的那些美好寓意,说实话,她并不相信。 如果一杯酒就能让人永不分离,那估计民政局里,每天也就不会有那么多人排着队离婚了。 她纠结了一下,喝酒可以,但交杯酒什么的还是算了吧,那个画面光是想想都尴尬得不行,她实在没法说服自己接受。 薛梨花一向是个想到什么就会立即付诸行动的人。 赵云风的话还没说完,她已经大方地端起了自己面前的酒杯,一仰头,将杯中酒尽数饮下。 原本她已经做好了准备,静静等待着酒精过敏后的不适感。 可沉了片刻,她发现自己竟然好像没什么事哎。 就连一直让她觉得辛辣刺鼻的酒水,如今喝起来,倒也不像前世那般不能接受了。 这酒入口怎么反倒有种香醇和甘甜的感觉呢? 好像还挺好喝的! 一旁的赵云风没想到她如此爽快,抿了抿唇,将没说完的话又咽了回去,随后端起酒杯也喝了个精光。 赵军笑得开怀,连连道了几声‘好’。 赵云风起身,进屋又拿了个杯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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