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禾觉着有些不对劲啊! 粉色玫瑰花明明就是非常浪漫的花,就算孙媳妇不能马上原谅辞言,但是总不至于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没有太多进展才对啊! 起码要有点粉红色泡泡才对啊! 刚刚就是孙媳妇靠在辞言肩膀上睡了个觉,辞言确实这一点非常让人值得心动,不过…… 怎么说呢,孙媳妇对辞言好像没有那种喜欢的感觉。 “你怎么送的?”会不会是辞言送的方式不对。 薄辞言有一些不想回忆,毕竟这对于他来说,并不是什么好回忆。 “辞言,有些时候,婚姻是需要维持的,奶奶知道你的性子就是凉薄冷淡的,不是很喜欢给什么惊喜。” “但是女孩子其实都是比较喜欢惊喜的,哪怕对方很喜欢你,你总是这样冷冷淡淡,什么回应都没有,也是会迟早离婚的。” 苏慕晓和辞言离婚,可能和那个什么唐小姐有关系,但是她觉得最大的应该就是辞言这个性格。 辞言喜欢的人,作为奶奶的她,还是看的出来的,辞言喜欢的人就是苏慕晓。 什么唐小姐,估计就是年少时的一个懵懂无知,估计连喜欢是什么都不知道。 可是遇到苏慕晓的时候,辞言早就成年,所以这种喜欢才是真真切切的。 唐小柔她也派人去观察,目前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但是要是唐小柔敢对苏慕晓做什么,或者是去搞什么幺蛾子,她是不会客气的。 薄辞言知道奶奶非常喜欢苏慕晓,他也想要自己与苏慕晓的关系并没有那么疏远。 所以送玫瑰花也是自己的意思,不然他也可以不送的,毕竟自己送没送,奶奶在家里也是不会知道的。 但是想到苏慕晓把自己送的粉色玫瑰花丢进垃圾桶,而自己在垃圾桶里发现自己的玫瑰花的时候,自己的那个心情真的是很难形容。 “辞言,你不会是送花没有写卡片吧?”许禾想到要是这个可能,自己真的会心梗。 毕竟哪个人送礼物连个卡片都没有,送礼物连个署名这种都没有的话,那不就是对方都不知道这是你送的。 那你不就是送了个寂寞。 而这是薄辞言第一次给人送鲜花,听到居然要写卡片,他有些愣住了。 “什么意思?” 为什么要写卡片,可是转念一想,他突然发现了不对劲。 也对,自己没有和苏慕晓说这个粉色玫瑰花是自己送的,苏慕晓可能以为会是上次的那个李先生。 所以她丢了,但是这不代表苏慕晓会丢他送的粉色玫瑰花。 也就是说,苏慕晓对自己可能就没有那么不喜欢。 “辞言,我知道你是感情白痴,但是没想到你这么白痴,你要是连个署名都没有,难怪孙媳妇她一点感激都没有。” “没把你送的花丢掉就不错了,说不准还以为是什么骚扰男,我真的……” 许禾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有一个感情如此白痴的孙子,也是难怪孙媳妇要离婚。 要是当时薄辞言的爷爷是这样追自己的,估计她会被气死,而且可能也不会和辞言爷爷在一起。 “辞言,明天开始,每天都要送花,记得署名,轰轰烈烈的,让别人知道。” 女生都是喜欢浪漫的,只要薄辞言改掉自己不解风情的这个木头脑袋,孙媳妇一定会被辞言感动,那样自己也能放心许多了。 毕竟薄辞言可以获得幸福了,那自己的愿望也是了结了一个。 “奶奶,她不喜欢太轰轰烈烈。” 因为自己去找她,苏慕晓觉得很烦,让自己离她远一些,说他们的关系实在是不适合距离太近。 这明显就是不想要和自己有太多瓜葛,要是自己天天送花,还轰轰烈烈的,署自己的名字。 估计以后苏慕晓就要离自己更加远了,说不准还会更加讨厌自己,她不想要苏慕晓讨厌自己。 本来他就已经不怎么让苏慕晓喜欢了,要是更加讨厌的话…… 他不敢想象。 听到这个话,许禾站起身来,拍了拍薄辞言的肩膀,“孩子,有时候女人说的其实都是反话,或者是你没有达到她的预期,所以她才说了这样的话。” “你要让她知道你的心意,你知道自己什么心意吗?” 许禾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想要强制让薄辞言开窍了,等薄辞言自己开窍,真的不知道到底要多久。 那个时候黄花菜都凉了,孙媳妇可能都要被其他人追走了,毕竟她可是调查了,有不少人喜欢孙媳妇的。 就辞言这个情商,要是再不开窍,不说夸张的,孙媳妇就要和别人结婚了。 到时候卿卿就要叫别人爸爸了,他这个亲生父亲都要没机会听到苏卿唤她爸爸了。 就孙媳妇的性子,要是和其他人结婚了,一定是会断开自己与前任的所有联系。 那个时候,想见孩子,真的就是痴心妄想了。 “心意?”薄辞言陷入了沉思。 他不知道心意这是什么意思,只是觉着想要和苏慕晓拉近距离,他不想要苏慕晓总是用那种冷淡的眼神和语气看自己。 明明他们之前不是这样的。 看着一脸懵逼的薄辞言,许禾真的想要骂一句,傻子。 喜欢孙媳妇都没有意识出来,自己都已经这样提醒了,辞言就是一句喜欢也是说不出来。 真的就是她带过最差的一届学生了。 “哎,你就说你喜不喜欢孙媳妇吧!” 她还是不拐弯抹角了,直接点明算了,现在都到了非常时期,辞言要是还是这样,懵懵懂懂的。 她真的难以想象,那些强有力的竞争者要超过薄辞言多少了。 “喜欢吗?”薄辞言对于这个词很是陌生,但是他听过很多次。 现在脑子里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苏慕晓那一声声的喜欢。 他竟发现自己对于曾经与苏慕晓相处的点点滴滴,一点没忘。 还是记得十分清楚,有些细节也还是记得的。 但是喜欢是什么?他并不是很清楚。 为什么苏慕晓会喜欢自己,他也不清楚。 可是他现在知道,苏慕晓为什么会不喜欢自己了。 因为他太过冷淡,没有准备惊喜,苏慕晓逐渐对自己失望了。 从而提出了离婚,再然后就是没有喜欢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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