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妈,快穿上外套,别冷到了!”江语馨从老两口的房间里,拿出了他们的外套,给两人套了上去。 “家里还有什么活要干嘛?”秦建业吃好了早饭,把碗筷收了起来,准备去厨房清洗。 秦老太见状,一把将他手中的碗筷拿了过来:“我来收拾,你和心云肯定是开了一夜车来的,赶快回房间休息去,床单和被子都是我昨天新换的。” 秦建党跟着附和:“对,家里有啥活我们来干就行,你俩养养精神,” 难得回家一趟,秦建业现在正精神十足,哪里有半点睡意,他转头看向心云问:“你要不要回房间睡一会儿?” 杨心云昨晚和建业交换开车的时候,眯了一会儿,这会儿同样不困。 今天就大年三十了,哪有在床上躺着的。 不过两人要洗个澡倒是真的,听到建业和心云要洗澡,秦老太赶忙去厨房烧热水了。 他们乡下不比城里,洗澡有淋浴室,直接站着就能洗澡。 乡下女的只能坐在浴盆里洗,男的就光着膀子用水桶倒在身上洗。 天热还好,天冷洗澡,那是需要梁静茹的勇气的。 不过有寒儿在,老秦家的人洗澡就没有冷过。 两人洗完澡已经是十一点钟了,他们换上了常服。 杨心云的衣服,正是婆婆亲自给她做的,她特意带来了,留着过年穿,这还是她第一次穿出来示人。 不得不说,只要人长的好看,啥衣服穿在身上就像大牌一样。 从房间出来,她拿起自己和建业换下的衣服,就准备去后院洗。 “你去歇着,我来洗。”秦建业穿上高领羊毛衫,加厚的工装裤,明明很高冷的装扮,但做出来的事却是个十足的大暖男。 “不用,我来洗,哪有大老爷们洗衣服的。”杨心云躲了躲。 见状,秦建业不由分说的把木盆拿了过来:“这世上就没有什么是男人不能做的,别人我不管,但我的媳妇我来疼。” 看着往压水井方向走去的男人,杨心云不由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以前她只知道建业是个直男,可没想到婚后的生活,他是如此的体贴入微。 像家里的家务活,只要他在家,都是他包了的,舍不得自己丁点累着。 她这八年的等待,果然是值得的。 “以前只知道建业孝顺,真没想到还这么疼媳妇,连衣服都不得老婆洗。 果然啊,好丈夫都是别人家的,不像有的丈夫,家里的酱油瓶倒了都不知道伸手扶一下。”张秀美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神特意瞥了一眼自家丈夫,意思不明而喻。 正在后院劈柴火的秦建党,听着媳妇话里有话的样子,顿时委屈地不行。 他自认为自己这个丈夫当的还是很合格的,家里大大小小的事,他一直都在操持着,除了不会做饭外,还没有什么是他没做过的。 像洗衣服,虽然不是天天洗,但他也是洗过的,怎么到自家媳妇面前,就成了不知道疼媳妇的懒汉了,真是躺着都中枪。 在空间里待了两个小时,秦寒这才从空间走了出来,出来的时候顺手摘了一些梨,空间里的梨是没有打过农药的,干净的都不用洗。 一出来,他就一手拿着一个理往后院走去。 看着正在压水的小婶的,他右手往前一伸:“婶婶,给你吃梨。” 看着有寒儿脸那么大的梨,杨云露出了惊讶的表情:“哇,这梨好大一个呀,谢谢寒儿!” 说着,她伸手接了一个,然后用井水简单洗了下,便立即吃了起来。 刚咬进嘴里,梨的汁水就流了出来,简直甜到了心间里,老秦家的东西就是好吃。 见小婶婶吃的享受,秦寒搬来了个小凳子,就坐在小叔的不远处,一边啃着梨,一边看着小叔洗衣服,这小叔果真是十足的好男人。 “建业你要不要吃?”杨心云把自己咬过的梨递到了自家丈夫的嘴边。 秦建业刚要张嘴咬过去,就响起了寒儿的声音:“小叔不能吃!” “为什么?”秦建业没有再咬,而是不解的看着寒儿。 “分梨等于分离,夫妻两不能同吃一个梨,小叔这都不懂,真是傻!”秦寒解释着。 这解释让秦建业哭笑不得:“寒儿,没想到你小小年龄也这么迷信。” 他对这种说辞,向来是不信的,可杨心云听了却有些顾及,说啥也不肯给建业吃了。 秦寒无视小叔想吃的表情,他就坐在小叔的正对面,晃荡着小腿,惬意的吃着梨,那模样就像慵懒的小猫。 看着寒儿这幅模样,秦建业有些无奈:“你小子就是故意的。” “嗯……小叔你啥意思,我不懂!”秦寒一脸迷糊。 知道寒儿是在装傻充楞,秦建业哼了一声:“当我面吃梨,又不让你婶婶给我吃,你就是故意馋我的。” “没有呀,我这是看小叔洗衣服呢,小叔这么疼婶婶,真是绝世好男人!”秦寒一边说着,一边竖起了大拇指。 “就知道打趣小叔,我倒要看看以后你娶媳妇了,是不是比我还疼媳妇。” 秦寒立马道:“那不可能的,我才不结婚呢,也不要什么媳妇。” 他都单身了几万年,早就习惯了一个人。 而结婚可不是说结就结的,一旦结婚就意味着会有一地的鸡毛,就像大师尊和大师娘一样。 两人几千年来,因为感情的事,差点没把魔界给掀了。 虽然分分合合,最后还是在一起了,可是一想到那些过程他就头疼。 所以,能不碰就不碰感情。 中午,秦老太简单的做了几道菜,大家随便对付了几口。 吃完饭,男人们带着祭品去山上祭拜老祖宗了。 这也是他们这边的习俗,大年三十这天需要上山祭拜。 秦寒闲来无事也跟着去了,二狗子在前面开路。 秦秦老太和四个儿媳妇在厨房里和面,打算晚上包饺子吃。 山上碰到了不少枣家庄的村民,大家都一样是来祭祀的。 看到二狗子,不少人都喊了一声狗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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