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零:魔帝的种田日常_第四百八十七章 一定充满了爱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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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心云看着离开的叔侄俩,无奈地把给公婆还有嫂子们买的东西拿了下来。
  “你看你给孩子们买就可以了,怎么还给我们大人也买了,这么多东西肯定花了不少钱吧?”秦老太看着看着心云手上的东西,急忙伸手帮她接过。
  “我也没给家里买过什么东西,这是我的一点心意,爸妈别嫌弃就好!”杨心云笑着道。
  “你有这份心,我高兴还来不及,怎么会嫌弃呢,外面冷,赶紧进去吧!”秦老太利索的走在前面。
  秦建党看着后备箱还有行李箱,猜到是两口子的行李,主动把行李提了下来。
  二楼,秦建国刚贴好对联,挂好大红灯笼。
  从扶梯下来,他走到栏杆前,低头看着正抱着寒儿的小弟,连忙打了个招呼:“建业。”
  听到二哥的声音,秦建业扬起头来,笑着回道:“二哥,要我帮忙吗?”
  “不用,我已经忙好了。”秦建国说完,扛起扶梯就往楼下走去。
  见二哥下楼了,秦建业抱着秦寒来到了厅堂,然后就看到三个嫂子正准备往外走:“嫂嫂们好!”
  没办法,家里的嫂子太多了,一个一个喊根本喊不过来。
  “哎,你们肯定还没吃早饭吧?锅里还有粥,我去给你们盛过来。”张秀美说完,就往厨房走去了,秦建党跟在后头,怕她一个人弄不来。
  秦建业则将寒儿放了下来,他笑眯眯地看着寒儿问:“寒儿,要不要小叔帮你换新衣服?”
  秦寒一听连连摇头:“不用了,我自己可以来。”
  他虽然还是孩子形态,可毕竟活了几万年,让一个只活了几十年的人给他换衣服,怎么看怎么别扭。
  说完,他拿起小叔手上的新衣服,一个转身就急忙往楼上走去。
  看着逃似般离开的寒儿,秦建业一路开车的疲惫,好像瞬间就消散了,这孩子虽然和普通孩子不一样,但可爱起来还是那么招人稀罕。
  “你啊,就知道逗弄寒儿,小心他以后不理你。”杨心云跟在后头,看着一副奸计得逞的丈夫,还从来不知道他有如此孩子气的一面。
  秦建业一点也不担心地挑了挑眉:“寒儿不舍得!”
  “我也不知道你哪来的自信!”杨心云白了自家丈夫一眼,说完不给他说话的机会,就笑着和几个嫂子们打了个招呼。
  他们虽然接触不多,但都是很好相处的人,之前在魔都的时候,她就知道妯娌之间,婆媳之间不会有啥矛盾。
  “心云,我们还没祝你们新婚快乐呢,晚上吃年夜饭的时候,不管男女,大家都喝两杯!”
  “对对对,还得祝你们新婚快乐呢!”
  听完三弟妹的话,赵燕连连附和。
  这时,张秀美和秦建党端着粥和配菜走了过来。
  “你俩快过来吃早饭,别饿着了。”张秀美将粥放在餐桌上,然后又从围裙的口袋里掏出了两个水煮蛋。
  秦建业确实有些饿了,他先是端起一碗递给了心云,这才自己吃了起来。
  太久没吃家里的饭菜了,就是直接喝白粥都是香的。
  就在他们吃早饭的时候,孩子们都换上了杨心云买的新衣服,一个个从楼上走了下来,都穿的很合身。
  “小婶婶,你的眼光真好,这衣服真好看。”秦雪低头看着身上的衣服,一脸欢喜。
  其他孩子也都很喜欢小婶买的衣服,杨心云见孩子们是发自内心喜欢,悬着的心总算可以放下了。
  想起还有哥哥嫂嫂们的礼物没给他们,杨心云急忙扒拉了两口,就放下了碗筷。
  然后把东西从行李包里拿了出来:“这是爸妈的衣服,这是大哥二哥的帽子,还有这是嫂嫂们面霜护手霜吗,”
  说着,她依次把礼物给了大家。
  秦老太看着手中的衣服,拉着老头子就去房间换上了。
  这保暖内衣可以先不穿,但羊毛衫可以先套着,正好大冷的穿这个暖和。
  毕竟是儿媳妇买的,相信现在就穿上,肯定比她走后自己再穿更高兴。
  她也是当过儿媳妇的人,知道怎么做才能让心云开心。
  而不是,一个劲的说她浪费钱,以后别再买了,
  至于秦建党和秦建国更加直接,接过帽子就戴在了头上。
  还别说,这帽子戴着挺暖和的,而且款式还不土。
  “爸爸,二叔看着就跟精神小伙一样。”秦满笑嘻嘻地道。
  两兄弟互相看了对方一眼,耳根都有些红,这帽子看着有点潮啊!
  在农村,他们还从来没见过有人戴过这样的帽子呢!
  “确实好看,那我来抹下心云买的面霜,正好这天气冷的脸好干!”张秀美说着,就打开了面霜的盖子,用食指扣了一点往脸上抹了起来。
  赵燕和江语馨也分别抹了一点,很快厅堂里弥漫着面霜的清香味。
  “这面霜真好闻,是什么味的啊?”江语馨闻了闻面霜,她还从来没闻过这样的香味。
  杨心云笑着解释:“大嫂的是茉莉花香味的,二嫂的是桂花香,三嫂的是玫瑰花香味。
  虽然味道不同,不过功效都是一样的,保湿效果很好。”
  “你们要觉得好用,等我回魔都了,多买点寄过来。”
  几人一听只觉得稀奇:“花还能做成面霜啊!”
  “当然可以了,大城市啥东西都有!”
  杨心云的话刚说完,秦老太和秦老头就从房间走了出来:“怎么样,这羊毛衫穿着好看吧?”
  秦老太和秦老头一人穿着一件羊毛衫。
  “好看,而且还很合身,爷爷奶奶你们快把外套穿上吧,别着凉了。”秦秋担忧道。
  秦老太笑了笑说:“这衣服很暖和,感觉都不用穿外套了。”
  这年头羊毛衫是很贵的,儿媳妇舍得给她一老太婆买这么贵的衣服,她打心底里开心。
  “那不行,这么冷的天,外套还是要穿的。”杨心云看着家里的人,都发自内心的喜欢自己买的礼物,很不吝啬地夸赞自己的眼光,内心一片温暖。
  生活在这样的家庭,一定充满了爱。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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