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三个孩子已经很久没有吃过饱饭了,看着一桌子好吃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秦老太给了他们一人一个大鸡腿啃,都在那吃的满嘴流油。 而作为大功臣的秦满和二狗子,也分到了一只鸡腿。 然后剩下的三个鸡腿,秦寒,秦清,秦建业各一个。 本来秦建业是要给孩子们吃的,但被秦老太给摁下了:“他们天天在家里,想吃鸡腿什么时候吃不到,你难得回来今天就你吃!” “是啊,小叔你吃吧,我们吃鸡肉就行了,也一样好吃!” 几个孩子懂事的在那里附和着,秦建业笑了笑:“那行,今天小叔就不和你们客气了。” 被解救的三孩子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鸡腿,比他们在家里吃的好吃多了。 鸡肉入口即化,咸香四溢,让人吃了还想吃。 一想到明天就要回去了,一男孩顿时又觉得手里的鸡腿不香了,他抬头看着秦建业小声问道:“可以后天再回去吗?” 秦建业不解的看着他:“为什么?” 小男孩顿时脸一红:“因为这里的饭菜太好吃了,我想留下来再吃一天!” 另外两女孩听后,也放下了手中的鸡腿,一脸期盼的看着秦建业。 秦建业眉毛一挑,果真是孩子,就想着吃,不知道他们的家长都急疯了吗? 可看着孩子们那期盼的眼神,他又不忍一口拒绝,便道:“明天一早我去打电话申请一下,如果通过了那就再住一天。” 主要是他想着这群孩子,这段时间确实吃了不少苦,身体还没恢复过来,明天又要舟车劳顿的回去,怕他们吃不消。 听了秦建业的话,不仅三孩子开心地想鼓掌,就连涂龙和高进几个,也各自在传递眼神,那模样就差高兴的笑出声了。 “对了妈,我想把二狗子带部队去,让它当一名军犬,不知道你们是什么想法?” 听到小叔的话,正在吃饭的孩子们立马抬起了头看着奶奶,生怕她同意了。 秦老太不假思索道:“二狗子是一家人的开心果,尤其是清儿,平时她在家里除了寒儿也没有别的伴,自从二狗子来了咱们家,她每天都特别开心。 你真要把二狗子带部队去了,清儿还不得伤心死。” 清儿也连连点头:“小叔,我喜欢二狗子,你不要把它带走好不好?” 秦建业看向其他孩子:“你们也是这样想的吗?” 众人连连点头,他们才舍不得和二狗子分开呢! 吃完狗盆里饭菜的二狗子,对着秦建业就一阵吠叫:“汪汪汪……” “哼,我才不要去部队,你趁早死了这条心!” 这次秦建业大概理解了二狗子的意思,从它的表情就能看出来:“二狗子,你想留在家里是吗?” 二狗子点了点头,然后趴在秦寒的脚下,一副休想把我和主人分开的模样。 看着二狗子的举动,秦建业又将目光转向了孩子们:“那就让二狗子就在家里陪你们!” 其实他也不是非要二狗子去部队,只是觉得二狗子身手了得,不去部队也确实有点可惜了。 但一切还是要以家人的感受为主,部队的军犬那么多,不差它一条。 而且有二狗子看家护院,他在外面也能多一重放心。 晚上,秦老太给涂龙他们在老五的房间里打了地铺,大雅早就和秦雪睡一个房间了,秦建业的房间就空了出来。 小男孩则和秦满几个男孩子睡一张床,两个女孩睡在秦佳一的房间里,由秦秋负责照看他们。 第二天一早,秦建业就去了刘队长家里,整个村子也就他家安装了电话,还是公社出的钱。 他直接把电话打到了军区家属大院,把孩子们的想法,分别和几个老首长表达了一番。 也得到了他们的同意,只要孩子找到了就好,既然孩子想留下来多住一天,那就多住一天。 电话里,他们也纷纷向秦建业表达了感激之情,还邀请他和他的战友把孩子带回来后,到他们家吃饭。 秦建业婉拒了,这是他的任务,都是他应该做的。 孩子们和涂龙几个见可以留下来住,都激动不已。 今天吃早饭的人多,秦老太和几个儿媳妇早早的在厨房里忙碌着。 今天的早餐同样很丰盛,有鸡肉粥,卷饼,发糕,和咸鸡蛋。 这早餐对于普通人家来说,就相当于过年了。 “大娘,你这咸鸡蛋真好吃,蛋黄都冒油了,还是双黄鸡蛋,而且蛋白也不是很咸,用来搭配粥吃,真是绝了!”涂龙第一次吃这么好吃的咸鸡蛋,整颗的咸蛋黄,多出来的油脂分泌在粥里面,一口下去真是咸香咸香的。 其他人也赞不绝口,为什么营长家的东西都这么好吃,只恨他们不是老秦家的人,不然也太幸福了。 毕竟人活一辈子,奔波劳碌的不就是为了一口吃的吗? 秦老太笑呵呵的道:“我是用黄土腌制的咸鸡蛋,你要觉得好吃就多吃几个!” 家里的野鸡蛋太多了,除了家里的几十只野鸡每天都产一颗蛋外,老神仙还隔三差五的给他们老秦家送鸡蛋。 家里哪怕每天一人一个鸡蛋,一天消化二十枚鸡蛋,也还是吃不完。 偶尔她还会让老大送一些鸡蛋给她姐家,剩下的眼看天气就热起来了,她怕放久了会坏,所以就提前腌制成了咸鸡蛋。 正好可以搭配稀饭吃,今天还是她第一次煮来吃。 就目前来说,腌制的还算成功。 “大娘,我能不能和你商量一件事啊?”涂龙有些不好意思道。 秦老太示意他有话直说,涂龙知道这时候矜持,回去就该后悔了。 于是一口气把自己想说的话都说了:“大娘,我特别喜欢你制作的肉酱,还有红薯干,这咸鸡蛋也不错,不知道您还有没有多的,我想买一些带回部队去吃!” 高进几个听完涂龙的话,顿时懊悔不已,刚刚只顾着吃了,让这小子给捷足先登了。 秦老太当啥事呢,她立马道:“我没事就喜欢弄一些吃的在家里备着,你要喜欢吃,我就送一些给你回部队吃!” 家里的红薯干是从来不缺的,每次孩子们吃的差不多了,她就会又做一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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