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这个,程子黔有满腹的委屈,现在糟糕的一切都和池欢形成鲜明的对比。 明明,他也是可以平步青云的。 只要当初娶的人是池欢。 “那有什么法子,你不是喜欢吗?” “如果不是你从中阻扰,不肯给池欢应有的彩礼和待遇,现在你的媳妇姓池!” 程子黔所有情绪爆发。 程母一愣,很快反应过来,怒斥,“你这是在埋怨我?” “你有什么资格埋怨我?” “你要是一心一意要娶池欢,真心喜欢她,肯如珠如宝的对她,我这个当妈的还能跟你唱反调不成?” “好啊你,现在看池欢开上小汽车你眼红了是吧?” “你也不想想,当初你可是游走在池欢和叶明珠两人之间,而且你最中意的还是叶明珠!” “要怪就怪你自己瞎了眼,放着个旺夫的好媳妇不要,偏偏选了叶明珠这个丧门星!” “我不管!” “我要看大孙子,你必须得把孩子给我弄回来!” 程母作威作福惯了,对程子黔下了最后通牒。 程子黔只觉得头疼。m.biqubao.com 火气越烧越旺,忍不住反唇相讥:“有本事你去弄,天天在家里吵吵吵,怪不得明珠忍不了你,是我也忍不了。” “迟早有一天这个家要被你吵散!” 这下可捅了炸药桶,程母当下就不干了。 “好啊你,这是娶了媳妇不要老妈了,程子黔,你今天给我说清楚。” “你媳妇是给你吃什么迷药了?” “你要联合她一起来气我?” “今天必须把事情讲清楚!” 程子黔烦不胜烦,干脆甩开程母离开了这个乌七八糟的家。 大步流星的往外走,把所有烦心的事都抛在脑后。 走着走着,不自觉就在池欢和时屿白的小院外站定。 小院泄出昏黄的光,程子黔立在昏黄的光中,情不自禁想起和池欢的过往。 过往被忽略的眷恋和满腔的爱意,在这一刻如野草一般疯长。 不知道为什么,程子黔总有一种虽然娶了叶明珠,但幸福没能落地的虚幻感。 仿佛冥冥之中有一道声音一直在告诉他。 他应该娶的人是池欢。 池欢应该是属于他的。 可是……他好像把池欢给弄丢了。 程子黔站在凉风中许久,可是仿佛连这凉风也吹不熄心中的热血。 和小安安在家里玩了两天后,池欢和时屿白准备带着哥嫂们一起去广州考察一下。 一来,她要考量一下办服装厂的事。 广州天时地利人和,乃是最合适的地点。 二来,要带哥嫂们认识一下各大批发市场,以便于日后展览会生意的开展。 服装厂建成还需要一段时间,这段时间里,池欢不打算放弃展览会的服装生意。 但她一个人分身乏术,和时屿白简单的商量一下,决定他们出资掌控货源,然后把生意分出去。 三个哥嫂,京城的彪子和夏纱,这些可靠的人脉都要利用起来。 资本家薅羊毛的快乐,没想到她现在就能拥有了。 对池欢的建议,哥嫂都没意见。 池欢还央求时屿白给彪子寄了信,询问他们的意见。 这次去广州,因为大人多,池欢还坚持带上了小安安。 三个嫂子都是第一次坐火车,上车之后东张西望,对一切都很新奇。 张小俏本就是好事的性子,更是好奇不已。 张望够了,再扭头一看,本想逗逗小安安,问问他火车好玩不好玩,结果却看到小安安安静的在简易桌上玩拼图。 不仅没东张西望,而且很淡定。 小孩子家家的,身上却有一股骄矜清贵的气质。 张小俏一下子就愣住。 “小安安,你怎么这么乖啊,你是不是跟爸爸做过火车呀?” 大家的注意力瞬间聚焦到小家伙身上。 池欢听了也不由好奇。 小安安视线下意识和时屿白对上。 而后,小家伙当着众人的面缓缓摇头。 “没有。” “好家伙,小崽子可真沉稳,颇有大将风度,有你父亲的风格。” 张小俏夸了句。 池欢认知里的小家伙还是挺傲娇的,没想到着么简单一句,把他夸的小脸儿微红。 嗯,还是一头顺毛驴,以后得多夸夸。 抵达广州车站,浩浩荡荡一行人叫了两辆车,直抵之前住的酒店。 按照池欢的意思,是要多开几间房,毕竟她很快就要晋升成为资本家了。 不大方一点对不住存折上一长串的数字。 但哥嫂坚持,最后只开了三间房。 三个嫂子们一间,三个哥哥们一间,池欢时屿白小安安一家三口一间。 放下行李箱,第一件事就是去觅食。 粤味楼。 要了一间包厢,一行人浩浩荡荡前往包厢,池欢落在最后,刚要进去,余光突然瞥见一道熟悉的身影。 她一怔,异样被时屿白捕捉到。 “怎么了?” “我刚刚好像……见到了南嘉则?” 池欢疑惑的对上时屿白,然后甩甩脑袋,“不,一定是我看错了。” “南嘉则不是在京城养伤吗?怎么可能出现在广州?” 话说了一半,一股不详的预感瞬间贯穿心头。 她猛的想到什么,和时屿白四目相对。 “他……”池欢喃喃道,“他这么疯的吗?” “时屿白,你对南嘉则的认识深吗?” “偏执成性,圈子里的人倒是都说过,离他越远越好。” 时屿白的话让池欢的心越来越沉。 “那我应该没看错。” “时屿白,那真的是南嘉则。” 毕竟这个人,曾经差点害她流产,那种眼睁睁跌倒的感觉太惊恐了。 她发自内心的对这个人恐惧。 “知道了。” 时屿白抬眸朝池欢刚刚看的方向瞥了眼。 “你先进包厢,我稍后过来。” 池欢现在是孕晚期,一点差池都不能有,时屿白更不允许有! 时屿白被南嘉则陷害入狱的事情刚过去,池欢怎么放心放他离开? “不行。” “时屿白,咱们在广州孤立无援,这不是京城,我们那的俗话讲,好汉不出村。” “咱们不能和他硬碰硬,他在暗,我们在明,而且他一定是有备而来。” “我不想让你以身涉险!” 池欢水眸漾开大片的担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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