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离婚夜,一吻封缄禁欲前夫_第33章 男渣女贱凑一对!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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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就麻烦你老人家看着安安吧。”
  “放心吧,安安在我这保准喂的白白胖胖的。”池母应了一句,话锋一转,“对了,叶家的那丫头这几天找你。”
  “你们这几天没在家住?”
  池欢含糊应了句。
  “周末在夜市卖衣服,在县城住的招待所。”
  时屿白在县城有房子的事,池欢不打算透露出去,活了两辈子,她深知低调的重要性。
  “原来这样,那你有空去一趟,别让她一趟趟的来。”
  池母叮嘱。
  叶明珠很会伪装,哪怕是在前世,也是直到程子黔要和自己离婚了,她才知道叶明珠的真面目。
  在她和程子黔不正当关系揭穿前,叶明珠可一直是她的’好闺蜜‘。
  前世的她多傻啊,手里有多少钱,时屿白什么背景,她感情上的一切动向,都跟叶明珠交代的清清楚楚。
  现在想来,叶明珠应是嫉妒她嫉妒到了骨头里,表面和她姐俩好,转头就和程子黔谋害她的财产,让她前世活的糊涂又悲哀。
  叶明珠这会找她,一定是来打探她为什么不离婚吧?
  呵。
  池欢心中冷笑,脸上却不动声色。
  “好,妈,我知道了,我这就过去一趟。”
  说完,蹲下身子,抚摸着小安安稚嫩的脸颊,“安安乖乖听话哦,过两天爸爸妈妈一起过来接你回家。”
  安安眼眶湿漉漉的,“那妈妈要早点回来哦。”
  “嗯!”
  “拉钩!”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池母见这母子俩幼稚的举动,不由得笑开花。
  “多大的人了,还这么皮。”
  池欢莞尔一笑。
  离开池家老宅,池欢转头去找叶明珠。
  叶明珠家在村东,是村里最破落的一户。
  叶家有一儿一女,儿子叫叶诚国,娶了邻村的闺女,闺女能干泼辣,家里人都有点怕她。
  八十年代的农村人多少有点重男轻女,所以叶明珠在家里的待遇并不好,和池欢形成鲜明的对比。
  都是家里唯一的闺女,池欢被千娇万宠成了小公主,养成混不吝的性子。
  叶明珠却谨小慎微,时时处处都要为自己打算,因为她不打算便没人为她打算。
  所以叶明珠心机重,城府深。
  这些缺点池欢一早就知道,但她从未放在心上。
  但现在想想,心机重没关系,叶明珠错就错在自己没有,便要用卑鄙的手段去谋夺其他人的。
  想到前世种种,她就咽不下这口气!
  “明珠!”
  叶家连院墙都没有,直接是玉米秸秆围成墙,踮踮脚就能看到院里的情形。
  叶明珠正蹲在地上洗衣服,一双手搓的通红,听到池欢的声音,连忙直起身,两只手往裤子上蹭。
  “欢欢!”
  她欣喜若狂,快步上前,拽住池欢的手。
  “你可算回来了,我找你好几天了。”
  池欢不动声色抽回手,似笑非笑的问:“找我有什么事吗?”
  “是有点事,咱们姐俩多长时间没在一起聊天了。”
  “走,咱们去小河边散散步!”
  说着,叶明珠擦干净手,拽着池欢就往外走。
  池欢也不拒绝。
  河边垂柳随风摇曳,时而拂落水面,荡起层层涟漪。
  “欢欢,你和时屿白这两天没在家住吗?我去你家找了好几趟,都没见到你,只好去你娘家一趟。”
  “你没事吧,之前你信誓旦旦要和时屿白离婚,想和程子黔在一起,怎么突然改主意了?”
  “是不是时屿白为难你了,打算带着你去城里住?”
  叶明珠开门见山的问。
  池欢看着她眼底的迫切,心底冷笑一声。
  她忍不住嘲笑前世的自己,叶明珠这心思明晃晃的写在脸上,她以前怎么就看不穿呢?
  “为难我?他为什么为难我?”
  叶明珠有点焦心,却还是按耐着,“如果不是他为难你,你怎么突然改主意了?”
  她说着又去拽池欢的手,却被池欢不动声色躲开了。
  叶明珠掩饰不住脸上的诧异。
  尴尬的收回手,笼了笼耳朵边的碎发,她僵笑着,“别人不知道你的心思,我还能不知道你有多喜欢程子黔?”
  “程子黔多好的一个男人啊,长相帅气,还有上进心,你若是嫁给他,以后一定能过的顺风顺水,把小日子过的红红火火。”
  池欢讽刺的想:长相帅气,所以你也看上了吧。
  有上进心?
  那是上进心?那分明是不择手段向上攀爬的野心!
  “突然不觉得他好了。”
  池欢懒洋洋的道。
  叶明珠急的心中冒火。
  “别啊,我还盼着你和程子黔结婚呢!”
  “欢欢,你老实跟我说,你到底怎么了?是不是程子黔哪里惹你生气了?我这就大耳光扇他去!”
  池欢看着她义愤填膺的模样,差点笑出声来。
  她憋着笑,依旧漫不经心的,“谁说他惹我了?”
  “我就是不想嫁给他了。”
  说完,她盯住叶明珠,“叶姐姐,你好像挺着急啊,要不然,你代替我嫁给他得了!反正他没娶,你也没嫁,正好你俩凑一对。”
  正好男的渣女的贱,绝配!
  叶明珠娇躯一震!
  脑海下意识闪过个念头:莫非她和程子黔的奸情暴露了?
  不然池欢为什么突然把她和程子黔往一块凑?
  她僵笑着,脸色难看极了,“欢欢,你在开什么玩笑?我和程子黔怎么可能!”
  她心虚的加重了语气。
  “你和程子黔才是一对啊!”
  “怎么没可能?”
  池欢跟逗老鼠的猫咪似的,就爱看叶明珠惊慌失措的样子。
  “反正你们都没对象,正好凑一对。”
  “我和程子黔才是真没可能,我已经有时屿白了!”
  轰隆隆——
  池欢的这句话,对叶明珠而言不亚于晴天霹雳。
  她如丧考批,脸色铁青。
  “欢欢是打定主意,不跟时屿白离婚啦?”
  仔细听,还能辨认出她声音里的颤音。
  她这副惊慌的样子让池欢满意极了,轻轻点头。
  “为什么!”
  叶明珠气的低叫了声,差点就在池欢面前破功。
  “你对着我鬼叫什么?那么大声想吓死谁?”
  见池欢眯起眼睛,怀疑的目光看过来,她立刻调整情绪,硬是挤出一个笑容。
  “欢欢…我只是关心你,所以才着急了,你千万别生气!“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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