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门狂妃:捡个世子来种田_第八百五十章 回去京城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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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在这样满心温馨的感觉中,她苏醒了过来。
  冯氏已经做好了蟹黄粥,每人的粥上铺了一层明虾虾仁,现在的早饭,也是准备得很丰盛了。
  桌上,还摆了一份腌辣白菜,开胃又爽口。
  舀一勺蟹黄粥,拌着一个虾仁吃,再夹起一块辣白菜,让人由衷地感慨,这个早上真是美妙。
  当然,冯氏也给范蓉送了一份过去。
  吃饱了,大家赶着马车去城里。
  到了村路口,就看到王辰安立在那里,他看着二房的人,眼里面是那种对不可逾越的巨大沟壑的沮丧,现在的他就连嫉妒都没有力气了。
  一天最多可以挣到三万两,这是什么概念?
  虽然二房的人从来不说他们挣了多少银子,但是东大街有的是村里去做生意的人,人家看到客人的数量,大致可以估算出来的。
  他只能想着哪一天爬起来了,先踩二房的人,让他们所有的财富,尊严都化成泡影。
  就在昨天晚上王辰安去认了村南头齐家大房做爹,齐家大房家境还算富足,至少有个一二百两的家底,田地也多,在村子里面还算是有头有脸。
  一开始齐家是不答应的,王辰安跪在门前,跪了大半个晚上,差点晕过去,齐家人想着他虽然品性不怎么样,但毕竟真的有才学,万一能够高中,也能为其家门楣添光,虽然心术不正,但小心防备着,提点着就是了,终于还是接受。
  可以说齐家人是在赌。
  这样一来,王辰安就变成了齐辰安。
  所以,二房的人看到王辰安都是一脸的看不起,然后又当做没看到,驾着马车从他身边经过。
  在这样无言沉默之中,王辰安感到自己受到了莫大的鄙视,人格尊严受到了侮辱。
  他的拳头攥了起来。
  齐家没有那种嚣张闯祸的人,平时日子过得小心,这一次应该不会坑到他头上了。
  而齐家家境不错,在生活费和学费方面,他没有什么可担心的。
  他会顺利地重新考上秀才,然后准备去考举人。
  等他崛起的那一天,苏家二房的祸患就来了,他倒要看看,他们能够得意到什么时候。
  苏晓更是一个眼神都没有给王辰安,昨晚上的事情她已经听说过了,王辰安能够做出什么样的事情,大家都已经习以为常,鄙视两句已经不想多说了。
  不过,人在做天在看,一个人心怀不轨地往上爬,老天会让他如愿吗?
  王辰安搭到一辆马车,去了城里,这会儿他换了一家书院,在西大街。
  现在他已经不想和苏晓斗了,只想着功成名就那一天,再回过头来收拾苏晓。
  所以,他决定离苏晓远一点。
  孟家的事情,直到苏老三和范蓉成亲,王辰安才后知后觉,说不定跟苏晓也有关系。
  要不然苏老三和范蓉怎么会搅在一起?
  苏晓轻而易举地就毁了他好不容易寻到的机会,对于他来说,这个女人实在是太可怕了。
  现在不跟苏晓纠缠,绝对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他需要一个安定的读书环境,他也根本斗不过苏晓。
  自从认了齐家大房做爹,王辰安就很低调,就算回村里也是在晚上,在齐家也很少露面,几乎没有人知道他的行踪。
  他现在只抱着一个信念,无论如何也要先考上功名,其它的再说,没有功名,一切都无从谈起。
  苏晓也能猜到王辰安的意思,王辰安跟她斗怕了,想着哪一天出人头地,再收拾她呢。
  这个人现在看起来没有什么波澜,心里面的怨恨和不甘心却是在不断积累着。
  明明一开始原主才是受害者,才是那个被辜负的人,王成安哪来的脸?就因为不再当牛做马,像狗一样付出,王辰安就恨不得把她千刀万剐,她真是见识到了,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倒要看看,这个王辰安能够玩得出什么花来。
  她这些天都在精心研究那些宫廷妃子服装制式,又考量了千年的发展成果,终于画出了几身打版图。
  宫里女人穿的,她这里又是头一次送衣服,不用送太多,关键是要精良上乘,独具创意,在不刻意张扬的同时,让人大放光彩。
  所以,这是很考验人的水平的。
  又用两天的时间,苏晓把四身衣服给做了出来,因为有缝纫机,她做衣服是很快的,但是宫里的不敢有丝毫的马虎大意,处处都要精益求精,做一身就要半天。
  按照计划是两个妃子每人送两身,如果一身可能是超常发挥,那么一人两身各具风格,都抓人眼球,就能够证明她的水平。
  做好以后,苏晓翻去覆来看了好几遍,任何一个位置包括针线收口都仔细检查过了,没什么问题。
  接下来就是送去京城。
  义恒道:“公子要去京城。”
  “是吗?要去多久?”苏晓下意识就问。
  “好像是有特别要紧的事情,公子不得不去,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义恒其实现在已经知道一些风声了,但是这种事,他怎么能够告诉苏晓?
  还不知道苏姑娘知道了,会是什么样的心情,要是他敢透露只言片语,公子也不会饶恕他。
  “好,那就把这些衣服捎带去吧。”
  苏晓把衣服一件件折叠起来,放在一个大盒子里。
  古代的衣服本来就繁重,这四身装进去,这个盒子沉甸甸的。
  义恒把盒子抱着,招来了远处的一个兄弟。
  “把这个盒子送去边防营,赶在中午之前。”
  “你们家公子马上就要出发吗?”苏晓问道。
  “中午就走。”
  苏晓打量了一下义恒:“义恒,我怎么觉得,好像连你都有心事了。”
  义恒摸了摸脸:“有吗?”
  是的,他是想着,公子和苏姑娘可能不能如愿了,他为两人感到遗憾,也感到难过,毕竟两个人能够在一起,也是他的一个愿望。m.biqubao.com
  门口来了几个老板,一个地方的老板经常结伴而来,因为他们挑选的款式不同,所以也没有构成激烈的竞争关系。
  “你忙着吧。”苏晓也没有深究下去。
  她只觉得这段时间的气氛有点诡异,不过,墨奕刻意瞒着她,想来麻烦不小,只是不想让她跟着担心而已。
  快要到中午的时候,墨奕骑上马准备出发,他的身边,只带了阿锦一个人。
  “公子,真的要回去吗?”阿锦问。
  这些天,公子经常一个人静处,在期限快要到的时候,公子突然说要回去。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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