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斌带来的这个女人,就是潘安说的那个小网红。 这个小网红的网名叫欢欢,在本地的颜值主播里,算是小有名气。 杨文玉在无聊刷手机的时候刷到了她,给她打赏了不少钱,成了他的榜一大哥。 后来和她见了一面之后,杨文玉对她更加痴迷,给她刷了不少钱。 但这个欢欢是个高手,并没有因为杨文玉给他刷钱,就轻易把自己交了出去。 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杨文玉在一次和人喝酒的时候,说他一定要搞定欢欢。 和杨文玉喝酒的人正好和潘安巩斌都是一个圈子的。 在几天之后的另外一个酒局,这人把杨文玉要追这个小网红的事情说了出来。 潘安和巩斌都看杨文玉不顺眼,杨文玉想搞定的女人,他们就想插一杠子。 因为巩斌的身份比他显赫一点,所以潘安就让巩斌先来,如果巩斌搞不定,他再出手。 在欢欢直播的时候,巩斌给她刷了一笔钱,和杨文玉一样,成了她的榜一大哥。 加了欢欢的联系方式后,巩斌就把欢欢约了出来。 见面之后,巩斌直接向欢欢表明了他的身份。 在了解到巩斌是巩万华的儿子,是整个金城上流社会最为牛逼的公子哥之后,欢欢毫不犹豫地主动献身。 不过在和巩斌成就好事后,欢欢明确地告诉巩斌,如果巩斌不娶她,就不要公开他们俩的关系。 因为一旦她和巩斌官宣,被她的粉丝知道了,她以后就收不到那么多的打赏了。 杨文玉是她的榜一大哥,经常会给他打赏送礼物什么的,她不想失去这个人傻钱多的金主。 当然,她也向巩斌做出了保证,不会让杨文玉占到她的便宜。 本来巩斌想羞辱杨文玉一顿,既然欢欢不愿意,就暂时先答应了她。 娶欢欢这种女人,对巩斌来说是不可能的,什么时候等他玩腻了,就想办法让杨文玉知道,他追求不到的女人,却是他弃之不要的。 目前来说,巩斌还没有玩腻,虽然在他眼里,欢欢远不如赵楚凤,但和其他女人相比,欢欢还是有一定的优势的。 她的科技脸虽然假了点儿,但她的身材还行,技术就不用说了,绝对是超一流的! “小安子,这大清早的,你把我喊来干什么啊?” 搂着欢欢到了潘安面前后,巩斌问着道。 潘安是认识欢欢的,在看了欢欢一眼后,心想到还真是巧了。 看来是天算不如人算,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 “斌哥,你可能还不知道,我们两家,被杨家给阴了!” 听了潘安这话,巩斌皱了皱眉头,问道:“我们两家被杨家给阴了?” “小安子,你没有跟我开玩笑吧?” “我爸是什么身份,你们潘家把杨家这两年压制得死死的,杨家凭什么能阴了我们两家?” 见巩斌显然不信,潘安就把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说了出来。 听潘安说完之后,巩斌气得肺都快炸了! “我草!杨家竟然能做出这样的事来,他们这是想死吗?” “一亿六千万,还有五个亿的黄金,我们两家的损失也太大了一点!” “这笔账,我们必须找杨家算!” 坐在一旁的欢欢听了潘安所言后,嘴巴张得老大,差不多能吞一个鸡蛋进去。 一亿六千万,外加五个亿的黄金,对她来说,就是天文数字。 她简直无法想象,要是她有这么大的一笔财富,会过上什么样的日子。 潘安看了一眼欢欢,然后道:“斌哥,这笔账,我们肯定要和杨家算的。” “但杨家请了高人,在和杨家算账之前,我们必须想办法解决了这个高人!” “只要解决了这个高人,我大爷爷有的是办法对付杨家!” 巩斌闻言皱了皱眉头道:“要对付杨家请的高人,你找我干什么?” “这件事情,我帮不上什么忙吧?” “既然你大爷爷那么厉害,就让他出手啊!” 潘安摇了摇头,说道:“斌哥,杨家请的这个高人,目前躲在背后,我们不知道他是什么来头。” “我爸他们在分析之后,认为杨文玉叫师父的那小子,和杨家请的高人肯定有关系。” “甚至有一定的可能,他就是杨家请的高人!” 巩斌对潘安这话完全不认同。 “你说那小子和杨家请的高人有关系我倒是相信,但你说那小子就是高人,这不可能!”biqubao.com “他就一个臭屌丝,哪有高人的样子?” “就他那德行,赵楚凤怎么可能会看上他?” “肯定是因为他背后的高人,赵家才给他和赵楚凤订下婚约的!” 潘安连连的点着头道:“是的,我也是这样认为的斌哥。” “所以我爸交给了我一个任务,让我收拾一顿这小子,看能不能让他背后的高人站出来给他出头!” “但要收拾这小子的话,就得靠你帮忙了!” 只要一想到赵楚凤和那个人有婚约,巩斌就浑身难受,所以潘安这么一说后,巩斌激动地站了起来。 “小安子,你要我怎么帮你?” “那小子和赵楚凤有婚约,在我这里就是死罪!” “你要是能带人把他弄死,我可以让欢欢陪你玩几天!” 说出这话后,巩斌看了一眼欢欢。 在他眼里,欢欢就和一件货品没有什么区别,他可以随意送给别人。 欢欢虽然感觉无比屈辱,但她却很清楚,在巩斌和潘安这种人的眼里,她的价值就相当于一件货品。 趁着她现在还值点儿钱,还能卖上个好价,要是过了新鲜期,她对这两个来说,就没有任何价值了! 潘安对欢欢确实有想法的,即便是巩斌玩过的二手货,甚至别人的几手货,他也不嫌弃。 不过这会儿,还是正事要紧。 在用贪婪的目光看了一眼欢欢,吞下口水之后,潘安说道:“杨文玉管那小子叫师父,我估计他和那小子在经常在一起。” “让欢欢想办法把杨文玉和那小子约出来,到时候,我带上几个我们潘家最强的打手。” “杨文玉和那小子,我会废了他们,让他们这辈子都碰不了女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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