琬琰思来想去,没机会,原主也没去过县城,本镇的举人老爷就是最有地位的人,她又想了一想,在原主的记忆里,过上十天会下一场秋雨,从上游冲下来一具男尸,然后村长吓了个半死,火速到县衙报案,生怕累及李家庄,摊上人命官司。 知县大人是去岁的新科进士,据说还是一个榜眼老爷,很有学问,当即派了差捕、仵作来查案、问询。 五日后,村长老娘要办七十岁大寿,全村人都要去吃寿酒。原主记忆里,李大牛会被叫去帮忙,陶三娘带着除琬琰以外的三个儿女去吃寿酒,结果陶三娘喝了个大醉,又笑又哭,还说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事。 这件事可以利用! 琬琰说了句“我真是你生的?”陶三娘心虚,接下来几天待琬琰都不错,也至五日后村长老娘的寿辰,将她也一起带去,一家五口人吃寿酒,只给了五十文钱的寿礼,陶三娘还一脸“好亏”的样子。 饭菜一上桌,所有人便开始抢,只见人手与筷子齐舞,眨眼之间,菜就精光了。 陶三娘嘴里斥骂道:“你这没出息的,连吃寿酒的寿宴菜都抢不来,这席面上的菜,图的就是个抢得欢,抢得乐,抢喜气呢。” 说得好有理,明明就是歪理,这哪是吃饭,分明就是强盗抢饭菜。 琬琰决定入乡随俗,待第二道菜一上,当即用筷子串了几块肉上,咬一口,再一口,就数她这次抢得最多。 秋颜在一边唤着:“大姐!” 琬琰只作未听,她还是顾好自己,再疼他们有何用,害原主中毒的那碗稀粥可是秋颜端来的,那时候秋颜也有十五岁了,虽然现在还是四岁小姑娘,她如何知道那碗饭有毒,显然是知道陶三娘害原主性命的事。 “大姐。”秋颜又唤了一声。 琬琰看了一下最后一块肉,正伸着筷子要她咬,秋颜一口咬下,不见肉,却是被一边“挂角”的冬贵抢夺了去,脏乎乎的小手将抢到的肉一把喂到嘴里,洋洋得意地看着秋颜。 秋颜扁着小嘴要哭,琬琰道:“秋颜别哭,一会儿我给你取菜,一会儿就有好吃的。” 第三道菜上来,琬琰再次发扬“抢”之美德,一筷子抢到不少,放到自己的碗里,冬贵不取桌上的,只与她碗里的抢,琬琰道:“你比秋颜大,让秋颜多吃几口。” 冬贵道:“娘说了,儿子是要干重活的,就该比你们吃得饱、吃得好。” 琬琰想拍死这小子,但也只能想想,万恶的旧社会。 此刻,有人抱着酒坛子过来,“今儿是村长家老太太七十大寿,人生七十古来稀,这可是村长家的福气,无酒不欢,来,来,需要寿酒的说一声。” 陶三娘当即大声道:“我们这桌也要酒,村长家的寿酒,必须得喝。” 有人递了碗,给要酒的妇人们倒上,一人一碗。 有妇人道:“陶三娘,我不喝酒。” “你不喝,我喝,我帮你将那份喝了。” 陶三娘撩起衣袖,抓了一碗,大声道:“祝老太太寿比南山!我先干为敬!” 这是陶三娘,怎的看这架式,仿若女匪。 琬琰似发现陶三娘不同寻常的一面。陶三娘饮完之后,又取了第二碗,捧在手里往今的寿星翁走去,“老太太,寿比南山,先干为敬!” 咕噜噜又饮了。 这也太豪爽了。 片刻后,有人再满了酒,陶三娘又道:“村长,我祝老太太寿比南山,先干为敬!” 她现在算是明白了,陶三娘就只会这一句,因同一句吉祥话连干了三碗。 第四碗应该换个说法了,可陶三娘只换了一个人,是对村长的儿子说的,“大平,我祝你奶奶寿比南山,先干为敬!” 琬琰现下乐了,照陶三娘这喝法,不醉才怪。 第四道上来了,她开启抢菜模式,这次直接用碗抢,立时抢到半碗。 夏贵笑道:“我们家五个,五个人呢,嘿嘿,抢到小半碗。” 他这次也在琬琰的碗里取菜吃,抢到她碗里了,旁人不好再来取,只是愤愤不平地看着。 陶三娘还在见到村长家的人就“祝寿比南山,先干为敬!”舌头撸不直,不用问,已经醉了,还在见人就敬酒,一直是这么一句。 琬琰走近陶三娘,“娘,你醉了,别喝了!” “我没醉,我怎么会喝醉呢,我是千碗不醉。” “娘,我是不是你生的?你怎连我的话都不听?” “你不是我生的,不是,哈哈,我当然不听你的,哈哈……”陶三娘硬着舌头一阵大笑。 琬琰道:“我不是你生的,那我是谁?” “你不是我生的,哈哈,你是富贵人家的千金,千金有何了不起,哈哈,还不是在这儿随我拿捏。”陶三娘抱着碗,看着琬琰直笑。 “你的女儿去哪儿了?” “换了啊,哈哈,我把你和富贵人家的千金换了,我女儿享富贵,你在我家……” 琬琰扶着陶三娘,周围有人听见,但没人将醉鬼的话当真,但琬琰知道,她说的是真话,扶着陶三娘往自己家里走,可陶三娘即将离开时,推开琬琰:“我不回去,我得吃寿酒,这么多好酒好菜,不吃多亏啊!” “娘,你喝醉了!” “我没醉,我清醒得很,我知道你是李挽颜,你是我女儿,不,不对,你不是我女儿,我女儿叫倾颜,她去了富贵人家享富贵……” 陶三娘抱着碗,对着人喊:“祝老太太寿比南山,先干为敬!” 拿着空碗往空中晃了晃,再往嘴里喝,发现没酒,“满……满酒!” 有人抱了个白水坛子,往她碗里添了白水。 陶三娘喝完,“怎的没酒味。” 琬琰见止不住她,回到酒席上继续抢走,只是抢完菜就离了席位,捧着一只碗吃,再懒得管夏贵、秋颜三个。 陶三娘喝醉了,嘴里喊着:“阿绣,小妖精,不要脸,勾搭少爷,陷害我偷了姑娘的镯子,害我被发卖。阿绣,你不得好死!” “少爷,我没有偷镯子,我没偷,我是被人陷害的,我是被害的。” 琬琰现下哪里还不明白,陶三娘嫁给李大牛前,应是富贵人家的丫头,她被发卖,是因为偷盗,可她是被人陷害的。 大富人家出来的丫头,谁不是见过后宅争斗的。 “我的颜儿是千金小姐,哈哈,再不会被人瞧不起。” 寿宴结束了。 李大牛背着陶三娘回家。 琬琰拉着弟弟妹妹跟在后头。 夏贵道:“爹,大姐吃酒席,只顾自己,不管我们。” “我还不管你们,我只顾着抢菜,给你们一碗碗的抢,就从碗里分了一点吃。” 以前的琬琰是自己不吃也要给他们,因原主记忆,她再不想管这些白眼狼,面子上过得去就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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