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道:“赶紧先抱孩子去病房休息,先不要给她喝水。” 杜小凤点头,接过孩子看护士又要进去产房,紧张道:“同志,请问一下我女儿啥时候出来?” “很快,十分钟。” 杜小凤先让何昌明抱着孩子去病房了,何平安也稀罕他这个外甥女,跟着走了。 杜小凤一直等何大美出来。 何大美被送去病房后,躺在病床上感觉生孩子前一秒,肚子里装着一块大石头,孩子一出生,整个人瞬间轻松好多。 她生了个女儿,这下她算是高兴了。 她看着躺在自己身边的孩子,觉得她很可爱,又觉得她好丑,红滋滋的。 何大美笑道:“这小丫头,早出生半个月。” 杜小凤道:“瓜熟自落,你从小到一直在干体力活,运动量大生孩子快都是正常的。 生了也好,从现在好好开始坐月子,等着你娃她爸回来。” 何大美笑笑,问道:“妈,你为啥想我生个儿子,不想我生个女儿?” “我不是不想你生女儿,我是想让你先生个儿子,之后不想生就不生了,你少受一次罪。” 何大美只是傻笑,她小时候大概苦吃多了,现在才这么幸福吧。 陈保国这边,天边微微亮时,他下车一看,面前原来的路被冲走了,面前直接是一个一米多深的大坑。 他暗自庆幸,一个人往前走了半截,这才发现这条路向右拐了,往前大概走一百多米的样子,在河床平广的地方又走出了一条新的道。 他一上车,冯军从睡梦中惊醒,问道:“前面咋样啊?” “往右拐过去,往前走个一百多米过河。” “安全不?” “安全。” 陈保国发动车子,在这荒郊野外,一刻也不敢耽搁。 等顺利过了河,车子行驶上大道,这才换冯军来开。 半个月后,等陈保国回来时,才知道何大美生了。 陈保国看到自己女儿,多少有些不适应,那孩子屁大一点儿,团在何大美怀里,闭着眼睛吧唧吧唧吃着奶,一脸享受的样子。 陈保国一直盯着孩子吃奶,何大美被看得不好意思,说道:“你别看了行不行?” 陈保国趴在一旁,压根就没看到何大美发红的脸颊。 “你身上我哪儿没看过,你喂孩子不是很正常嘛,这小丫头还挺能吃,爱哭不?” 何大美哭笑不得,他一回来好像愣住了,也没关心自己。 “不哭的时候不哭,也是急性子,肚子饿了嘶声裂肺地哭。” 陈保国伸出粗糙的手想碰碰她的脸颊,但他黑黢黢的手跟孩子粉嫩嫩的脸颊形成鲜明对比,靠近的时候他都无法下手,想了想还是收回手指。 陈保国道:“媳妇,这次苦了你了,我不在身边,你生孩子这么大的事儿,我也没帮上啥忙。” 陈保国一脸自责,有他这话,何大美就已经很知足了。 “你要帮什么忙?顶多就是陪在我身边。 你不在也没关系,你还要挣钱养家。 再说,你也不是万能的,每次出门的时候,我心都是悬着的。 你能平平安安回来,这就是我们娘俩的福气。” 陈保国一听,心里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扫过一样。 陈保国凑近,说道:“过来让我亲一下。” “你别闹,赶紧洗澡去,孩子还在吃奶呢。” 陈保国看着怀里的孩子,嘀咕道:“小丫头,有了你你娘眼里都没我了,亲一下都不让亲。” 何大美只是抿嘴笑。 陈保国起身要去洗漱时,突然想起孩子生了半个月了,问道:“对了媳妇,孩子名字起了没?” “起了,我爷爷说咱丫头哭声大,性子急,一看就是男娃娃的性格,起名叫陈木兰。” 陈保国一听,嘀咕道:“木兰…木兰,好听的,爷爷是个文化人,这个名字挺好。” “你满意就好。” 陈保国道:“满意满意,爷爷起得敢不满意? 那我先去擦洗一下身上,等我换身干净衣裳,我帮你抱孩子。” 何大美点头。 陈保国擦洗完身上,先去县城供销社买了几只老母鸡回来。 他亲手宰杀了一只给何大美炖上,这才去抱孩子。 陈保国回来,何大美感觉心里都踏实了。 他们现在,是一家三口了。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四个月培训时间已经过半。 田文君已经拿了三张奖状,培训完第一名还有五百块钱的奖金,目前来看,奖金非她莫属。 省城的天气一下子热起来,田文君也换上了衬衣。 这两个月,她过得相当充实。 她掐着时间,何大美应该是生了吧。 中午培训完吃过饭后,田文君给饭馆打了个电话过来。 接电话的是张桂兰,张桂兰听是田文君的声音,笑道:“文君啊,你在那边还好吧?” “挺好的张姐,就是挺想你们的,你们都还好吧?” “我们都挺好的,你还有两个月就回来了,再熬一熬就过了。” “谢谢张姐,大美现在还上班吗?” “上啥班啊,上个月月底最后一天回去,凌晨就生了,生了个丫头,我们还没来及去看呢。 她的工作还是由她上次那个朋友替着,你就放心吧。” 田文君一听,心里也很激动。 这么快就生了,挺好。 “我放心啊,真是太好了。” 张桂兰朝着门口偷看了眼,一手捂住电话筒,小声道:“翠花和大庆现在两人之间的话也越来越多了,等你回来,我估摸着他们两个也能凑一块了。” 田文君笑笑,说道:“今年还真是收获满满的一年。” “可不是嘛,你在那边照顾好自己,等你回来我一次性给你发四个月工资,一百六十块,好多钱呢。” “好嘞,谢谢我美丽大方的姐姐。” 电话挂断后,田文君心生愉悦,感觉空气都是香甜的。 她突然又想给陈建国打个电话,就怕他不在办公室,犹豫一下,还是给他办公室打过去电话。 电话打通的时候,其实她没抱什么希望,但那边传来陈建国的声音。 田文君心里一喜,捏紧电话道:“这个点你怎么在办公室? 你吃饭没?”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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