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甜蜜蜜,七零糙汉娇宠小辣妻_第264章 这是得了相思病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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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文君出来的时候,刚好看到陈建国杀猪的一幕。
  猪惨叫一声,鲜血喷在白面中,那一幕让田文君双腿一软,脑子一阵刺痛。
  她心口跳得厉害,好像再次看到自己被分尸前的一幕。
  田文君用了好半天才平复自己的心情。
  等猪被丢进大木桶,用开水烫过拔毛时,她才出来。
  这会儿天色已经完全亮了,许招娣面色看起来很差。
  陈建国看她一眼,心里一紧。
  昨晚上她脸色还好好的,这会儿看着怎么惨白蜡黄?
  门口有人在,陈建国也没说什么。
  田文君看自己帮不上忙,这会儿腿软在一旁也站不住。
  她进去房间,一个人又钻进被窝躺了一会儿。
  炕被张翠花烧得很热,但她却感觉很冷很冷。
  再后来,她又睡了一觉,等睁开眼睛时,门口的猪都被供销社的人拉走了。
  一头猪,一共换了一百二十几元。
  陈建国把四个猪蹄,还有猪尾巴、猪下水、猪头留下了。
  一年到头,就靠这些肉解馋。
  田文君睁开眼睛时,头疼得厉害,嗓子也干得厉害。
  她知道,这是心理问题。
  她必须要克服,要是不克服,下次还会这样。
  陈建国很担心,他用香皂洗了好几遍手,进来房间看田文君傻坐在炕上发呆。
  她脸色很差,嘴唇发白。
  他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上面是一层汗,庆幸的是她没有发烧。
  陈建国担心道:“怎么了?”
  田文君道:“吓到了,你杀猪的时候,看到血我就有点怕。”
  陈建国一顿,没想到是因为这个。
  他长腿一抬坐在炕沿,伸手将她揽进怀里。
  “胆子这么小,你上次砸人脑袋时,我可看着比这勇敢多了。
  不怕,有啥好怕的?”
  田文君一想,还真是。
  上次被李富贵尾随,当时她可是勇敢多了。
  田文君扯着唇角道:“你说得对,我不该怕的。”
  陈建国在她额头轻吻一下,说道:“我把剩下那些猪肉都洗干净了,你想睡就多睡一会儿。”
  田文君声音软软的,糯糯问道:“现在几点了?”
  “快一点了。”
  田文君一听,腾地一下坐起来。
  “不行不行,我得赶紧收拾一下,咱们说好了下午要去镇上供销社,得去给大美打电话。”
  陈建国就知道,她一提大美的事儿就满血复活。
  她跳下床,睡一觉后早上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
  陈建国道:“那你也得先把午饭吃了才行啊。
  妈中午做的酸菜疙瘩汤,烙的饼子,你先吃了再说。
  还有,你才刚睡热,外面太冷先别出去,冻感冒了有你受罪的。”
  陈建国念叨着出了门,很快端着疙瘩汤、饼子和炒白菜进来了。
  他将小桌子放在炕上,说道:“你就坐这吃。”
  “我还没洗手了,不洗手我吃不下。”
  陈建国笑道:“事精,不干不净,吃上没病,睡一觉而已,又没多少细菌。”
  他一边嘀咕,一双眸子和语气中,全是宠溺和甜蜜。
  田文君笑得开心。
  很快,陈建国又端着半盆温水,拿着香皂进来了。
  许招娣洗完手,这才拿起大馒头啃起来。
  睡一早上,她还真是饿了。
  陈建国坐在对面看她吃得香,笑道:“你慢点儿,小心别噎着。”
  她嘟囔道:“早上我不是故意没干活的,家里好不容易忙一次,我还睡着了,这算不算是偷懒?”
  “不算,反正你男人我能干。
  我这么能干,不就是想让你轻松点。”
  许招娣笑笑,手里的馒头递到陈建国嘴边。
  “你也吃一口。”
  陈建国顺着许招娣咬的方向咬了一大口馒头。
  她吃了一个馒头,喝了一碗疙瘩汤,完了两人一起去了镇上。
  年底这几天,国营饭馆吃饭的人很多,生意别提有多好。
  何大美现在化身厨子,张桂兰现在都变成服务员了。
  早上一拨人走了之后,何大美腰差点都累断了。
  忙完后,她给三人炒了白菜粉条,这个点坐下来才吃饭。
  何大美很想念田文君在的日子,看着面前的菜道:“我好想招娣啊,她才走了十多天,我怎么这么想她呢?”
  张桂兰笑道:“我看你不是想她,你是想知道她身边有没有好消息吧?”
  王大庆也笑:“大美就想嫁给招娣小叔子,这是得了相思病。”
  何大美剜了王大庆一眼。
  “你能闭嘴吗?
  不会说话就别说话。
  谁得相思病了?”
  王大庆笑道:“你看你看,你都着急了。
  我跟你说句实在话,要不你找个差不多的结婚算了。
  男人二十三要是不结婚,都会被村里人笑话的,更何况你翻年也二十三了。”
  何大美想一巴掌呼死王大庆。
  要不是她家里成分不好,她早就结婚了。
  她以前也是看上过别人,只可惜人家都因为以前那些事儿躲着自己。
  那种想事情不动脑子的人,就算凑合结婚,两个人以后磕磕巴巴,争吵不断,日子也好不到哪里去。
  所以,与其勉强,倒不如一个人过得自在。
  她遇到过很多人,但陈保国不一样。
  爷爷给他说过自家的情况,他没有嫌弃。
  这样的人,考虑事情有他自己的思想,黑白分明讲理,就是自己想嫁的人。
  何大美气道:“王大庆,如果你哪天走巷子里被人在后脑勺一棒,你千万不要怀疑别人,那肯定是我干的。”
  一旁的张桂兰被逗笑了。
  说真的,她是真的喜欢大美这性格,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直来直去。
  如果自己儿子大几岁,她肯定让大美做自己儿媳妇,奈何他儿子还小。
  张桂兰道:“王大庆啊王大庆,你这人啥都好,就是这张嘴不好。”
  何大美瞪一眼王大庆。
  “张姐,他就是故意欺负我,他在招娣面前就不敢说这些话。”
  这一点,张桂兰承认。
  三人说笑时,办公室电话铃声响了。
  张桂兰道:“你们先吃,我去接电话。”
  何大美倒是想替张桂兰接,可她不是饭店的主任。
  何大美道:“张姐,如果是领导的电话,你就赶紧挂了,就说我们生意太好,正忙着呢,让他们别打扰我们。”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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