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招娣安安静静坐着,就等陈建国开口。 陈建国也不知道怎么开口,烦躁地抓了抓自己标准毛寸。 好不容易变好的关系,会不会因为自己的质问变糟糕? “那个…我们晚上开会,周政委夸你来着。” ? 许招娣很疑惑。 确定是夸自己,而不是批评? 这话说出口,陈建国都想扇自己一巴掌。 其实他想质问她又干了什么事被喊去审讯室,顺便叮嘱她以后说话注意分寸,但话到嘴边,不知道怎么就来了这么一句。 估计,他骨子里也是害怕跟她吵架,免得像楼底下江大海两口子一样,第二天成为别人笑话的对象。 这半年,他是真怕了。 她骂人的时候,是真的不分青红皂白。 难得这几天两人相处愉快,自然要珍惜一些。 陈建国看许招娣也是一脸怀疑,接着又道:“他说你行为举止大大方方,不像是别人嘴巴里说的那样。” 这句话说完之后,陈建国就再没下文了。 许招娣疑惑:“就这样吗?” “就这样,会上还说,过几天要请人给随军的家属上课,到时候你脚踝好了记得去。” “我知道了。” “早点休息吧。” 陈建国有些心虚,他自己心里其实都搞不懂自己在想什么。 他只是觉得,或许换种沟通方式,对他们两个人都挺好。 许招娣进去房间,听到楼底下吵架的两口子安静下来,没几分钟便睡着了。 李伟和媳妇杨丽秋也在这栋楼上,两人躺在床上,李伟道:“你以后不许跟陈营长媳妇乱说闲话,要是被我听到你说别人闲话,你就带着孩子回农村老家去。” 杨丽秋是真的怕李伟,农村老家生活那么苦,她才不要回去。 在这里,至少不用每天起早贪黑下地挣工分,时不时还能吃一顿细粮和肉。 要是在农村,天天红薯土豆,谁能受得了? 杨丽秋抿嘴,缩在被窝里小声道:“知道了。” 今晚上江大海两口子吵那么凶,肯定也是因为白天的事情。 李伟道:“陈营长媳妇是被谁举报的你知道不?” “不是我,是冯秀娟干的。 早上这帮女人站在楼底下说许招娣闲话,许招娣从头顶浇下来一盆洗脚水,冯秀娟气不过,这才去找领导的。 我没骗人,好多嫂子都看见了。” 李伟听着皱眉,在大院里,大家最讨厌的就是这种小人了。 她能举报别人,也就能举报另外一个人,还是远离比较好。 李伟道:“老大对我不薄,你以后对嫂子尊重些,赶紧睡觉。” 杨丽秋不满,都是农村来的,凭什么那个死肥婆就比自己高人一等? 这也没办法,谁让自己男人职位低人一级呢? 这天晚上,参加过会议的人回家后,都给自己家属做了思想工作,效果显著,第二天一整天大院楼底下一个人都没有,看着安静好多。 许招娣在家里休息了五六天,脚踝彻底消肿,也不怎么疼了。 这几天过来,多亏陈建国给她每天按时敷脚,她才能好这么快。 上次挖回来的野菜全部吃完了,那些野鸡蛋大部分都进了她嘴巴里,陈建国都没舍得吃。 这几天相处下来,许招娣觉得这个男人其实很不错,脾气好还能忍耐,更重要的是对家庭很负责。 这个年头,大部分男人都很大男子主义,像陈建国这种下班回来还能卷起袖子下厨的男人,怕是少之又少。 许招娣看外面天气好,想去林子里采野菜回来,晚上好充饥。 比起整天吃玉米面,她更想吃野菜。 手里那些粮票能省就省,反正现在是减肥阶段,少吃一点也没事儿,野菜健康还能改顿。 她刚下楼,就看到拎着大包小包从镇上回来的江晚。 每次见江晚,她身上都穿着很好看的花裙子。 她今天穿了一件白绿格子过膝裙子,脚上穿着一双白皮鞋,一头齐肩的黑发,上半部分用白色丝带绑成蝴蝶结,看着很好看,跟大院里这些妇女显然是两个世界的人。 看见许招娣,江晚甜甜一笑,朝着许招娣走过来。 “姐姐你好点了没?” “好点了。” 江晚看许招娣拎着篮子,问道:“姐姐你要去镇上吗?今天去镇上的车刚回来,要等三天后了。” “我不去镇上,我去对面山坡上挖野菜。” 江晚心疼,知道许招娣胳膊上伤口还没拆线,赶忙将手里的布袋子放在脚边,伸手接过许招娣手里的篮子,将两个布袋子塞进去,拉着许招娣进去大楼。 “姐姐,别去挖野菜了,我今天早上去镇上给你买两罐麦乳精,还有几份桃酥。 另外还给你买了两斤红糖和一只母鸡,这些都是用来给你补身体的。 我妈妈在电话里说了,让我好好感谢你,你是我的救命恩人。” 许招娣看着江晚拉着自己的手,心里一暖。 上辈子她也有这样一个妹妹,继母生的,表面上看着牲畜无害,但实际上暗里藏刀,捅了自己一次又一次。 许招娣被拉到自家门口,江晚笑道:“姐姐快开门,我帮你把这些东西拎进去。” 许招娣这才反应过来。 “小晚,你听我说,这些东西你都拿回去吧,你那天也受到惊吓,你拿回去好好补补身体。”biqubao.com 许招娣站着没动,江晚弯腰伸手从许招娣口袋里翻出钥匙,自己开门。 不知道为什么,许招娣看她这张脸,一点都生气不起来。 门打开,江晚自来熟地拎着东西进门。 她这是第一次来许招娣的家里,家具很少,干净整洁,也很宽敞。 江晚自顾自将两个布袋子放在地板上,从新的里面掏出几份桃酥,两桶麦乳精,还有一份油纸包的红糖。 另一个袋子里面装的应该就是母鸡,她拎起来往阳台上走的时候,袋子里还发出咕咕咕的叫声。 “姐姐,我不会做饭,不然我现在亲手宰了这只鸡,给你炖汤喝。” 江晚从阳台出来时,许招娣已经给江晚倒了一杯水。 江晚接过低头就喝,许招娣都还没来得及提醒她烫,江晚大呼道:“烫烫烫…” 许招娣看着是又担心又好笑。 她应该是被父母捧在手掌心长大的小公主,无忧无虑,不涉世事,单纯善良。 莫名,心里就很羡慕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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