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所的后门就在市局院里,李刚走过去,说道:“王姐,没去街上溜达溜达,熟悉熟悉环境,怎么带孩子在院里玩啊?” 王春梅一愣,说道:“小李兄弟,我不敢上街,怕走丢了。” 知道这女人虽然表面看着很好,心里肯定很不是滋味,毕竟被自己等了几年的男人甩掉了,李刚说道:“走,王姐带你去个地方。” 王春梅也没有问什么地方,这是她对李刚的信任,这女人抱着孩子走路飞快,关键是腿长,那两条大长腿,拍小视频绝对不用拉长,她的身高足有一米73左右,这是李刚认识的所有女人当中最高的了,李刚带着娘俩来到墙外。 “小李兄弟,这是什么地方啊?”王春梅环顾四周问道。 “王姐,这就是我上班的地方,”李刚得意洋洋的说道。 王春梅白了李刚一眼,心想你连撒谎都不会,你这明明是玩的地方吧! 让娘俩在外面等一下,李刚进入屋里,把鱼收到空间里,利用空间清理干净,要不然这么大的鱼光收拾都得累死人,就把梅花鹿的身上血液和梅花鹿心头血,还有鹿茸的血液,分开装好。 鹿茸的血最珍贵,它的血只有一点点,还是他利用空间提取出来的,要不然只能拿棉球沾一沾,扔到酒瓶里,用茅台酒泡好,又把心头血,也用茅台酒泡好,身上的血直接灌了六瓶。 把两样珍贵的血收到空间里,又利用空间把梅花鹿清理干净,这时他才把大鱼从屋里搬出来,可把王春梅吓了一大跳,“小李兄弟,你这是从哪弄来的?”王春梅问道。 “王姐,这是我早就准备好的,一会儿朋友要来吃饭,正好你帮我做鱼,我还要烤鹿肉了,”李刚说道。 在大锅再大也炖不下一条60斤的鱼,只能把头和尾炖上,又在上小屋旁边拢了一大堆火,把梅花鹿用十字架捆好了放在火堆边上,李刚直接在鹿身上切了有二斤肉,拿树枝穿上三个人坐在火堆边上烤着肉,看到旁边的孩子闻着香味,就差流口水了。 李刚笑着问道:“王姐,这孩子叫什么名?” 王春梅摇了摇头,说道:“还没有大名,小名就叫小耗子,生下来的时候就比耗子大那么一点。” 李刚不由得看了看王春梅的身材,心想这身材怎么生的孩子那么小?又看了看她胸前,纯属是自然反应,没有别的意思,谁知王春梅还是注意到了,脸色微红的说道:“瞎看什么,谁规定女人身体壮就一定生个孩子大了?”biqubao.com 也没让李刚难堪她直接说道:“不过倒是多亏了我身体壮,要不然这孩子真养不活,”说完自己也笑起来,那对胸脯晃来晃去,像是再说这都是我的功劳。 李刚赶紧转移话题说道:“大姐,怎么没给孩子起大名啊?说完把烤好的肉递给孩子和王春梅” 王春梅咬着烤肉狠狠的说道:“还不是都以为那个混蛋文化高,一是,想给孩子起个好名,二是,村里人想着就他一个大学生,文化最高,也没有人好意思给他孩子起名,就这么给耽误下来了。” 王春梅说到这里,居然笑出声来,李刚吓一跳,以为这女人出毛病了。 接着,王春梅说道:“我今天让大姐帮我写信了,已经寄回去了,我爹和我哥一定会把他家祖坟刨了的,弄不好两个村子还会打架呢。” 李刚翻了个白眼说道:“王姐,你这什么心态啊,别人为你打架,你还笑了。” 王春梅也无所谓的说道:“打架有什么在农村那是经常事啊,再说我们家是不会吃亏的,我有五个哥哥,七个堂哥堂弟,我们家族三代就我一个女孩,他们知道他们家这么欺负我,不把他村子里的人打个遍,我爹他们不会消停的。” 李刚也是不知道听完这女人的话心里是什么滋味,随口问道:“王姐,你家里人对你那么好,你为什么不回家啊?” 王春梅愣住了流着眼泪说道:“我不想给爹娘添麻烦,我爹娘老了,我五个哥哥也都结婚了,像我这样被男人不要的女人,在乡下很容易被别人说闲话的,而且我哥哥他们脾气不好,谁要说闲话肯定要打人的?而且当时他们就说高成这混蛋靠不住的,是我不听他们的话,所以现在也没脸回去。” 擦了擦眼泪,不自觉又笑了,李刚都愣住,这女人也太情绪化了。 王春梅一边喂着孩子吃肉,一边说道:“谁知道我还有那么好的命,在火车上遇到你,不知不觉把仇还报了,打那个混蛋的时候真解气,而且我还能成为城里人,还能有工作,我这辈子就想着把我儿子养大,再也不指望什么男人了。” 李刚又递给他几个肉串,王春梅拿着吃起来说道:“这两天从遇到你吃饭可以随便吃饱。” 又晃了晃肉串说道:“还可以有肉吃,真的跟做梦似的,唯一遗憾的就是没有给那个混蛋送个绿帽子,我居然像傻子似的给他守了五年,他结婚十天就走了,”说完,看着李刚好像有了发现。 李刚急忙站起来,这娘们的眼神不对,不敢再扯这话题了,他都弄俩寡妇了,再收都成寡妇收容所了,一振自行车的铃声响起,李刚看见,胡伟军骑着自行车后座两边挂着两个大酒坛子,骑过来了。 看到李刚后就喊道:“快过来扶我,我都不敢停下来。” 李刚跑过去扶住自行车,胡伟军才从自行车上下来,擦了把汗说道:“这一路给我紧张的,”没用胡伟军身手王春梅就提着50斤的酒坛放到边上。 胡伟军停好自行车问道:“李刚,这位是谁啊?这应该不是你对象吧,好像比你大呀,” 李刚想着一会肯定还会有人问,说道:“你先别问了,等一会,大家都到齐了再说吧,要不然谁来问我都单独说一遍?我不累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1_161073/689153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