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老头神清气爽背个手朝着吴兰花家走,“老头子你走到家门口都不进,你要干嘛去?”吴老太太问道。 “小李不是来了吗?我去混饨酒喝,”吴老头不要脸的说道。 老太太一把给他扯住说道:“你要点脸吧,人家小李几个月不来了,刚来了一家人还没吃几口饭,你就去凑热闹,你咋那么不要脸呢?” 吴老头愣了一下,他还真没想这么多,脑袋里光想着混久了,啪,给自己一个嘴巴子,老太太还以为他觉悟了,知道这时候去打扰人家不好,吴老头说道:“妈的,早知道刚才我就在小六那吃了。” “你越来越不要脸了,小六家都穷成啥样了,你还想着去他家吃,”老太太说道。 吴老头摇着头说道:“你这死老太婆知道什么?小李刚才给小六送去一头傻狍子足有四五十斤重,小六还说请我吃炒心炒肝。” 老太太笑着在前面走说道:“你还是回家吃玉米糊糊吧!” 吴老头唉声叹气地跟在后面。 李刚三人则吃的饱饱的,那娘俩吃的直打饱嗝,李刚也吃了一大碗饭说道:“把西瓜打开,你娘俩一人吃一块消化消化,这么撑着太难受了。” 吴兰花还有点不情愿,李刚笑着摸了摸她的头,知道她舍不得说道:“快去吧,撑着难受,别把孩子的胃撑坏了,你也一样。” 吴兰花非常享受李刚的宠溺和关心,高兴的去把西瓜切开,三人坐在热炕上吃个凉西瓜,一个个舒服的差一点叫出来,这时吴兰花也去隔壁仓房把大虎小虎放出来,这小女人虽然不说话心思还挺多的,这两只狗每次站在地上望着他们吃饭,她怕李刚又喂馒头,所以吃饭前就把狗放到仓房去了。 给两条狗做了点玉米糊,这时外面也来人了,李刚这时才想到,吴老头说的狼肉一毛钱一斤,说道:“小花,刚才我跟村长说了,咱家的狼肉不白给他们一毛钱一斤,谁要就卖给谁?” 吴兰花一听不用白送了,高兴的说道:“那我去看着点秤。” 李刚趁着吴兰花不在这功夫往狗食盆里扔了一个大猪肺,大虎,小虎那尾巴不停的摇着,大虎没有急了吃猪肺而是用头蹭了蹭李刚的腿,这狗还真通人气,小虎那一嘴玉米糊也来蹭了,被李刚拿脚拨了到一边。 小丫丫,伸个脑袋过来说道:“叔叔,我看见你喂狗狗肉肉了,妈妈说狗狗不能吃肉肉的,”她一脸认真的小表情给李刚看的别提多喜欢了,抱起来狠狠亲了一下小脸蛋,说道:这是你和叔叔的秘密,你不要告诉妈妈好吗。 小丫头立马来了兴趣,点子小脑瓜说道:“好的,叔叔,这是我们的秘密,我不告诉妈妈的。” 两个人在炕上玩了一会,吴兰花高兴地拿着一把零钱进来,说道:“120斤狼肉卖了12块钱,”说的把钱都放在炕上,一张一张的叠起来,看着那小女人高兴的样子,李刚真想把空间里的6000多零钱拿出来,让她数,不知道她会不会数钱数到哭。 吴老头也跟着进屋了,李刚起来给他拿了一根烟,接过烟吴老头笑着,说道;“谢谢小李,每次都照顾我们村,”心中也暗暗决定,一定要对吴兰花好好的,如果没有吴兰花在村里,李刚恐怕连多看一眼他们村的兴趣都没有。 “小李同志,小六的几个兄弟把他们属于他的房子和地都占了,我说让小六找你的,他们几兄弟吓得回去赶紧商量准备退房子,退地了,”吴老头漫不经心的把事情汇报了一遍。 李刚点了点头说道:“不管什么时候抢别人东西都是不对的,你盯着点吧,如果他们不退,等我下次来再说吧。” 不管怎么说?小六这人还行,李刚也没有道理不管一下,何况又不费什么事,只是动动嘴而已。 吴兰花这时把钱也数好了,压在炕沿边上,准备压平整一点,李刚说道:“小花,你把那个西瓜给吴村长拿回去。” 给吴老头加东西,吴兰花还是不心疼的,吴老头嘴里笑着说道:“那哪好意思,那哪好意思?” 吴兰花自己拿起一个西瓜放到老头手里说道:“这有两个了,也吃不完大叔你带回去给婶子尝尝。” 吴老头抱着西瓜说道:“那我老头子就不客气,小花,你这孩子就是太客气你婶子真没白疼你啊!” 吴兰花一直给吴老头送到门口,李刚说道:“我下午还要请客吃饭,我也要回去了。” 吴兰花听到这话,立刻蹲下拿着李刚的鞋,等他从炕上把脚伸下来,吴兰花帮他把鞋穿上。 李刚简直无语了,这小女人? 抱着小丫丫把李刚送到门口,李刚从后视镜里看到娘俩站在门口,他差一点就踩刹车回去了。 开着车直接回到了市局,也没有进大院,而是直接绕到院墙外,陈登科带着一帮人已经在做收尾工作了,带着得意的说道:“李刚怎么样?这地方给你布置的,你还满意。” 材料还是用稻草和木板搭起了两间木屋,这次不是在冰上面,而是在河边了,还搭建了一个三米长的钓鱼台,一面通到屋里,一面通到河的上面,把他原来小屋里的大锅也知道了门口,刚进到屋里,放着一张大圆饭桌,还有一张办公桌带着三张沙发,办公桌上放着他的茶具,最牛逼的是钓鱼台上,他还搭了个遮阳棚,李刚竖着大拇指说道:“登科,你牛皮啊,一天弄成这样,我相当满意了,从兜里拿一盒白中华丢给他。” 陈登科接住李刚给的烟说道:“你满意就好,我也要带人回单位了,下班再过来,对了,那胡伟军已经去酒厂打酒了,剩下的就看你了,我们下班来了!就要吃的。” 坐在钓鱼台上抽了颗烟,从空间里拿出一条大鱼和梅花鹿扔在屋里,开上车准备把车送到车库里,刚放完车,就看到招待所后门,王春梅带着孩子在门口玩。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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