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榆眼瞳猛地一缩,艰难地咽了咽口水。 想起小满和心渝在一起没多久,这段感情应该经不起陆勋的摧残。 又想起了江梨的拜托…… 思来想去,林清榆为难道:“你女儿应该是……想谈恋爱了。这几天跟她聊了一些女孩子间的私密话。” 说着,林清榆拉住了陆勋的手:“老公,作为伴侣。我是不能欺骗你的。” 陆勋听这话,心里头舒服了不少。 “但女儿跟我说的私密话,这是属于我们母女之间的小秘密。你可不能出卖我。回头你女儿要是生气,可不跟我说小秘密了。” 陆勋点了点头:“你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biqubao.com 林清榆乖巧地给陆勋捏了捏肩膀。 “老公,你放松一下。别太紧张了。 心渝这个年龄,有想谈恋爱的想法是很正常的。 而且,你也觉得我们心渝现在变了,不是吗? 她变得柔软了,不再像过去那样硬邦邦。” “不,阿榆,心渝变与不变,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 林清榆听了这话,愣了下,就又听到陆勋幽幽地说。 “很多父母会希望孩子变成优秀、自己想要的模样。 他们从没想过,孩子来这个世界上,她们是自己的作品,是独一无二的存在。 所以,不管是现在小野的模样,还是心渝的模样,对我来说,他们都是他们自己应有的模样。 换句话说,心渝变与不变,对我来说,我都喜欢。因为我从没设定他们应该是某一种样子。 我爱心渝,无关她性子硬邦邦与否,无关她性子柔软与否,只因为她是我女儿。” 林清榆感慨地抱住他:“所以,你一直不想管两个儿子,也是因为这样?” “算是。 一方面,这两个孩子,没有犯原则性的错误,我不用插手。 另一方面,我确实有恐娃症。我天生不喜欢孩子。是心渝治愈了我。” 林清榆抱着陆勋呢喃:“你这么一说,我忽然觉得这个世界上,确实没有男人能配得上你的心渝。因为你是那么地用心呵护她。” “就是的。没有一个人配得上她。 在一个老父亲眼里,我的女儿是这个世界上最独一无二、最璀璨的那颗宝石。 她耀眼夺目,没有男人能跟她一起闪耀的。” …… 事后,林清榆庆幸,自己这番糊弄,给小满和心渝腾出了点时间。 而这两人,确定关系后,感情一日千里,进展神速。 在生活中,陆心渝可以说是个彻头彻尾的生活白痴。 很多家务和杂事都不太会。 用陆勋的话说,我女儿不用做这些。 只要她是我女儿,生来就注定不用做这些。 正好袁禹赫从小就是个管家婆,特别喜欢照顾人,收拾行李,日常家务这些做起来得心应手。 陆心渝每每都咋舌再咋舌:“禹赫哥,你怎么会的这么多?” 袁禹赫每次都说:“你要是再照顾不好自己,不如早点嫁给我,让我照顾你。” 陆心渝每每都被撩得脸红心跳。 不过,两人偶尔也会有点小摩擦。 比如,袁禹赫像个小管家婆,总是说“心渝,这个太冰了不能吃”,“绿豆加海带,太寒凉,女孩子喝了不好”…… 听多了,陆心渝有时候也会生气。 “我爸都没这么管我。” 每次这样,袁禹赫都会让步:“那行,只喝一点点,去冰,半糖。” 陆心渝见袁禹赫妥协了,也没再闹。 两人就这么相安无事交往了半年。 袁禹赫还隔三岔五地借着去陆家老宅陪爷爷钓鱼的名义,跟心渝一起吃饭。 有一次,他还当着陆勋的面,在桌下握住了心渝的手,吓得心渝够呛。 这人……真的是胆儿太肥了! 而深谙两人猫腻的林清榆、陆时安也吓得够呛。 这人是仗着这么多人给他打掩护,所以不害怕吗? 不过,关于袁禹赫掉马的这一天,还是很快就到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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