笃笃,门板上传来佣人的敲门声。 “老太太,门外有个叫李梦澜的小姐,好像是陆延少爷的同事,说是要见你。” 佣人的出现,打断了林清榆脑海里的零星画面。 而陆老太则怒气冲冲挥手,说了声“不见”就起身,拿出一只飘绿玉手镯给林清榆戴上。 林清榆刚想拒绝,陆老太就摸着她纤细手腕上的玉手镯,叹道:“阿榆,你戴上真好看。别拒绝,这是妈给你的礼物,也是之前就准备给老三媳妇的。你收下正合适。” 林清榆看这玉手镯的成色晶莹通透,还飘着翠绿,很是喜欢,嘴角一扬。 “谢谢妈。不过,我还有件事要跟你说。就是我的体检报告……” 陆老太打断了她:“你不用说了。这事那天,我也知道了。只要老三没意见,我这个当妈的就没意见。日子是你们要过的,不是我。” 林清榆愣了下:“妈,你不担心阿勋无后吗?” 陆老太笑了下,假装生气戳了戳林清榆的脑袋:“你啊,还是个现代女性,怎么能说出这么迂腐的话来。 这生孩子,真的是传宗接代吗? 人啊,死了就变成一把灰,哪管后世那么多做什么,管他有后没后? 你有后,还能保你长生不老啊?” 噗呲一声,林清榆被老太太给逗笑了。 陆老太则贴心地拉着她的手,继续唠嗑。 “你要是真的说有后无后,那这陆家已经有长孙、次孙了,余下的就随缘吧。 你们两个若是想要,积极调理下身体看看。若真的少了些许缘分,就放手吧。 每个人的人生都有自己的剧本。有子女,有子女的快乐,没有子女,也有没有子女的自在。 若是担心百年问题,这倒也没必要。老三有钱,将来能请人照顾你们两人。 阿榆,人生活着数十载,不要被老观念束缚住你自己的脚步,不要活在痛苦之中。” 林清榆忍不住抱住了陆老太,哽咽道:“妈,谢谢你。” 陆老太拍了拍她的后背。 “傻孩子,我没安慰你,我是说实话。比起孙子,我更在意你和老三能不能幸福。” 林清榆哽咽点着脑袋:“谢谢你,你都不知道在医院的时候,我看见别人家的婆婆不催生,还安慰她媳妇,我有多羡慕。谢谢你,让我也如愿感受到被人疼爱的滋味。” 陆老太面上挂着笑意,不断揉着林清榆的后脑勺:“傻孩子。” 声音刚落,佣人又走了进来:“老太太,门外那位小姐叫我给您的……拜帖。” 林清榆连忙松开老太太,抹了把眼角的泪,就看到佣人为难的模样和她手中一张B超单。 陆老太接过B超单,讥讽笑了笑:“让她进来吧。” 林清榆吓了一跳,这小师妹怀了陆延的孩子? 也就是说,陆延一方面不肯跟她分手,一方面还让李梦澜怀孕了? 这么渣?! 这一刻,林清榆还真有点庆幸没跟陆延走到一起! 她现在对陆延的事情不感兴趣,刚想抽身离开,结果就碰上走进来的李梦澜。 李梦澜见她,扑通一声,就跪了下去。 “阿榆姐,你原谅我。我不是故意要破坏你和师兄的。 这样,阿榆姐,你不是不能生吗?等我把肚子里的孩子生下来,我就离开。 孩子当做你和师兄的孩子,成吗?由你和师兄抚养,我保证,我这辈子都不会偷偷跑回来认孩子。 只希望……你们能好好爱这个孩子。” 说到动情之处,李梦澜哽咽了。 “你是有什么大病?”林清榆毫不客气怼了回去。 她顿时觉得有些恶心。 她是不能生,是很喜欢小孩,但不代表她愿意抚养李梦澜的孩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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