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榆这才想起这个月她还没给王美凤家用。 之前她刚上班就给家里人买了礼物。 当时王美凤就说,礼物以后不用买了,养你这么大,每个月给家用吧。 这话说得轻巧,当时她工资才四千块,王美凤就要走了两千块。 但基于给家用这种是合理的,她也不好说什么。 林清榆坐下来,刚要拿起手机转账,又忽地放下手机:“妈,你来得正好。我有事要问你。” “问什么?你先别说其他的,先转账!两万!”王美凤看到林清榆放下手机,顿时来气。 “两万?”林清榆拧眉看向王美凤,满脸不解。 “对!以前你没跟了三爷,是一个月家用两千。 这不,那你水涨船高了,一个月给两万不多吧? 怎么?当了三爷的小情人,让你给你妈钱,舍不得了?” 林清榆拧了拧眉,不明白王美凤为什么突然说她是陆勋的小情人,但她也懒得纠正,直接开口。 “是,坦白说,跟了三爷,他也给我卡了,我一个月给你两万块,也确实不是没能力。 但是,妈,有件事情,我要问你。我的体检报告,是不是你拿给陆明华的?” 王美凤神色露出几分窘迫,但很快又自如道:“是,是我拿给陆延他母亲的,这又怎么样?” 林清榆看着王美凤理直气壮又没有半点内疚的样子,觉得心寒透顶。 “为什么?我从小到大有哪次不听你的话? 我从小到大那么努力,毕业工作后,我也努力当好女儿,孝顺你。 为什么你还要这样对我?你不知道你拿体检报告给我准婆婆,我会怎么样吗?” 对上林清榆猩红的泪眸,王美凤有些不敢直视,别扭别开脸。 “那……那也是事实!总比你嫁过去不能生,离了婚好!把机会留给妙妙,让妙妙给陆家传宗接代,这不好吗?” “妙妙?又是妙妙! 我不明白,我到底什么地方输给妙妙! 我从小那么努力学习,她不学无术,连个大学文凭最后都要你们帮她打通关系才能拿到! 为什么!为什么我那么努力,你们却从来没高看我一眼!” 说到激动之处,林清榆站了起来:“你在设计我的时候,就没想到我丢了婚约,我准婆婆不要我,我会怎么样吗?” 王美凤冷笑一声:“妙妙哪里好?妙妙可比你好太多了!她刚出生,家里就来了一笔大订单。 她那是富贵命!你啊,是破格命!你什么事情都不顺,倒霉,还连累家里人,你还好意思问为什么! 再说你怎么办?你现在不挺好的吗?你现在不挺能耐的! 给江城三爷当了小情人。之前在我们面前不还挺横的吗?” 林清榆可悲一笑:“哦,女儿给别人当情人,这就是好?” 王美凤没有理会林清榆的问题,指了指她的手机:“你这个死丫头,说这么多,是不是不想给钱?” “是!”林清榆斩钉截铁道,“不仅这个月,我不会给你家用,下个月,以后都不会。 钱我留着自己买吃的,不香吗?我为什么要给一个一直往我心口扎刀的人。” “那是你应该给的!为人子女,给家用天经地义。”王美凤拍桌而起。 “那林妙妙给了吗?她就不是为人子女了吗?”林清榆冷笑,“好一个天经地义!那我问你,你尽到做母亲的责任了吗?你没有,为什么要来强求我履行子女的职责!” 王美凤气到脸变形,双眸淬着恨意。 “好你个林清榆,翅膀硬了就不想赡养父母了!好,我倒是想看看,你没了陆三爷给你撑腰,你以后还敢不敢在我面前这么横!” 林清榆拧眉:“你什么意思?” 王美凤看了眼跟隔壁连通的包厢墙壁问:“都录下来了吗?” 声音落下,陆明华和陆薇推开包厢连通的门走了出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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