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家豪横买了一座山,自己建别墅,安排安防。 车子抵达山脚,袁家人见是陆三爷,马上就放行了。 车子缓缓驶入别墅区的小路。 林清榆诧异地看着两边武装站岗的保镖:“这里不是私人别墅区吗?怎么这么多保安?” 几乎每五米一位“保安”! 还有暗哨! “这些不是保安,是袁家的打手。”陆勋淡笑出声,“那家伙仇敌太多,得设防。” 林清榆震惊得说不出话。 而陆薇则越发兴奋:“怎么样?很酷吧?要是当上大哥的女人,每天这些人都得对着我喊大嫂好……哈哈哈,我会幸福得死掉。” 林清榆:…… 这孩子感觉脑子不太好使。 怎么会喜欢上背景这么恐怖的人啊! 不一会儿,车子抵达一座民国风的别墅门口。 下了车,林清榆躲在陆勋身后推轮椅,生怕哪个细节做得不好,脑袋咔嚓就掉了。 袁家这群人,面相凶狠,看着真不是善茬。 三人走入客厅,林清榆就看到一个穿着黑色衬衫,黑色西裤的男人坐在沙发椅上拭着一把古董刀。 古董刀被擦得刀刃亮澄澄,寒光毕现,却不如男人眸底寒意的万分之一。 “燊哥!”陆薇兴奋唤着,刚要冲过去。 袁燊就扬起刀,生生阻断了陆薇的靠近。 林清榆吓得心脏都差点停摆。 这会儿,她偷偷打量起眼前的男人,心里想着倒是跟外界传的不太一样。 男人肤色偏黑,五官刚毅俊美,并不像谣传的能止小儿夜啼。 不过,这人眉眼戾气极重,尤其右侧眉骨还有一处疤痕,看着像是被江湖仇杀砍了刀一样。 袁燊淡漠抬眼睨了陆勋一眼:“来做什么?” “泡温泉。” 袁燊眉眼不悦:“把我这当温泉旅馆了?” 陆勋没应,转而看向陆薇:“你很久没跟你燊哥聊天了,好好聊聊。 你三叔年纪大了,让你阿榆推我先上去泡温泉。” 袁燊闻言,面色黑得彻底,眉眼戾气毕现。 合着这家伙跟老婆把他家当温泉旅馆,他还得义务帮他挡个电灯泡?! 陆薇则以为三叔要给自己和袁燊腾出二人空间,兴奋地对着陆勋使眼色:“去吧,赶紧去吧!” 完全忘了自己之前说的“避嫌”问题。 陆勋前脚刚走,陆薇就不怕死凑了上去,站在刀尖前几厘米处:“燊哥,这么久不见,想我了吗?” “没有。”袁燊继续擦着匕首。 他不喜欢女人。 叽叽喳喳,吵死了。 而陆薇是陆勋的侄女,他又不能怎么样。 陆薇似乎早已经习惯袁燊的态度,又东拉西扯一些有的没的。 袁燊挺烦了,直白开口:“陆薇,我和你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啊?” “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喊陆勋三叔!”袁燊笃定道。 陆薇想了想:“那我跟三叔断绝关系?” 袁燊无语。 陆薇继续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分享一些国外的见闻,说一些国外男生追求她的事情。 而此时,陆勋带着林清榆到温泉房间:“这个房间是袁燊留给我的,没有别人来过,很干净。 这里的温泉池子是从山顶引下来的活水,泡着很舒服,还有美容的功效。” 林清榆听说有“美容”的功效,很是心动,就去换了件温泉泳衣。 刚换好衣服就听到陆勋在喊她。 “阿榆,你来帮下我。带子解不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1_161059/689113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