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腹黑三叔闪婚后真香了_第109章 江城另一位神秘的爷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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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点去泡温泉,不会很奇怪吗?”陆薇古怪地看着陆勋。
  “三叔,泡温泉是很私密的事情。阿榆姐,我和你去怪怪的。一般这种得闺蜜和闺蜜去,或者我哥和我嫂子去。”
  “哦,是这样?”陆勋托了托鼻梁上的眼镜,让人看着一脸无害。
  陆薇见他是真的不懂,就点了点头:“你和我嫂子,还是要避嫌的。”
  “嗯,那好吧。”陆勋失望道,“我也是你刚刚提到温泉,我就突然心血来潮想去袁燊家。
  你知道的,袁燊的别墅就在温泉山庄那带。今年他家在后花园那边引来温泉,建了一栋温泉楼,给我留了两间房……”
  话还没说完,陆薇就尖叫起来:“啊——我要去!我要见燊哥!”
  林清榆刚走出书房门,就被陆薇往主卧里推。
  “啊啊啊!嫂子,赶紧准备,我们要去燊哥别墅泡温泉!”
  林清榆简单收拾了衣物和用品,就迷迷糊糊被带上车。
  等到上了车里,才知道“燊哥”就是江城人人闻风丧胆的袁六爷。
  据说袁燊这人面相恐怖,能止小儿夜啼,手段毒辣,得罪他的人都没好下场。
  这人祖上还是军阀世家,留下不少财富和神秘势力,是个能撼动一方的大佬级人物,与陆勋并称南陆,北袁。
  又因陆勋面相斯文,被称为“白面阎王”,而袁燊面相可怖,则被称为“黑面阎王”。m.biqubao.com
  想到自己要跟这么恐怖的人见面,林清榆身子不可遏抖了一抖。
  下一瞬,耳边就传来陆勋温柔的声音。
  “别怕,袁燊这人不似外界传的那样。”
  当然,陆勋没说实话。
  袁燊这人确实不如外界传的那样狠,而是更狠!
  林清榆稍稍被安慰道,但还是不敢置信看向陆薇:“你喜欢袁六爷啊?”
  “是啊!我从小到大的目标,就是嫁给燊哥当老婆!我要当大哥的女人!”
  陆薇激动得又上了厚厚一层粉,努力把亲妈扇肿的脸修饰一下。
  林清榆还是觉得不可思议:“你喜欢他什么?”
  陆薇想了想:“我记得我还在上初中的时候,燊哥上高中。有一次,有几个小混混挑衅他,他一拳就把人家的脑袋给打爆了。”
  林清榆:!!!
  “当时燊哥面上都是血,但他淡定地问着那个人,你服不服!卧草,帅呆了好吗?”
  陆薇满眼星星:“我那个时候,简直看到丘比特飞在半空中,咻一声,往我心口射了一箭。呜呜呜,袁燊,我爱惨他了!”
  林清榆:……
  “后来啊,那几个小混混就到哪都叫他大哥。有一次,我跟在他身边,那些人还喊我大嫂,嘻嘻嘻……”
  陆薇不好意思捂脸笑:“从此,我的人生就有了一个伟大的追求!
  我要当大哥的女人,我要当大哥大大的女人!哈哈哈哈……”
  林清榆:……
  “那……袁六爷喜欢你吗?”
  问是问陆薇,但林清榆的目光却是看向陆勋。
  “不喜欢。”陆勋直接戳破陆薇的幻想,“为了防止被骚扰他,袁燊还找人盯着她。”
  “哼~三叔,你就等着瞧吧!迟早我能把这家伙拿下!成为江城的六爷夫人哈哈哈哈……”
  转眼间,车子就抵达了袁家别墅区。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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