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陈言刚进府,郑妍就迎了出来,叫道:“大人,你惹大麻烦了!” 陈言愕然:“你也知道本官收拾了大晋来的使者?” 郑妍也愕然:“你在说什么?我是说你惹了通元寺的明悟禅师,麻烦了!” 陈言这才明白过来,讶道:“你怎么知道的本官惹了明悟禅师?” 郑妍一挺胸:“亲眼看到的呗。” 陈言一呆:“你当时在那?我还以为你一整天都在府里……” 郑妍失声道:“你早上刚离开我就跟去了,你回府待了半天居然不知道我不在家?!” 陈言有点尴尬。 他回来后昏天黑地睡了一大觉,醒后有吟霜等人侍候,确实把郑妍给忘了…… 郑妍气鼓鼓地道:“原来你心里半点没我!” 陈言反问道:“怎么你希望本官心里有你?” 郑妍脸蛋一红,哼了一声,道:“谁稀罕!不说这些废话了,你走后我跟在那里的百姓打听了一下,才知道原来通元寺好厉害的!” 陈言哂道:“怕他个蛋!本官有皇上撑腰,背靠大周律法,怕什么?” 郑妍脸色凝重地道:“上一个说了这话、后来被贬官流放的,是前吏部右侍郎。” 陈言听得一愣:“什么?” “那是一年半前的事了,前吏部右侍郎带人上了通元寺,说家里有人在通元寺出了事,要讨个说法。” “结果竟然把寺里一位高僧给打成重伤,事后那位右侍郎大人就被流放了!” “据说,其实当时那高僧是自己把自己打伤的,但所有人都咬死了是那位右侍郎大人所为,明显是陷害他嘛。” “而且那位右侍郎大人据说当时才四十来岁,是朝中最年轻有为的官员,极受圣上重用,却还是没能保住。” “他可是从一品,你现在才从四品呢,连他都扛不住,你不是更完了?” 郑妍说得唾沫横飞,听得陈言若有所思。 百姓的传言,或许有些夸大和扭曲,但估计差不多。 难怪唐韵也忍不住动了心思要收拾通元寺,估计就是这些事累积起来,让她意识到这座大庙已成地方一害。 “你说得有道理。”陈言忽然道。 “啊?”郑妍反而一愣。 每回她说什么事,陈言都爱跟她反着来,怎么今天这么听话? “本官想清楚了,赶紧收拾收拾,回青山县!”陈言断然道。 “真的?太好了!”郑妍喜道。 “自然是真的。去吧,收拾好了我叫人派马车送你。”陈言一本正经地道。 “好哩!我现在就去收拾!”郑妍喜不自胜,转身就跑。 但跑了五六步,她突然觉得不对劲,停了下来,转头看向陈言,迟疑道:“等等,刚才大人说的……送我?那你呢?” 陈言叹了口气:“本官也想走啊!可是圣上不发话,我要是走了,就是渎职违律,那可是重罪!所以只好保险起见,先送你回去。你放心,本官过段时间就回去了,你先走,我殿后……哎你干嘛!” 却是说到一半,郑妍已一脸杀气地回转来,吓得他连连后退,一直退到墙边,退无可退。 “我就说你这么爽快,一定有鬼!原来又是想把本捕头赶回去,做梦!告诉你,本捕头是吃定你了,休想赶我走!哼!” 郑妍几乎是和他脸贴脸地一顿输出。 陈言安静了半晌,才小心翼翼地道:“说话可以,就是能不能别把口水喷我脸上?” 郑妍本来一腔怒气,被他这一句搞得一愕,旋即脸蛋一红,转身跑了。 陈言擦了擦脸,不免有些可惜。 差点就成功把她送回青山县了! 不过话说郑妍这烈火奶奶的性子,看样子肝火应该挺旺,居然一点口气没有,嗅着还挺清香,真是天赋异禀,不知道亲一口是啥感觉。 …… 离京城二百里外,一片密林中。 破烂的驰道上,数以千计的骡车缓缓而行。 李奉骑在马上,不断指挥车队前行。 那日陈言的命令传回青山县时,他差点以为大人是被绑架了,否则怎么可能做出这种掏空家底的事? 虽然掏空的只是粮储,加上还可以到别处周转粮食,暂时不会影响青山县百姓的粮食供应。 不过看了陈言送回来的密信,他也只好依令行事。 忙了几天,才算将第一批粮食安排好,亲自带人送往京城。 只是大队送粮和普通快马不同,速度极慢,虽然使用的骡车是经过改造的,比大周一般骡车结实得多,路上损坏率极低,但大周的驰道实在是太烂了,想快也快不起来。 从青山县到这里,走了足足两天,想到京城至少得再多两三天。 “停!就在这里驻扎,等天明后再行!” 到了预定的宿夜处,李奉下了令,让车队停下来休息。 负责警卫的衙役散到四周布防,其余人等纷纷就地休息,取出县衙给他们配备的睡袋,找了个软和的地方就躺下睡觉。 累了整天,大多数人都是倒头就着,呼噜声大起。 “大人,您也睡一会儿吧。”一名衙役给李奉递上水壶。 “不急,我还要清点车辆数目,一会儿再睡。”李奉接过水壶,喝了一大口,擦了擦嘴,调转马头朝队首而去。 这件事事关重大,不容有失。 陈言既然把事情交给了他,那他就必须办好! 密林深处,一双双狼伺之眼窥望着远处驰道边的车队。 “老大,现在动手么?”一人低声问道。 “再等一会儿,过了子时,趁他们防备最松的时候再动手。” “记着,弓箭手先上,火箭招呼一遍,等他们乱了阵脚,咱们再杀上去。” “无需恋战,只要能将半数以上的粮车点燃,就算成了,然后撤退!” 一名豹头环眼的壮汉低声叮嘱道。 周围众人纷纷低声应是,眼中透出亮光。 这趟差事,对方可是出了大价钱! 事成之后,至少能吃香喝辣好一段时间。 对方人虽然多达数千人,但几乎全是民夫,没什么战斗能力。 自己这边的二百来人,却是个个骁勇善战,拎着脑袋闯过鬼门关多少回。 加上有心算无心,这买卖,可说是妥妥的柿子买卖,想咋拿捏就咋拿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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