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翠萍在群里发了大富豪酒店的位置,此时大家才发现这个大富豪并不是泸县的大富豪,而是泸州市新开业的酒店,位置、菜品、装潢都比泸县的大富豪高出了一大截。 “这间大富豪开业没多久,咱们县里好像还没什么人去过吧,翠萍,你这次可太破费了。” “哈哈,翠萍不亏是咱们班的富婆,车子是最好的,酒店也要定最好的,咱们就跟着享福了。” 群里的几个同学随声附和着,让程翠萍的虚荣心爆棚,她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 “既然请客自然要去最好的地方,随便弄个猫猫狗狗的馆子算什么,那岂不是跟打发要饭的差不多,一点诚意都没有。” 所有人都听得出程翠萍是在说钟美惠,其实大家买车请客只是想找个机会大家聚在一起热闹一下,并不是为了攀比,去中档饭店的人居多,更何况钟美惠办的酒席用的都是好菜,并不算差,程翠萍这次的确是说得过分了。 群里顿时安静下来,大家都觉得此刻很尴尬,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大家虽然对程翠萍不满,可也不想失去这次去泸州市吃饭的机会,更何况她没有直接点出钟美惠的名字,群里的人也不方便说,否则的话,骂人的可就成了他们了,反而是程翠萍渔翁得利。 为了确保钟美惠出席,程翠萍特地给钟美惠打了个电话,让她无论如何一定得来。 “美惠啊,今天你可一定要到啊,不然的话,别人会说你小气,自己买不起好车,也看不得别人开好车。” 程翠萍在电话里强词夺理,各种逼迫,钟美惠也不跟她闹,反正她也想去泸州看看,顺便吃顿饭也未尝不可。 “放心,我们今天一定到。” 程翠萍特别要求,结了婚的要把家属带上,没车的同学安排中巴车接送,有车的同学在周复来的4s店集合,下午5点钟出发,一个都不能少。 程翠萍刚刚挂掉电话,廖玉珍的电话便到了。 她说韩鑫的车前两天出了点小事故,这两天开不了,问钟美惠能不能坐他们的车子一起去,反正两家人现在住在同一个小区里,回来的时候也可以一起回来。 “好啊,没问题。”钟美惠并不想见到韩鑫和那两个混世魔王,可想要让这个人灭亡,就必须让他疯狂,钟美惠决定让自己直面内心的恐惧,带着韩鑫一家一起去。 下午四点半,韩鑫一家已经在楼下等着了,钟美惠和楚守成把车子开出来,他们夫妻俩坐在前面,韩鑫和廖玉珍一家四口坐在后座。 韩鑫的两个儿子,老大韩齐,今年7岁,上小学2年级,老二韩楚,今年4岁,念幼儿园中班。 后座本来只能做三个人的,他们一家四口挤在后面有些挤,那两个混世魔王也不安生,一直在后面又踢又踹,闹个不停。 “别闹了,这是人家的车子,不是咱们家自己的。”韩鑫不得不让自己的小儿子坐在腿上,用手死死的箍住他,不让他乱动。 但老大韩齐,他实在无力顾及,这个小子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拿出一支笔,在椅背上乱花一通,把钟美惠家的新车瞬间画花了。 “你干什么,都说了这不是咱们家的车,不能乱动!”韩鑫气得要打他,他一把拿过韩齐手里的笔,在韩齐的脑袋上敲了几下。 钟美惠记得他的嘴脸,他对自己的儿子是出了名的没耐性,动不动就是又打又骂的,当初钟美惠还以为他是对自己的儿子要求高,才要做严父,甚至她还因此十分同情韩鑫的两个孩子,觉得他们自小没了母亲,如今跟着父亲又被管的这么严格,失去了童年的快乐。 她以己度人,对这两个白眼狼越发疼爱,希望能够弥补他们失去的东西。 可到了现在她才明白,韩鑫只是单纯的暴力而已,他的两个儿子也被他教育得毫无人性可言,对待她这个尽心尽力的养母,说舍弃就能舍弃。 这样的人如果最后死在廖玉珍的手上,那才是老天开了眼。 “你打我干什么,咱们家哪有自己的车子,你不是还给叔叔了吗!”韩齐一不小心说了实话,原来韩鑫一直是打肿脸充胖子,他根本没有自己的车,只是看到廖玉珍有钱,为了给自己争门面才租了辆车子带她到市里买东西。 如今两个人已经办了酒结了婚,很多事情也没必要再伪装了,韩鑫跟廖玉珍说,他的经济遇到了困难,一时间没钱周转,只能先把车卖了。 此时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廖玉珍只能装出一副贤惠的模样,对韩鑫好好安慰了一番,并在其他人面前说家里的车子坏了,需要维修,以此来保全韩鑫的颜面。 但钟美惠知道廖玉珍是锱铢必较的人,一旦她发现自己的枕边人根本不是有钱人,只是个花架子而已,她的报复手段会让韩鑫后悔跟廖玉珍说了谎话。 “孩子还小,你打他干什么!美惠是自己人,不会介意的,等一会儿咱们吃完饭回来,我好好把这辆车擦一下就行了。” 廖玉珍把韩齐搂在了自己的怀里,语气中都是对他的维护,她的话堵住了钟美惠的嘴,让她此时根本无法责备韩齐,不然的话就显得自己很不懂事。 钟美惠心里对这两个白眼狼讨厌急了,上辈子这两个孩子也是皮的不得了,她每次都跟他们讲道理,还带着他们去别人家里道歉,之后这两个孩子的确收敛多了,甚至有了几分懂事的模样。 想必那个时候,他们心里就埋下了仇恨的种子,伺机报复,想把钟美惠置于死地。 不过重生回来之后,钟美惠学会了一个词就是捧杀,她觉得要让这两个白眼狼死的再快一些,此时不应该制止,而是应该赞扬他,鼓励他,让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最后肯定会酿成大祸,她这辈子可得好好的活着,看着韩鑫一家进入到万劫不复的境地,否则的话,实在对不起她再世为人的机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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