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御天下_第228章 试探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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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渐心想,这些前辈都有这种说话说半截的臭毛病,好像不这么说,就不能显得他们高深莫测一样,其实有什么嘛!大不了就是天门碎片之类的物品,我身上现在还藏着两件呢!
  有时候,他真为陆璇玑感到不值,摊上个这么不靠谱的爹,当年抛妻弃子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是他的责任吧!二十几年光阴,你敢跑到仙都附近晃悠,就不能跟自己女儿解释清楚当年离开的原因!
  王郎瞪了他一眼,恼火地说道:“你小子心里别想那些有的没的,没你的份,教你一些战斗之道,不过是想让你帮我多挡几刀,如果你觉得不值,现在就可以离开。”
  沈渐没理,右手按着刀柄,闭目在那儿养神。
  王郎别开头的时候,嘴角露出了笑意。
  沈渐也不是真的在养神。
  从胡杨出来不久,他发现附近多了很多修行者气息,境界有高有低,真正超然仙境还没有,但道境天元已经出现了好几个。
  或许是王郎本身名气的震慑,这些人只是在附近徘徊,就连试探的意图都没有。
  骡车一天走一百里已是极限,北齐地处西北,地广人荒,路上可供食宿的地方并不多,官驿倒不少,沈渐身上有官凭,住驿馆肯定没问题,但王郎和陆璇玑就很麻烦,前者毕竟是当朝通缉要犯,后者又是女的,总不能让她跟自己躺一张床上吧!
  她愿意,身边那个当爹的也不愿意。
  赶车人对这一带还算熟悉,找了家大车店投宿。
  大车店就是给骡队脚夫准备的低档次住宿,僅僅有个片瓦遮头,四墙挡风的场所,睡觉的地方也不分男女,一水大通铺,炕上那些被褥油腻得都能下锅熬出几盘炒青菜的油水。
  经过沈渐二两口水的交涉,再加上三两雪花花白银的诱惑,总算说服了大车店老板把他自己家人居住的房间全部让了出来。
  虽然三人还是住一间房,至少在炕头上还隔了道帘子。
  王郎头一沾枕头就鼾声大作,沈渐能听到帘子另一边陆璇玑翻来覆去睡不安稳的响动。
  屋子外边修行者气息好像越来越密,夜色中不知道多少人在寒冷的秋风中窥视着这边。
  沈渐也睡不安稳,他只能保持着一半清醒,一半修行的状态。
  王郎教的那些道,时间终究太短,掌握程度不到两成,没经历实战的情况下,感觉在战斗中如果再次使用锋芒、叠浪、八面锋这三重楼,至少能省下之前小半消耗,如果是千闪,他也没有把握用出归墟壶天中那种威力,毕竟六重楼还不是他这个境界能完全掌控的东西。
  清晨时分,大概寅时,沈渐第一个起床,看着有些憔悴,没有完全沉浸坐忘,对缓解疲劳帮助不大,再加上紧绷的精神,本来就对精神意志力就是一种煎熬。
  大车店提供早饭,比石头还硬的馒头,看不到一粒完整米的稀饭,配有一小碟吃一口能咸死人的咸菜。
  沈渐用馒头夹着咸菜在那儿小口咀嚼,眼睛却在注视周围。
  王郎却一脸无所谓的样子,好像再大的风险都跟他无关,他只关心身边的陆璇玑,小心翼翼地嘘寒问暖。
  给她解释清楚你变成渣人原因不就得了!
  沈渐暗自腹诽,他用了观象教的方法收敛心神,绝不让王郎窥探他的心声。
  店老板没有出现在大堂,可能是昨晚让出了自己的房间,一夜没睡好,以至于没能早起,店伙计端着长长托盘,穿梭游走于吃早饭的客人当中,给桌上客人送上一份一模一样的饭食。
  就在这时,哗啦啦一声响,伙计撞了一名刚背身起来的脚夫,托盘翻倒,稀饭洒了个满天白汤,馒头滚了一地。
  脚夫给淋了一身,头发上全是点点细碎米粒,大清早起床的人多半都有起床气,更何况稀饭滚烫,烫得那人直跳脚,一个大耳刮子就呼在了伙计脸上,把他打了个趔趄,脚夫犹不解气,大声喝骂着,追着伙计就打。
  那伙计不敢还手,抱头在店堂里面到处跑。
  陆璇玑蹙着眉,她从小生活在丹碧山,住在天师府,出则有师兄护送,入则有丫鬟服侍,虽不及皇宫内院奢侈,比起大户人家小姐有过之而无不及,哪见过这种阵仗。
  沈渐警惕得多,右手放在刀柄上,肩膀也沉了下去。
  伙计冲他们对对直直跑了过来。
  沈渐的刀也出鞘。
  伙计面前多了一把刀,却好象根本没看见,直接撞了过来。
  沈渐手晃了一下,刀尖抵住了伙计的咽喉,从他身后追过来的脚夫双手抱住脖子,嘴巴里面咯咯作响,一步步退了回去,刚退出三四步,他就倒下。
  伙计手上也出现了一把尖刀,不过还没等他刺出来,咽喉已经被刀锋割断。
  血顺着刀刃回淌,沈渐刀收了回来,收回刀鞘前轻轻振动了一下刀身,上面残留的血便被甩到了地上。
  店里面的客人都在大叫,四散而逃,有的人还大喊着:杀人了。就连赶车的骡车把式也跟着这些人跑出了大门。
  王郎从头至尾眼皮都没抬,继续吃着他的饭。
  陆璇玑瞪大眼,“你怎么知道他们是来对付我们的,他们身上完全没有杀气,也没有气机波动?”
  沈渐没有解释。
  王郎笑着道:“他们身上带着掩气符。”
  陆璇玑眯眼看向两具尸体,并没有看见灵元流动。
  “谁会把掩气符明目张胆挂在外面,那不是不打自招,如果我没猜错,一定是贴身放置,外层还穿着件画了锁灵符的小褂,这样就能保证不泄漏半分灵气。”
  王郎对她的解释倒是不厌其烦。
  陆璇玑不信,挥剑挑开伙计衣襟,果然看见了一件画满符纹的褂子,她用怀疑的目光打量着沈渐:“既然掩饰得这么好,你怎么看出来的?”
  沈渐还是没说话,他不太想跟这个女人搭上太多关系,也是在跟王郎表明他的态度,以免这家伙老是防贼一样盯着他。
  王郎叹了口气道:“首先这个伙计端盘子的技术虽然练得不错,给每桌人送饭的动作就有点太过斯文了,这种地方的伙计多半脾气不会太好,哪会像他这样轻拿轻放,没把碗直接给你扔桌上都算不错了。”
  陆璇玑还是没懂:“来者是客,难道有错?”
  王郎道:“你是在京都住久了,大酒楼伙计有小费,有分红,收入也高,态度当然很好,这种地方,住一晚也就十几文,一顿饭十几文,收入怎么可能高,收入不高,你能指望他们象大酒楼伙计一样把你当衣食父母般照顾。”
  陆璇玑还是不服道:“万一新来的?”
  王郎道:“有可能啊!但他千不该,万不该,就是引起骚乱,刚刚那一撞明眼人谁都看得出就是故意的,而且那个脚夫你没见着他鞋底衣角还有新鲜的湿润泥巴,他要是昨晚住在店里面,身上怎么会有这些。”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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