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御天下_第123章 出来混是要还的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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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梅初雪道:“我需要你还。”
  沈渐看着她,猜不出她心里打的什么主意,嘴上不得不应承。
  不管是啥!忍一时风平浪静,哪怕事后挨上大将军一枪,只要不死,总归还上了这份情不是。
  南梅初雪看着他的眼睛,一字字道:“下山,陪我去南都。”
  “啥!”沈渐以为自己听错了。
  “跟我去南都。”南梅初雪又说了一遍。
  “这么简单?”
  话一出口,沈渐马上后悔。
  “当然不是。”
  南梅初雪背着手往下山方向走,得意扬扬道:“你不是最熟悉花街柳巷吗?我还没去过,你得带我去见识见识。”
  沈渐腿一软,山道湿滑,差点没摔个屁股墩。
  真不知道这位天南梅家大小姐哪股筋搭错了线。
  “能不能换个要求?”
  “不能。”
  “你一个大姑娘家家,跑那种地方去干嘛!”
  “长见识啊!”
  南梅初雪一副理所当然口气,说道:“想看看花魁怎么能把你们这种男人迷得五迷三道的。”
  沈渐暗自腹诽,台面上只冰山一角耳,你还能跟花魁去卧室见识!总不成让我当面给你演示吧!当然你想看,我也……
  “你在想什么?”
  南梅初雪突然问,沈渐心虚,赶紧心敛心神,正色道:“我认为不妥。”
  “什么不妥?”
  “南都不熟。”
  “呃,那没事,温都尉肯定熟,让他带路,你来付钱好了。”
  得,老温也没跑。
  跟着温棠来的还有前烈火营一大票弟兄,他们都认识沈渐,以前是敬重他,现在除了敬重,又多了十分羡慕。
  能让南梅家大小姐亲自走一趟的男人,相信每个天南人都会羡慕,说嫉妒不至于,还没几个人敢对南梅大小姐有非分之想。
  如果他们听说过沈渐在仙道院向南梅大小姐当众示爱,并且登台痛殴情敌的故事,只怕会佩服得‘六’体投地。
  南梅初雪没有乘来时的马车,而是骑上了沈渐从东柳山那儿抢来的马,别说,她骑术还真不赖,一个劲冲在前头。
  几名校尉只能紧紧跟着。
  温棠那张脸拉得像爹死娘嫁人。
  “你们在山上都聊了什么?”
  沈渐也一脸苦,“能聊什么,就是大家都认识那些朋友的事情。”
  温棠愠怒道:“那大小姐说要去青楼又怎么回事。”
  沈渐道:“你家大小姐脑子里面怎么想我哪知道。”
  温棠哀声道:“你可把我害苦了。”
  沈渐揉着脸,他也很同情,同情归同情,他不也是受害者,无能为力是他们的共同点。
  ……
  鹄鸣山离南都并不远,百余里路,半天就到。
  等他们进城,已是华灯初上。
  城里面看不见雪,有的只是湿冷的空气。
  南都也有教坊司,不同的就是不分东西院罢了。
  南梅初雪不知从哪儿弄了套男装穿上,头发也扎成了男人式样,从背影看上去倒也风度翩翩,就是身材偏瘦,只要眼睛不瞎,谁都看得出是个女人。
  香满楼是教坊司最大的一家青楼,天南花魁不分院,大家都在一家青楼做事,进门便是一处极其气派的主廊,所有姑娘的名字都写在竹牌上,悬挂主廊两侧,花魁名牌在最显眼的地方,上面以鲜花点缀。
  南梅初雪背着手走在头里,兴致勃勃,看哪儿都觉得好奇。
  香满楼迎客姑娘好奇地打量着她,叽叽喳喳议论不休。
  沈渐和温棠尴尬得要死,温棠真后悔换了身便服,若穿着军袍,明眼人一看就知,谁还敢乱嚼半句舌头。
  老妈子眼力见儿比姑娘们好多了,打老远就迎了上来,直接来到沈渐面前。
  “这位爷,你们是大堂打茶围喝花酒,还是找个安静地方。”
  沈渐递去一块银子,正色道:“找个安静地。”
  老妈子正要去安排,南梅初雪转过身,故作潇洒一挥衣袖,道:“大堂多热闹,有声有色的,为何要找安静地方。”
  沈渐多聪明,都不解释半句。
  温棠则道:“雅阁才符合公子身份。”
  南梅初雪眼睛一瞪,道:“敢情温兄是这里常客。”
  温棠赶紧赌咒发誓说他从没来过,都是听别人说的。
  “这个别人该不会是这位沈兄?”
  沈渐暗暗埋怨老温多嘴,嘴上道:“我一个外乡人,拢共在南都没多长时间,哪有空闲来这种地方。”
  老妈子赶紧出来打圆场道:“那就按这位……公子爷的意思。”
  沈渐手背在背后偷偷给老妈子打手势让她离开,免得说越多,南梅越是不依不饶。
  好在香满楼这种地方即使大堂也有纱帘屏风隔开每张客桌。
  三人要了几角酒,几个下酒小菜,一壶香茗,坐在那儿看着主廊歌舞,没人敢当南梅初雪面评头论足。
  “沈公子看这里可比得梁都?”
  南梅初雪这话问得沈渐背脊升起一阵寒意,小心翼翼道:“我这人脸盲,分不清。”
  “哟!沈公子这话就说得有水平了,能出一本绣榻春闺的风流沈魁星还能脸盲?”m.biqubao.com
  温棠听得一头雾水。
  毕竟南都与梁都远隔数万里,绣榻春闺这种书也就在梁都流传,戏目更是南北差异巨大,传到南都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沈渐恨不得用脚趾头抠个洞把自己埋进去。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广寒清池那些白嫖日子欠下的风流债,今天一并个还了个干干净净。
  南梅初雪兴趣盎然,又招来老妈子,要她把楼子里最好看的花魁全都带过来,让沈公子一一过目,随手扔了块银子,比沈渐刚给那块只大不小。
  她哪知道这种地方招花魁这点银子哪够。
  沈渐又不敢提醒,对着老妈子挤眉弄眼,示意她随意找几个过来糊弄了事,反正南梅也不认识,无非就是故意找麻烦,想看他出糗。
  老妈子也懂事,拿了银子很快招来一帮,全都是楼子里年长色衰的,南梅瞪了半天,眼睛直在沈渐脸上打转。
  沈渐一本正经道:“梅少爷是准备听曲还是观赏歌舞?”
  南梅初雪道:“你以前去广寒清池就是跟她们这种……”下面的话她也说不出口。
  沈渐道:“那都是被人冤枉,总不能别人出本书我就去拆了人家房子吧!”
  南梅初雪表示不信。
  爱信不信,沈渐反正打定主意死不认账。
  歌舞依旧,喧哗如潮。
  一脸索然的南梅初雪背着手在前面走,沈渐只能弯着腰在后面跟。
  温棠脚上像绑了几千斤铁块,步子挪得比乌龟还慢。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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