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柠说是来帮忙的,其实帮的都是倒忙。 “老婆,迷迭香不用摘叶子……一整株洗干净备用就好,因为我们只是吃它的香味而已。” “啊,你不早说。” 姜柠盯着自己手上已经被摘成光杆的迷迭香陷入了沉思。 还能用吗? 席亦言一手拿着平底锅,另外一只手拿着木铲,俊颜上露出无奈之色。 他明明一开始就说了! 不行,柠柠要是继续在厨房待下去这顿饭就是两个小时都做不好。 为了节约时间,完成自己的人生大事,席亦言放下手里的厨具。 转身从冰箱里拿出刚才超市里买的草莓,打开包装盒后倒入盘子里,清洗干净,连着盘子一起塞到她手上。 “乖,你去客厅吃草莓。” 他语气温柔,像在哄小孩一样。 姜柠只好端着草莓回到客厅去坐下,她无聊地打开电视机准备看看剧。 哪曾想画面一跳出来就是千嘉莹那张整容脸。 “呸,真晦气!赶紧换台!” 奈何这年头的娱乐圈实在奇怪,哪个人红、流量大就专门找那几个人拍戏。 基本上=换套衣服、换个剧本就是新的一部剧。 看多了也会审美疲劳的,姜柠换了一圈台都没找到感兴趣的。 最后无聊到只能再次打开最经典的动画片——《虹猫蓝兔七侠传》 席亦言回头看了一眼,目光瞥到毫无形象地躺在沙发上吃着草莓,笑得乐哈哈的少女时,唇角也勾起了一抹弧度。 “终于不是海绵宝宝了。” 叮咚—— 姜柠刚坐下没一会就听到门铃响动,她仰起小脑袋仔细想了一下,她最近好像没有买什么快递啊。 这时席亦言的声音从厨房里传来,“是我的快递,老婆你帮我拿一下。” “喔,好的。” 放下手中的草莓,姜柠趿上拖鞋后朝着门口的方向走去,一边在心里感慨: 【原来a市首富也喜欢上网购物啊。】 【比起这,我更好奇席言买了什么。】 听到她心声的席亦言也没说话,甚至暂时关掉火,双手抱着胸地站在厨房门口等着看姜柠待会的表情。 这边,姜柠刚开门就被一片红色的玫瑰花海包围,轻轻一呼吸空气里都是浓郁的花香。 定睛一看,原来是花店老板开车一辆粉色的山轮车来送花了。 满满一车的鲜花在日光下颜色艳丽,每一朵都充满了生机。 她活了两辈子还是第一次收到别人送的花,小脸上写满了惊讶地愣在原地不知所措。 “这就是你买的快递?” 她笑容俨然地转过头询问席亦言。 花店的老板是一名二十五、六岁的年轻女子,她开花店这么久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大方的客户。 “请问您就是‘全世界最美最可爱的柠柠老婆’吗?” 这收件名……姜柠光是听着都觉得尴尬,唇角微微抽搐着点点头。 “是,是吧。” 【如果可以的话我不想承认,席亦言你也太中二了。】 席某人摸了摸高挺的鼻尖。 中二吗? 他恨不得用尽世间所有美好的词汇来形容她。 老板娘确认了收货人之后开始下货,一千多朵鲜花抱起来还是很费力的。 “美女你老公真爱你呢,1314朵玫瑰代表【一生一世只爱你】喔。” 姜柠听完后心里也感到甜蜜,耳尖不注意地就红了,连带着心跳都开始乱了几拍。 “谢谢。” 把花放在客厅后,老板就带着满心的羡慕离开了。 巨大的花束几乎将餐桌遮了一半,姜柠穿了条白色吊带裙站在花前,忍不住弯下腰去闻一闻花香。 席亦言不知道何时出现在她身后,突然伸手抱住她的腰,温热的呼吸喷洒在她耳边问道: “喜欢吗?” 姜柠任由他抱着自己,诚实的点点头回答说:“喜欢啊。” “我看到漂亮的东西心情会很好。” 所以她是喜欢花的,只是一直没人给她送……╮(╯▽╰)╭。 席亦言一听,轻挑剑眉说道:“这有什么难的,我给你送,每天都送。” 刚说完这话他就忍不住在心里开始盘算起来:“等等……好像一束花最低也要68,每天都送的话一个月就是2000多。” 这还只是最普通的花束,稍微好一点的都要三位数。 要知道鱼蛋的幼儿园一个月的伙食费也才2000呢。 (因为他在一众贵族子弟中给自己的儿子订购的是最便宜的套餐~) 可男子汉大丈夫,话都说出去了怎么能收回呢? 那多没面子啊。 “大不了我也开个花店,在自己的店里买花总能便宜点吧。” 不等他继续想好后续该如何经营保证花店不倒闭时,姜柠转过身,踮起脚尖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啵唧~” “谢谢你,老公。” “不过每天送就算了,节假日记得就行。” …… 席亦言当真做到了他的承诺,往后的每一个纪念日、每一年、几十年…… 他都会在节假日和她生日时送上一束花。 这个习惯直到他白发苍苍走不动路都还会想着要去花店给老婆子买一束花哄她开心。 ** 时隔一段时间再做饭席亦言的厨艺也没有丝毫的退步。 新西兰顶级牛排煎至七分熟,加上迷迭香自然清新的香味简直令人香掉舌头。 “吃慢点,小心别噎着。” 席总的服务很到位,连牛排都提前帮她切好了。 不过姜柠并没有很感动,因为她知道狗男人这么做只是为了让她吃快点好那个啥! “嗝~味道不错。” “你以后要是不当律师,咱们还能去开个餐厅,你当老板,我当收银。” 姜柠打了一个嗝,调侃他道。 席亦言一脸宠溺的看着她,伸手拿起放在一张纸巾擦了擦她唇角的酱汁。 “柠柠不是说以后要努力赚钱当首富包养我吗?为什么还要去开劳什子的餐厅。” 他不说姜柠都差点忘记了,她刚才喝了一杯红酒,现在有点上头。 小手摸起放在桌上的手机,用脚尖轻轻踹了踹他的小腿。 “不用等以后,姐有钱,现在就可以包你来着……嗯,暂时一晚上吧。” “多少钱,说!” 这豪迈的架势,一看就老夜店人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0_160844/688373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