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谦他们一路乘车,很快来到了石牛镇,但开往曹家村的山路非常崎岖,一路颠簸,折腾了好些时间他们才姗姗赶到。 到了村里之后,唐谦和莫薇薇他们走下车来。 此山村果然很原始,放眼望去,只有寥寥几座现代化的红砖房子,其余基本上都是土砖房,甚至还有茅草屋,可想而知有多么落后,贫穷。 偏远山村的村民自然比较淳朴,唐谦他们开车赶到后,几乎家家户户都出动了,涌出来迎接来自远方的贵客,当然,大多数是来看热闹的,他们对于唐谦他们赶来村里的目的还丝毫不知情,只是感到新鲜,好奇而已。biqubao.com 此村庄虽然距离偏远,比较贫穷,但人数众多,大家聚在一起,还是比较热闹的。 在县里、乡镇领导的介绍引导之下,村民才知道眼下这群城里人是来干什么,当得知可以找他们免费看病治病的时候,大家自然都很兴奋。 唐谦他们来做义诊的医学实习生都集合后,带他们来的老师和医生便开始吩咐接下来要做的事情。 他们准备在村子中央最大的一处晒谷坪上开设看病点,进行将持续两天的义诊活动。 他们是三三两两分组活动的,进行人员分配的时候,莫薇薇主动和唐谦分在一组,他们这一组另外还加入一名男生和一名女生,但那两人都是其他医学院的,唐谦并不认识。 不过这也不重要了,跟谁分在一组都是一样的,一样治病救人。 这次的义诊活动对于莫薇薇他们来说,或许只是一个很好的锻炼机会,仅此而已,而在唐谦眼里,这不仅仅是一次难得的锻炼机会,治病救人才是最重要的,他是发自内心地要给这里的淳朴村民看病治病,当然,他也有这个能力。 同样是初出茅庐的小小医学生,但唐谦早已“笨鸟先飞”,在中医造诣上,不是在场的所有医学生,包括那些老师和医生所能比的。 “唐谦,等下义诊活动开始后,我们组需要一个组长,你来担任这个组长吧。” 活动开始之前,莫薇薇说道。 唐谦摇头道:“这个组长还是你来当吧,他们两个都认识你,可和我一点都不熟悉。” 莫薇薇说道:“那有什么关系?我认识你就可以了,等下我把你介绍给他们,他们要是知道你的事迹后,肯定不会有意见了。” 唐谦忙道:“那没必要,他们认识我这个人,知道我叫什么就可以了,至于我的事迹不用刻意告诉他们,那样太矫情了。” 做人还是低调的好,他治病救人的事情没必要弄得人人皆知,这个事情不是用来炫耀的,是他们学医的应该做的。 “好吧。”莫薇薇点头答应道,随后她把分到他们那一组的那两个医学生叫了过来,给他们和唐谦互相作了介绍。 尽管唐谦让她别把他的事情说出去,但她还是让对方做组长。 唐谦在医学方面超于常人的本事她自然是知道的,对方做这个组长当之无愧,无疑是最佳人选。 那两名医学生虽然才刚认识唐谦,对他不了解,但他们和莫薇薇很熟,很是佩服莫薇薇的学识,既然她把这个位置让给唐谦,那他们还会有什么异议? 见莫薇薇态度那么坚决,唐谦便没有矫情地推来推去,而是爽快地答应了下来,准备好好给这个村的村民看病,治病。 这地方如此偏僻,属于真正的穷山沟,医疗条件自然很差了,村民们不方便看病,估计健康意识也都很差,除非是真得了危在旦夕的大病,不然是不会外出看病的了。 分好组后没过多久,义诊活动便正式开始了,唐谦和莫薇薇他们在其中设了一个看病咨询点。 唐谦坐在“主治医生”位置上,莫薇薇和另外两名医学生分别坐在左右两边,给他打下手。 很有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高富帅等人成立的看病组就设在旁边,仅有一座之隔。 高富帅他们那个组可能是最大的一个组,除了坐在首席上的高富帅,以及跟来的毛猴和猪头两人,还有两个人。 那两人名头可不小,一个叫黄安杰,一个叫郭顺华,黄安杰和郭顺华两人唐谦自然认识,他们也是医科大学的,而且是医科大学临床系他们这一届中成绩最好的两名男生,其中的黄安杰成绩甚至比身为女学霸的莫薇薇还要好,几乎年年拿到国家奖学金,可知他学习有多么好了。 唐谦不知道为什么黄安杰和郭顺华两人会和高富帅坐在一起,还让他做组长,众所周知,高富帅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他的专业知识可谓为零,整天泡妞不务学业的他又能学到什么东西? “他们应该是被那王八蛋收买了,不然就凭他那半桶水不到的医学知识怎么可能坐上组长的位置,让他在那里显摆?”唐谦暗想道,不过他也没有多想什么,对方那么做无非是想借黄安杰他们的势头把自己压下去,好吸引到莫薇薇的注意力,但他这个如意算盘好像一点都不见效,因为莫薇薇自始至终压根儿没看过他一眼,俨然把他们那一边当成了透明的空气。 义诊活动开始后,高富帅和唐谦暗暗较劲之战便也拉开了架势,这就好像是他们在摆擂台比拼,不过拼的不是拳脚上的功夫,而是医术上的功夫。 此方面的功夫孰高孰低,很快便会见分晓。 唐谦他们举行的义诊活动开始后,村民便排队来看病。 听说可以做免费检查,他们自然很感兴趣,有病没病都想来检查一下身体。 第一个走到唐谦他们看病桌前的是一个看上去和周老汉差不多大年纪的老人,那老人面黄肌瘦,形容憔悴,很是虚弱的样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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