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四觉得,这玩意,既然是大将军弄出来的,那就得叫做大将军之泪。 听到这话。 独孤言有些无语…… 不过,随即眼睛却是一亮。 大将军之泪吗? 好像还真的不错。 要是叫做大将军之泪的话,那就可以对这鲁伯特之泪,进行一番包装。 没错,就是包装。 这个鲁伯特之泪,一边坚硬一边脆弱。 正代表着人的两面性。 如此一来,再加上他大将军的名号。 世人就会认为,大将军也有两面性,并不是全部都尖锐。 这样一来的话,那这个东西,价值,就一定会更高的。 “好,既然如此,那就叫做大将军之泪。” 独孤言这样说着。 相比于鲁伯特之泪,大将军之泪,也会更加的好听。 如此,又过了几日。 陈仓道口那边传来消息,说是周不疑已经抵达陈仓了。 当初战报启程传回来的时候,周不疑,也是同时启程的。 也就是战报是八百里加急,所以速度会比较快。 这样才比周不疑先到那么长时间。 值得一说的是,此次周不疑,并没有带多少兵马。 而是将大部分士兵,都留在了漠北地区。 那里原本有着马谡的十万大军。 实际上,匈奴鲜卑等族,此次悍然发动战争,完全就是错误估计了大汉的实力。 他们以为,大汉王朝,刚刚经历了那么多年的战乱。 现在才统一,肯定很大程度上,伤了元气。 可是他们哪里知道,大汉居然这么强大。 且说当初对方发动战争的时候。 就没在马谡手里讨到什么便宜。 马谡在得这胡人率领大军来攻,立即让十万大军全部集结到边境,然后让百姓们,把全部的资产以及粮食等迅速的撤离到大后方。 而后,马谡利用从独孤言那里学到了十六字真言。 与对方打起了游击战。 那胡人,长途奔袭。 原本以为占据了边境地区,就能够得到补充,但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这里的百姓,早已经撤走了。 在这种情况,他们只能暂且先休整一下。 但是,没成想,就是这一休整,让他们寸步不能前进。 马谡大军,就像是狗皮膏药一样,死死的黏着他们。 天天搞偷袭。 当然,马谡大军,也不能对对方造成太大的一个伤害。 最后,还是等到了周不疑来了之后,一举将敌军击溃出去。 早朝上。 糜竺站了出来,朝着刘禅拱手道:“陛下,周将军等人,率领三十万大军,历经两年时间,终于将漠北的土著人,全部赶出漠北外去。” “从这一刻起,漠北不再是胡人的地盘。” “而是我大汉不可分割的一片土地。” “臣以为,周将军等人劳苦功高,陛下当出城相迎,以此来彰显陛下的爱军之心!” 听到这话,刘禅点点头。 然后道:“好,准了,等到周爱卿到了之后,朕亲自率领文武百官,出城相迎。” 听到这话,众臣都说刘禅圣明。 接着,就在太监说无事要退朝的时候。 突然,独孤言站了起来。 然后便朝着刘禅拱手一礼说道:“陛下,此次周不疑的功劳,不可不畏大!” “不知道,陛下,想要为周不疑封何官也?” 此言一出,刘禅一愣。 他很好奇,独孤言为什么会说出这种话。 本来,按照独孤言的性格,所谓周不疑的师父,肯定会避嫌。 或者,无论刘禅封周不疑什么官,独孤言都不会管的。 这也是独孤言的一贯作风。 但是,这会,独孤言怎么就跟变了一个人似的? 虽然刘禅并不在乎独孤言是否会为自己的徒弟谋利。 但他就是不明白独孤言为什么会说出这番话来。 不仅仅是他迷惑,其他大臣也是相当的迷惑。 于是,刘禅便试探性的问道:“军父,您觉得,骠骑将军这个职位,怎么样?” 听到这话。 独孤言却是摇摇头。 原本刘禅以为,独孤言肯定会同意的。 但是,没有想到,独孤言居然拒绝了。 要知道,骠骑将军,那可是正二品,或者从一品的存在啊。 这就是一下子,晋升为朝廷大员了。 原本的周不疑,只是一个从四品官员。 现在,直接晋升为大员行列,独孤言居然还不同意。 而且,有一个问题,那就是,现在朝廷的很多官职,都已经满了。 按照科举制度的话,原本就是等下面的年轻人历练够了,然后上面的官员告老还乡了,然后就补上去。 按照原本的情况就是这样。 所以说,现在正二品以上的,除了一个骠骑将军之外,其他的,似乎都配不上周不疑。 “军父,那朕该封周爱卿为何官职?现在很多官职,都处于有人在岗状态。”刘禅不知道该如何了。 听到这话,独孤言笑了笑。 “陛下,眼下还有一个位置,是,可以空出来的。” “嗯?什么位置?”刘禅直接就懵了。 还有位置空出来吗? 他作为一名皇帝,他怎么不知道? 现在的刘禅,可不像之前一样,不理朝政了。 而是经常关心朝政,处理朝政。 众臣也被独孤言的话,给说得很懵逼。 “臣这个位置!”独孤言淡淡的说道。 “臣以为,臣在这个位置上,待得实在是太久了。” “也是时候,该从这个位置上,退下来了。” “只有臣退下来,年轻人,才能有更多的机会。” “也能有更多的时间去历练。” “大汉的天下,始终是要交给年轻人的。” 此言一出,全场震惊了。 好家伙,这是怎么回事? 好端端的,大将军独孤言,居然要辞官了。 这一句话,如同一道晴天霹雳一般,砸在所有人的脑门上。 当然,除去诸葛亮外。 “军……军父,您这是做甚?” “您乃是我大汉的柱国巨石,您怎么可以轻易辞官?” “还有,军父,您还这么年轻,怎么可以?” 确实,刘禅说得没错,独孤言现在的年纪来说,还算是年轻。 就单单说刘禅,更加的年轻,今年才18岁。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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