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周将军当机立断。” “命令田将军的三万铁骑奔袭敌军大营,敌军甚至都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我军杀得丢盔弃甲,四散而逃。” “战后统计,共计十万。” “此战,田将军没有留下任何俘虏全部都斩杀当场!” “好!”刘禅激动得一拍大腿。 “这些异族就该死,杀我汉民,拿我汉民当牲口一样对待。” “这些人,死不足惜,我大汉,绝对不接受俘虏。” “亡其国,灭其种!” 在场的人,此刻热血沸腾到了极点。 这就是他们大汉的军队和实力。 首战,就取得如此大的功绩,实在是太给力了。 还有皇帝的发言,也实在是太霸气了。 他们还从来没有见过刘禅这么霸气的发言。 不接受俘虏。 全部都要赶尽杀绝,亡其国,灭其种。 这是何等的英雄气概? 刘禅这个皇帝,是越来越有帝王气概了。 独孤言和诸葛亮听到这个消息也是相互对视一眼,接着露出了欣慰之色。 接着刘禅便让传信的士兵下去休息。 八百里长途奔袭,肯定是累坏了,此刻的士兵,都是一脸的疲惫之色。 等到士兵下去之后。 众臣都是一脸开心之色的朝着刘禅行了一礼。 “恭喜陛下,贺喜陛下,我大汉大军首战就取得如此大的成绩,这实在是太振奋人心了。” “臣等建议,陛下将这个消息传告天下。” “如此,一来,可以让百姓们增强自信,凝聚民族心。” “这二来,也可以让那些魏国的残余势力胆寒。” “我大汉只有三十万大军,在面对骁勇善战的胡人,首战,就将其打出西凉境内。” “这样一来,那些隐藏在暗处的势力,定然胆寒。” “好!”刘禅听到这话,很是开心。 于是大手一挥,当即下旨传告天下。 “周爱卿不负我们所望啊!” 接刘禅又下了一道旨意。 给此战有功的将领,全部都升了一级。 这突袭敌军的想法,当然并不是周不疑一个人想出来的。 而是前线的智囊团,跟周不疑一起在路上商量出来的。 这一点,在士兵传回来的战报,已经详细的描述了此战每一个人的功劳。 当然,功劳最大的,那还是周不疑。 周不疑,是最后拍板的人。 此事过去,接下来,众人就开始总结这次的封禅大典。 等总结完了之后。 这个时候,糜竺站了出来。 “启奏陛下,臣有一事启奏。” “爱卿请讲!”刘禅抬手示意。 见状,糜竺缓缓开始说道:“陛下,臣要说的这件事,那是在大将军和丞相北伐的时候,我等,在朝堂之中,提出迁都之事。” “当时,就没有商议出来一个结果。” “陛下说,等大将军和丞相,以及一众大臣回来之后,再做商议。” “现在我大汉官员都在这里,所以,请陛下定夺,究竟是迁都洛阳,还是继续定都长安。” 说到这里,糜竺便停了下来。 刘禅闻言,这才想起来当初的事情。 至于独孤言和诸葛亮以及张飞等人,都是一愣。 他们完全是不知道这事情的。 这个时候,诸葛亮开口了。 “子仲,你是偏向于迁都,还是继续定都于长安?” 闻言,糜竺回答道:“丞相,竺自然是偏向于迁都洛阳。” “洛阳乃先汉四百年之基业。” “虽然被董卓一把大火烧得什么都不剩下。” “但是这些年来,在曹魏的经营下,洛阳城,已经又开始显露繁华的景象。” “而且,越来越多,当初背井离乡的洛阳本地人,返回到洛阳城生活。” “在如此情况下来,洛阳都能够逐渐的恢复起来。” “这足以证明,洛阳这座城,地理位置是真的好。” “否则,不可能这么快,就能缓过劲来。” 众人听到糜竺的解释,点点头。 事情确实如此。 洛阳的地理位置,四通八达,有很多路通往天下各个地方。 “而且还有水路。” “可谓是极其好的经济位置。” “有水,那资源就会越丰富。” “有资源,那就会越来越繁荣。” 接着糜竺继续道:“况且,还有一个点那就是可以防止异族。” “就像这次的胡人来犯。” “我们这次顶得住了胡人的进攻,甚至最后击溃胡人也好。” “可是那域外之地,终归会有后来者势力居上。” “我大汉的国都,建立在长安的话那后世,万一异族再来犯,子孙后代没顶住,如此一来,岂不是直接就可以威胁长安国度?” “国都一失,那对军队的士气,还有对天下百姓的自信,都是一个毁灭性的打击。” 糜竺说得振振有词。 在糜竺看来,迁都,是最明智的选择。 而且,他也是真心为大汉江山考虑。 “迁都吗?”独孤言呢喃一句。 或许其实是没有必要的。 独孤言突然冒出来一个想法。 一个能让整个天下经济再翻上一翻的想法。 想着想着,独孤言突然激动起来。 于是他便站起身来,对糜竺道:“子仲此言虽然有道理,但是,言却是不同的想法。” “哦?大将军有什么想法?”糜竺问道。 “在言看来,其实,迁都或者不迁都,都没有太大的影响。” “归根结底,还是要看这次西征顺不顺利,能不能打赢。” 听到独孤言的话,糜竺愣住了。 “这……大将军,迁都的事情,跟前线大军打赢或者打不赢,有什么关系呢?” 其他人,也是一脸的疑惑。 完全搞不懂独孤言想要表达什么意思。 然而,独孤言听到糜竺的话,笑了。 “有关系,当然有关系,而且这个关系大了!” “只要前线大军能够打赢胡人,那就可以乘胜追击。” “一直打到胡人领地内部去。” “据我所知,这百万大军,已经是胡人全部的实力。” “如果能全歼灭的话,那更好,我大军,甚至可以直接接管整个胡人所掌控的地区。” “到了那个时候,那便可以像南中之地一样,饲养战马!”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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