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再由朝廷统一分配到每一个百姓手上。” “当然,这些土地,不属于百姓们,还是属于朝廷的,只是给百姓们用。” “朝廷,也不会收回去。” “同时,这些土地,也不允许买卖。” “若是有想要做生意,或者大规模种植养殖什么东西的,可以向当地官府申请租借。” “每年,拿出多少钱來,给官府,然后那些地方就给其用。” “用此法,赚到的钱,全部用来做当地建设。” “修路等等!” 现在的水泥,早就被独孤言给搞出来了。 那当地官府赚到的钱,就可以拿来修路,或者资助当地的贫困人员。 还有当地的教育。 这些,后面独孤言自然会出一张详细的政策文章。 然后施行下去。 这种政策,还要配合商户。 要让那些商人,肯投钱,有钱赚,制造岗位,如此一来,才能带动经济,当地才能发展起来。 听到独孤言的解释。 众人,还是陷入了沉思了。 他们纷纷开始在其中,分析利弊。 这事情,可大可小。 要是真施行下去的话,那对他们来说,有没有影响,还真的说不定。 因为,要知道,现在可以在东吴境内弄这个政策。 那将来,独孤言就可以在其他地方施行这种政策。 而且,施行起来,更加的容易。 因为已经有了一个施行的例子摆在那里。 你说这样不行? 开玩笑,这明显就是利民的事情。 你要说不好,那不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 要是没有这个例子,那你还可以说一说。 有了这个例子,你要是敢反抗,难道真以为独孤言不敢杀你? 独孤言的权力,是大到你无法想象的。 就算皇帝,刘禅护着你,也没有一点用。 想到这,其中的糜芳,率先跳出来了。 糜芳此次出征,也是来镀金的。 他们糜家,自打追随刘备起,就受刘备的重用,在朝着,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然而,糜芳,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怎么升迁。 相反,他兄长,也就是糜竺,做到了位极人臣的地位。 跟诸葛亮,大将军独孤言的地位,都差不多一样的。 只不过,诸葛亮和独孤言是实权的。 糜竺自知能力上,不及诸葛亮和独孤言,所以,也没有主动去揽什么权力。 能到他那个地位,就已经是受世人尊敬,将来,也是名留千史,与刘备形成一对典型的君臣模范。 糜竺,没有野心,那不代表糜芳没有。 他从大汉的发展,看见了希望。 看见了,能为他糜家谋求一个千古长存的希望。 如今的大汉,已经是板上钉钉,要一统天下的了。 军力,经济,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甚至和汉武大帝时期的实力,都差不多了。 在如此强大的实力面前。 那大汉,必将再次长盛不衰。 他觉得,再过个四百年,估计还是姓刘的,掌控天下。 所以,他糜家,必须永远在大汉的高位待着。 之前的科举制度,他本来是不同意的,可无奈。 他大哥先同意了。 他也没有办法了。 倒是最后,他的侄子,比较争气,给他们家弄回来了一个榜眼。 有了这个榜眼,未来,他们的下一代,也终将是朝廷的顶层人物。 但是想要屹立不倒,那就得让整个家族都壮大,让整个家族,死死的缠在大汉身上。 这样才能屹立不倒。 而想要做到这个,那就得拥有大量的土地,还有大量的商业产权。 经商,他们糜家,最是擅长,当初还没有遇到刘备的时候,他们家,就是经商的。 然后看中了刘备,并投资刘备。 才有了现在的成就。 现在他站了出来,看着上首的独孤言。 随即正色道:“大将军,下官,以为此事不妥。” “要是施行土地国有制的话,那必将掀起腥风血雨。” “那些个乡绅豪族,肯定会在背地里不断的搞小动作,或者煽动民众暴乱的!” 听到这话,独孤言看着下面的糜芳,没有表情方说道:“如今,江东大族,顶级的士族,都在我们手里,其余剩下的,只不过是一些小鱼小虾罢了。” “有何惧哉?” 独孤言之所以会有这个决定,也正是因为,刚好抓住了这些逃跑的士族。 这些可都是江东士族的领袖。 那些乡绅豪族,都是听这些人的话。 这些人没了,现在,那些小鱼小虾,只不过是没有头的蚂蚱而已。 蹦哒不了多久了。 听到独孤言的话,糜芳皱了皱眉头。 然后继续说道:“小鱼小虾,也不可小觑。” “况且,自古以来,都是如此,大将军改革,已经改得太多了。” “但是,我等都知道大将军为国为民。” “可是,这土地之法,真不可改,改了以后,下去地府,是会遭受祖宗的唾弃的。” “所以,下官还是请大将军三思而后行也!” 听到这话,原本还没有什么表情的独孤言,立即就皱起了眉头。 这糜芳,是要和他唱反调啊。 至于对方为什么会唱反调,独孤言当然知道。 这糜芳身后的糜家,原本就是商贾之家。 这糜芳,有那种做买卖的想法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了。 在他们看来,投资刘备,那就得到相应的回报。 对于这种世家来说,最好的回报,那就是屹立千年不倒了。 糜芳这是想让糜家,成为千年世家。 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了。 对于糜芳,独孤言可是一点好感都没有。 要不是这家伙没有犯什么错。 再加上对方是糜竺的弟弟。 否则的话,早就将对方给杀了。 要知道,在原历史,这家伙,可是投降东吴的一个小人啊。 还把关羽给出卖了,最终导致关羽惨死。 这样的小儿,还没有什么能力。 没看稍微有那么一丢丢能力的糜竺,都做到了位极人臣的地步,反观糜芳,还是侍郎。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对方是真的没有能力,不然刘备不会吝啬提拔的。 毕竟是追随他打天下的老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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