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的事情,陛下,也不必在担忧,然后我大魏各路大军,都已经派出去了。” “任无论是蜀国,还是吴国,都不知道我们的目的。” “所以,一定会马到成功的。” 听到司马懿安慰的话语,曹丕这才脸色变好一些。 “仲达说得是,可能是最近朕太累了,咳咳!”曹丕点点头说道,说着还咳了咳。 曹丕是用手捂着嘴的。 然而,当他拿开手,他立马就愣住了。 只见他的手上面,居然有一摊血迹。 看到这里,曹丕皱了皱眉头,接着看向司马懿,见到司马懿并没有发现什么。 于是他便对其说道:“仲达,你回去吧,有什么事情,朕再召见你,朕也觉得,该好好休息一番了。” 司马懿闻言,连忙领命告退。 等司马懿走了之后,曹丕看着手上的鲜血,无奈的叹了一声。 其实他有病,而且,还是很严重的病。 这个病,还活不长。 他也找过很多名医,可是没有一个能够治好他的。 他觉得,可能心神不宁,跟这个有关系吧! 不过他这个病,倒是没有人知道,因为他一直隐瞒着没有和任何人说。 那些治不了他的病的大夫,都被他杀了灭口。 他自然不可能让别人知道他身体的问题,以免某些人,起了歪心思。 却说另一边。 司马懿在离开殿后。 走在宫道中,回想起刚刚看到曹丕嘴角有U一抹鲜血的那一幕。 他心中顿时便有了猜想。 他好像记得,自从他和曹丕相识起,就老是见到曹丕咳嗽。 当时,他也没有怎么在意。 只当曹丕是偶然风寒罢了。 可是他刚刚,居然看到了鲜血。 这代表着什么? 这就是代表着,曹丕的咳嗽,一直就是有问题的。 再结合曹丕最近的状况,他结论出一个结果来,那就是,曹丕一直有病,而且还病得不轻。 不然也不会一直隐瞒。 因为他从来就没有听说过曹丕召见过御医。 想到这里,司马懿嘴角微微扬起。 曹丕就像是一块巨石压着他。 这么多年来,自从曹丕登基后,就一直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但是,从这一刻起,他知道,曹丕这块石头,将不久,就会碎了…… 另一边。 独孤言在第二天一早。 便让赵云率领七万铁骑出城,直接在城外左侧驻扎。 大批的人马调动,势必会引起曹休的斥候注意。 而这么做,是独孤言故意的。 目的,就是为了引起曹休的注意。 从而,忽略掉江边的水师调动。 七万铁骑,真的正面拼杀起来,绝对会杀退曹休大军的。 当然,也是两败俱伤的结果。 七万铁骑,起码会损失掉三万。 这三万,可是很多钱,砸出来的。 要是损失掉了那就算是胜了,也是惨胜。 没有太多的一个意义。 他这么做的目的,只是想等真正的夹击。 只要水师绕过去,到曹休的后方去,到时候,铁骑一冲杀,陆逊率领的大军一夹击。 曹休必败无疑。 却说曹休这边。 他一边进军,一边不断的派出探马。 然后就探得蜀军的七万铁骑,居然出城了。 他刚开始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直接就懵了。 好家伙,只派出铁骑。 这是想要和他拼命吗? 独孤言不应该会这么冲动才是啊? 不过当他再派出探子,去打探的时候。 这才放心下来。 因为他发现,蜀军铁骑,居然直接驻扎在南郡城左侧十余里的地方了。 然后就没有动静了。 不是和他来拼命的,那他就放心一些了。 不过随即他很奇怪,为什么独孤言,要派出铁骑在那里。 难道是为了防他? 想想,也不太可能啊。 要是独孤言把主力,都用来防他了,那独孤言如何对东吴用兵? 很多事情,曹休是不知道的,就连曹丕真正要干嘛曹休都不知道。 他只知道,曹丕下旨,让他率领二十万大军,来攻打南郡。 其实对于攻打南郡他也挺没底的。 毕竟独孤言的名声摆在那里。 跟独孤言对抗,他真没有什么信心。 不过现在,独孤言的铁骑没有动,那他也不准备动。 他能猜到,曹丕的目的是唇亡齿寒的原因。 所以,他觉得,只要能拖住独孤言大军,那就是好事。 现在他拖住了独孤言的七万铁骑,那就是大功一件。 至于攻打南郡,曹丕也没有给他期限,只是说,只要独孤言拿下南郡,那就即刻进军。 所以他便来了。 然而,曹休哪里会知道,曹丕真正的目的,不是拖住独孤言大军,而是建业。 当然,以后还有没有机会知道,那就不一定了。 反正当独孤言得知曹休居然按兵不动,他直接就笑了。 这曹休,果然中计了。 他派出铁骑的,不仅仅是为了吸引曹休的注意力,同时,也是为了迷惑曹休。 让曹休不敢轻举妄动。 如此一来,曹休只要在那里,就必死无疑了。 只要陆逊一抵达曹休的后方,那他的大军尽出,势必要灭了曹休。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之间,就到了傍晚。 而陆逊,已经悄悄的离开了南郡,来到了江口。 随即,他命令士兵,将战船之上的所有重物,都给卸下来。 然后每条战船,由原先的人马,减半。 也就是每条船只拉一半的人,由原来的五万人马,变成现在的两万五。 其余士兵,都留在原地驻扎。 为了能更快的抵达曹休大军后方。 陆逊只能这么做。 而且,他算是作为一支奇兵,并不需要太多的一个人马。 只需要,做到出其不意即可。 正所谓,兵不在多,而在于精和奇。 两万五的人马,看起来,照样是一眼望不到头,密密麻麻的。 曹休看见了,也不知道,究竟有多少人马。 至于其他人,更是如此,估计都慌张无比了。 哪里还会去细数一下敌军究竟有多少人马。 在卸完所以东西后,只留下武器和一些干粮,陆逊就命令战船的将士们,熄灭火把,开始在夜色下,朝着麦城下游水域进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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