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如果真的死了,那确是他们的家人,没人照顾了。 只会有一笔抚恤金。 这笔抚恤金,还不会很多。 可以不死的话,谁都不想死。 他们不畏惧死亡,是因为他们见证了太多的死亡,并不是说他们就一定想死。 能活,还是要活的。 孙权定下的战死将士,就是这样,没有太多的一个福利。 归根结底,还是因为钱的问题。 要是有花不完的钱,孙权当然也会去提升将士们的福利,好让他们更加死心塌地的打仗。 可是孙权没有钱,那就意味着,对于这一切,孙权也没有办法。 他们这些将领尚且如此,那些普通士兵,更惨。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可是没有军饷这一说法的。 基本,被召来的将士,都是只给吃的,不给钱。 让其免费打工。 魏国那边也是一样。 他们这些将领,倒是还有俸禄,因为他们是属于官员行列,不能和那些普通士兵比。 所以说,他们怎么会想死呢? 不过,这个时候有人皱着眉头疑惑道:“将军这话是什么意思?” “将军难道不想守城,想投降不成?” 这人的话,立马就将所有人的目光,给吸引过去。 同时他们都脸上带着震惊之色。 投降? 开什么玩笑,投降可是死罪,还要遭受后人的诟病啊! 陆逊闻言双眼微眯,露出一抹杀气。 显然,说话这人,是针对他刚刚的话的。 而且,肯定还是孙权的死忠。 这么多人,难免会有那么一些人,是愚忠的。 俸禄少得可怜,而且孙权还是这样的人。 吕蒙都是孙权害死的。 这点,陆逊再清楚不过了。 因为吕蒙的死,就是他去确定的。 效忠这样的孙权,难道不是愚忠吗? 人忠心耿耿,纵然是一种好的品质。 可是如果这个人,是个坏人呢? 是个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的恶人,你还去对其忠心耿耿的话,那就是同流合污,愚忠。 当然,不是说孙权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这是比喻。 不过孙权干的很多事情,确实毛病有点大。 对于对方的质问。 陆逊轻蔑的呵呵一笑。 “本将军,就算是要投降,又如何?” “你难道认为你能斗得过独孤言么?” “还是说,你去拼命,死在战场上,就能让独孤言退兵,就能让你的家人,幸免于难?” 陆逊这话,说得那些原本跟陆逊关系比较好的将领心中觉得有道理。 他们这些将领,遇到战争,只有三种情况。 第一就是打赢了,第二就是打输了投降,第三就是战死。 江东的抚恤金确实低,要是他们真的战死了,家人怎么办。 有很多人,其实对于投降,并不反感。 跟谁干不是干呢? 他们对孙权又不是有感情。 而且,孙权也没有恩情给到他们。 之前没有俸禄都已经为孙权拼命了那么多年了。 现在好不容易当上了将领。 这个时候要去死的话,真的值得吗? 很多人,心中都是这么想的。 然而,刚刚那个说陆逊的将领,听到陆逊的话,立马就怒了。 指着陆逊的鼻子就怒骂:“陆伯言,你果然是要投降,你枉为臣子。” “竟然还煽动其余人,让他们跟你一起做叛国贼!” “你这样的人,简直就是不忠不义,无君无父的小儿耳!” “陛下是多么的信任你,把这里的二十万大军,都交到你的手里,你就是这么报答陛下的?” 那将领,是劈头盖脸的一顿骂。 直接把陆逊的脸色,都给骂阴沉下来了。 陆逊双眼充满杀气的盯着对方。 接着一字一顿道:“很好,既然你这么忠心,那你去为孙权尽忠好了!” 说罢,他看向一旁的陆义,直接大声道:“去,传令,找到这家伙的家属,然后带上这家伙,一起斩了!” 此言一出,全场哗然。 所有人,都露出不可置信之色。 “你……你想要动我的家人?”那青年看着陆逊,满脸的惊色。 “祸不及家人,陆逊,你难道想要破坏规矩吗?” 那将领,被气坏了。 惊恐气愤交加。 他自然是不怕死的。 但是万万没有想到,陆逊居然这么卑鄙,要祸及他的家人。 于是乎,那人立马朝着他旁边的人大喊:“兄弟救救我的家人,在下死不惧也!” “烦请立即召集手下的弟兄们,去将我家里的人接走!” 他看到陆义还没有动,便想着求救他旁边的人,让其召集弟兄,救救他的家人。 那人也觉得陆逊做得过分了。 于是立马点点头,答应对方。 然而,他刚想有动作,下一秒,却是愣在了当场。 只见一大队手持兵器,身着盔甲的士兵冲了进来,将他们所有人,都围住了。 足足有几百名士兵。 进入到这里后,都显得府衙有些拥挤了。 看到这一幕,所有人心里瞬间明白了,陆逊这是有准备的。 调集了这么多全副武装的士兵。 这些士兵,都是陆逊亲信的部下。 不过他们也并不是太担心。 因为他们也有几百人,而且个个身手都很好,不然也当不了副将或者千夫长了。 虽然手中没有武器,也没有盔甲。 但是丝毫不惧怕。 他们都是刚睡醒被叫过来的,个个都是便装。 然而,下一秒,陆逊的话,让他们顿时愣住了。 “你们是不是以为只有几百个将士?” “我告诉你们,外面还有几千名将士围着!” “不过你们也不用太担心,他们是来维持秩序的,并不会对你们动手!” 陆逊轻描淡写的说着。 仿佛跟真的似的。 众人都对陆逊的话,无语至极…… 但是,他们依旧没有害怕之色。 因为,在战场上的千军万马,他们都见过,怎么可能怕这点人呢? 而且死又有何惧? 只要他们不想做的事情,谁也不能逼他们做,他们是这么认为的。 不过他们当中很多人,还是很愿意跟着陆逊干的。 只是有些不愿意,想做个忠心耿耿之人罢了。 而陆逊也是知道这一点的。biqubao.com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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