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本来以为会被公安找去问话。 死的那些人,稍微查一下就知道,他们之间的共同点,就是都参与迫害了沈家。 结果等了一个月,都没有人来找她。 她直接给村里的大队部打了电话找老支书。 老支书接到她的电话也乐呵呵的,俩人互相寒暄了一会,他才说道: “晚晚啊,我这很好,你什么都不用担心,村长那两口子也好着呢,你只要好好读书就行,什么都不用担心......” 林晚听他说了好几次不用担心,就知道他们没把自己和师傅的关系说出去: “我知道了,您老保重身体,我之前给您和村长叔,婶寄了点东西,您注意收一下。” 老支书的脸都笑成了菊花: “你这孩子怎么乱花钱,老头子我什么都不缺,以后别乱买东西了啊,电话怪贵的,赶紧挂了吧,好好读书,不用担心啊!” “我知道了,您老保重。” 挂了电话,林晚也放下了心,虽然她不怕,但是被公安找上门也会很麻烦。 而且知道她是沈老徒弟的林母和两个妹妹,很可能会知道那些人都是她杀的,到时候还要多费口舌解释。 之后,林晚又花了一段时间,找到了师傅和先生跟沈家人的埋骨地。 值得庆幸的是,他们的尸首没被乱扔。 而是被以前救过的穷人们,半夜偷偷把尸首从乱葬岗给抬出去,埋在了一座山里。 林晚找了一个周末的晚上,把尸骨都起出来,放到了存放师傅的那个空间钮里面。 等以后这阵风结束了,再给他们找一块风水宝地下葬。 ...... 林菲五岁那年,正式拜沈书绮为师,成为了林晚的小师妹。 她有些不懂,大姐为什么让她对着一个看不出材质的戒指跪拜? 她打死也想不到,那个戒指里面放着自己的师傅一家。 小丫头比林晚想象的能吃苦,尽管有时候也会觉得背书太累闹些小脾气,但每次都会很快调整过来。 林晚大三那年,京城出现了商品房,因为价格不贵,她直接买了五套,家里每人一套。 原主的愿望就是让家人过上好日子。 现在林母吃穿不愁,四丫七丫上了大学,连后生下来的林菲也拥有了自己的房子。 到此,她的任务彻底完成。 ...... 林晚大学毕业那年,选了一个离家近,又比较清闲的工作,也方便她回家教导林菲医术。 唐家洵开始还按部就班的去分配的岗位上班。 没几年,他就承包了京城一个马上就要倒闭的小机械厂。 他之前在林晚的空间里,研究了很多年那些高科技产品,那个小机械厂,很快就在他提供的先进技术下起死回生了。 就在这时候,他亲爸找了过来,说他既然都那么有钱了,就要好好提携家里。 林晚给他爸催眠后得知,唐家洵外公家就是他爸举报的,为的就是侵吞他外公家的财产。 结果没想到,财产直接都让革委会收走了,一点没给他留。 他后娶的那个寡妇带的孩子,本来就是他的,俩人在唐家洵母亲还活着的时候,就开始通奸了。 最后,林晚按照唐家洵的要求,把那一家人都给扎瘫痪了,至于他们能活多久,就看他们的造化了。 ...... 林晚找机会,去师傅告诉她藏着财产的两个地点,把东西全取了出来。 她打算把这些钱,都以师傅和他先生的名义捐出去给他们做功德,希望他们下辈子还能在一起。 在林菲18岁那年,林晚把最开始从师傅家里拿走的那些书籍,家具古董和钱财都交给了她: “我希望你一直记得你学医的初心,记住沈家的祖训,把沈家的医术发扬光大。” 林菲跪下,对着沈书绮的排位磕了一个头:“大姐,您放心吧,我必不会辱没了师门。” 她之前听了沈家的故事,虽然心里也是极其愤愤不平。 但是有一点她可以肯定,沈家人绝对不会后悔世代行医治病救人。 她也要背负着沈家人的意志走下去。 ...... 这辈子洵的身体还不错,活到了九十岁。 他躺在床上,眼睛已经有些看不清了,还是努力伸出手臂去拉老伴的手: “晚晚,我要走了,下辈子我们还能在一起么?” 林晚也爬上床,躺在了他旁边,紧紧的拉住了他的手:“能,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唐家洵满足的闭上了眼睛。 林晚感觉握着自己的那只手彻底没了力气的时候,才脱离了身体。 系统空间内。 林晚结算完积分之后,也没耽误,打算继续开启新世界之旅:“走吧!66。” “出发喽~” ...... “你,上去唱首歌给我听听。” 林晚刚穿过来,就听到了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biqubao.com 她有些不可思议的看了那个长相有些妖孽男人一眼,这谁啊,胆子这么大,敢听她唱歌,不想要命了? 柏青眉头微皱:“你那是什么表情?都被卖到这来了,还想装清高?快点上去给我唱。” 林晚咧嘴一笑:“是你要我唱的啊,死了可别怪我。” 柏青满脸莫名其妙,这女人刚才一直低着头不吭声,还以为是个腼腆的,没想到竟然是个爱说话的? 就是文化程度不高,什么叫死了别怪她,就让她唱一首歌而...已... 还没等他多想,一句极其难听的清唱就钻进了他耳朵里。 柏青也有些不可思议的睁大了眼睛,尼玛,杀猪都比这个好听吧。 他下意识堵住了耳朵,等他反应过来,差点把自己蠢哭,你堵个屁的耳朵,别让那个女人唱了不就完了。 “你给我闭嘴,不准唱了。” 林晚闭着眼睛一脸陶醉,唱到激情处,还把麦克风给拔了下来,听到男人喊停的声音,心里还有些遗憾。 她最后使出吃奶的劲,还加上了一点精神力,来了一个超高音,“哗啦啦!”桌子上的酒杯全被震碎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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