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女人名叫刘梦,今年26岁。 “我结婚也差不多三年了,就是怎么都怀不上。” 林晚给她把了脉:“刘姐现在还在吃活血药呢吧。” “对对对,吃了有半个月了。”刘梦刚才也是故意没说,她正在服药。 “姐姐,你现在都要血崩了,不能再吃了那个药了。” 林晚看她的面色惨白,额头上有细细的汗珠,已经中度贫血了。 “那怎么办,我这次例假来了快10天还没走,出血量还特别大。” “那药不能继续吃了,找个地方我帮你先针灸止个血吧。” “那我这个不孕能治么?” “你要是愿意相信我,配合治疗,就能治。” 很多病,不仅要好好配合治疗,心理因素也很重要。 “可是大夫告诉我,我是气滞血瘀,需要活血才行,现在流血量大,是正在排毒呢。” 刘梦又有点不确定了,这次看的这个大夫,还是她婆婆托人介绍的。 是一个已故京城名医的亲传弟子,没点门路都看不上的。 她以前的例假都是两三个月一来,量还很少,吃了这个大夫开的药,三天就来了。 “走,晚晚,张姨带你去吃饭。”张晓芳看刘梦那样也有点来气了。 之前三天两头的问,给她治病的人什么时候能回来,也告诉过她晚晚很年轻了,不相信还来问啥。 “哼,那个刘梦,天天追着我问,你什么时候回来给她看看,没想给她看了还是这个态度。” 张晓芳愤愤不平,也是怪她和人炫耀,她有个侄女有多厉害,给她吃了一个月的药就怀上了。 “张姨不用介意了,我可能确实看起来太年轻了不可靠。” 看病还是算命,都是年纪大的看起来更可信一些,这个都是人之常情。 “一会吃完饭和张姨回去,帮我大嫂看看。” 张晓芳的大嫂,结婚也有个5年多了,以前倒是怀过一胎,干活的时候没注意掉了,之后这么多年了一直没再开怀。 最近几年也是吃了不少药,就是都没什么用。 “这个是晚晚吧,麻烦你了。” 张晓芳的大嫂有点胖胖的,嘴边和鬓角上的汗毛比较重,脖子短,有富贵包,皮肤也偏油腻。 内分泌失调,林晚估计她第一胎怀的都不太容易。 “明天我把药丸送来,一周再针灸两次,在我离京之前就差不多能有宝宝了。” 其实光吃药丸就可以了,加上针灸,能帮助她更好的吸收药力。 张家人听说能治,都高兴的很。 他们家人都认识已经去世的苏老,那可是个大手,以前都是要排队才能看的,就是造孽收了那么个徒弟。 晚饭掌厨的是张家大嫂,她是纺织厂二食堂的大厨,做的一手好菜。 吃饭的时候,林晚看到她的胃口,就知道她怎么会胖胖的了。 “这外面天都黑了,晚晚在这住一宿,明儿再走吧。” 张家老太太极力挽留林晚在家住一宿再走,这么漂亮的大姑娘,黑天一个人回去太危险了也。 “没事的,我坐公交回去,下车也走不了几分钟就到了。” 现在京城的治安其实还是不错的,她有系统,可以避开人,自己本身武力值也高,一点都不害怕。 张家人一看,实在是留不住人了,就让张晓芳和她哥一起送林晚去公交站。 “晚晚,你给我那个面霜可真好用,你看我现在脸上的斑都没了。” “正好张姨我还想和您说这事呢,我这还有其他功效的面霜......” 张晓芳也明白了她的意思:“行,正好她们都在问我用的是什么面霜呢,连厂长夫人都问我在哪买的,有没有能美白的。” 林晚赶上了回去的末班车,上边还是就她一个人。 外面天色越来越黑,公交车上只能听到引擎的声音,一般的女孩,可能还真的会有点怕。 “晚晚,怎么这么晚,我都担心死了。” 林晚才一下公交车,就被姜洵给抱了个满怀。 “你在外面等多久了,身上都这么冰了。” 林晚摸摸他的耳朵,已经冻的通红。 “我不知道你去哪里了,只能一个人在这等你。” 姜洵抱着林晚不撒手,声音里都带上了哭腔,可把他给委屈坏了。 “好啦,我以后都不在外面吃晚饭了,不会再这么晚了。” 回到家,姜洵又靠着林晚腻歪了好一会,才说了他今天都干什么去了。 姜家也不是什么准备都没有的,出事前,留了一批东西在外面,地方只有秦海涛知道。 今天他们三个就是趁天黑的时候去那边看了。 “我想把东西取出来,但是没有地方放,能放晚晚那里存着么?”姜洵说完眼睛直直的盯着林晚。 “我的妈呀,宿主,他发现空间了是么?那能不能也发现我了。”3166有点怕怕的拍着自己的小胸脯。 林晚也不知道该说啥了,她还以为她平常很小心谨慎,做的很隐秘呢,没想到早就被给人发现了。 姜洵看林晚眼神放空,不知道再想些什么,有点失望的低下头。 他确实早就发现林晚的异常了,前一天晚上还没见到呢,第二天中午就拿了一整头新鲜的狍子出来。 有时候外面晒的药草的数量,也和她背回来的那一筐不符。 还有很多小细节,她都没注意。 等林晚和脑袋里的3166吐槽完,才发现姜洵又开始扒着她的腿,在那哼哼唧唧了。 还眼圈发红,看起来委屈的不得了,林晚只能无奈的摸摸他的头: “行,明天我还要出去一趟,后天我和你去把东西收起来,不过这事儿你不能告诉别人。” 姜洵听见林晚同意了,立刻满血复活: “我肯定谁都不告诉,你也千万别告诉别人,之前在村里还都是我帮你善后的呢。” 姜洵也没得寸进尺的,要求看看林晚存东西的地方在哪,长什么样,又在那腻腻歪歪了好一会,才被林晚给赶了回去。 3166有点小担心的道:“宿主,你就这么承认了,他要是背叛你了怎么办。” 林晚无所谓的一笑: “怕什么,要是背叛了,我就杀掉他,然后把他做成标本放空间里带着,我最近研究出了一种防腐药丸,正好可以试验下效果。” 3166又打了个冷颤,看来天冷了,它也要换一身厚衣服穿了,不能一直穿肚兜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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