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女配在线打脸日常_第24章 七零年代小知青 2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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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骑了两辆自行车过来,姜洵带着林晚,跟着两人一起走。
  杨金华听说他们要在这待上两个多月,就帮着租了一套两室一厨一卫的楼房。
  这里地理位置还算不错,走不到5分钟就有个国营饭店。
  “房租多少钱?”姜洵说着就想掏钱。
  杨金华不好意思的挠挠头:“额...小洵你也知道,我这几年的津贴都交给家里了,兜比脸都干净,是小涛给的钱。”
  “小哥你和我客气什么啊。”秦海涛有点不高兴了。
  “我回来才知道,他们把小哥你送下乡了。”秦海涛一想到这个,就戾气横生。
  “可别提了,这小子,听到你被打断了腿,还破了相,拿着刀就要去给老高家灭门。”
  要不是杨金华早就找人看着他了,指不定会出什么事。
  “你就不应该拦着我,老高家就是一群白眼狼,他们吸着姜家的血上位,还敢打小哥。”
  秦海涛是姜洵姨奶奶的小孙子,比姜洵小两岁,当时家里出了点事,就剩下了他一个独苗苗。
  后来被姜家人接了去,从小就是跟着姜洵屁股后面长大的。
  当时姜家预感到要不好了,第一件事就是和秦海涛断绝了关系,把他送了出去。
  杨金华是因为一次路过,救了落水的秦海涛,三人就此相识,变成了发小。
  不过两年前他爸牺牲后,部队又给了一个名额,就被他妈送去参了军。
  本来以为姜洵他妈改嫁了,他也没事儿了。
  没想到后来的事情有点出乎意料,等他请假回来的时候,姜洵已经被送下乡了。
  杨金华想托人打听姜洵被送去了哪里,奈何他家一点势力都没有,被高家隐藏的信息,一直都查不到。
  “还是我聪明,听说高鑫雨那个土肥圆也下乡去了,那个不要脸的肯定是追着小哥去的。”
  秦海涛有点委屈的噘噘嘴:“我要去找你,华子哥他不让。”
  杨金华也有点无奈:“姜家花了多大力气才把你摘出去,名字都给你改了,你要是去找小洵被发现了怎么办。”
  姜洵摸摸小涛的头:“华子哥说的对,不能让人发现你们还在和我有联系,要不然他们会转头去对付你们。”
  林晚也没去打扰哥几个交流感情,就打算去准备晚饭。
  刚才她打开橱柜看了,做饭的家伙事都是准备齐全的,米面肉蛋菜都有。
  和夏晓雯在一起这么长时间,她也学会了几手。
  虽然做的菜味道一般,但是她有个大杀器“灵泉水”啊。
  之前已经试验过了,用稀释的灵泉水当调料,做出来的东西味道会提升好几个档次。
  今晚打算主食就是大米饭了,这个最方便。
  看他们三个都是身高180以上的大小伙子,食量肯定也大。
  反正包括她在内,都不爱吃青菜,那干脆就做全肉的吧。
  五花肉做个红烧肉,小鸡炖蘑菇粉条,红烧排骨土豆,鱼香肉丝,回锅肉,西红柿炒鸡蛋。
  “你们好好聊聊吧,我自己就可以了。”
  林晚见姜洵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到了厨房里,开始帮忙切肉。
  “晚晚去休息吧,你刚下车肯定累了,都交给我做就行了。”
  姜洵知道林晚爱吃好吃的,也有在偷偷的和夏晓雯学习厨艺。
  “那咱们两个一起做,速度还能更快。”
  要不是外面有他发小和弟弟在,林晚肯定就直接回去休息,让他自己做了。
  几个大男人确实很能吃,米饭一锅都没够。
  吃到半路的时候,林晚有先见之明的又焖了一锅。
  最后连汤汁都没剩下,都被秦海涛给拌饭吃了。
  “晚晚先去睡吧,这些我收拾就行了。”
  把他们二人送走之后,姜洵就打算自己收拾,让林晚先去休息。
  “我明天要去趟纺织厂看看,你要一起去么?”
  “我有其他的事情要做,就不和你一起了。”
  “那行,你收拾完就去睡吧。”
  林晚好久没睡懒觉了,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姜洵已经出去了。
  “66,姜洵什么时候走的?”
  “凌晨两点多就出去了,昨天那俩人来找他的,要不要我现在去定位一下他的位置。”
  “不要,没有谁是喜欢被人监视的,咱们还是做自己的事儿去吧。”
  林晚穿上米白色的针织连衣裙,配上驼色的羊毛大衣,里面再搭配一双长筒皮靴。
  这些都是林鸿秋寄过来的,当时她给张晓芳写信也问了林鸿秋的事。
  只不过张晓芳的回信里,并没有提林鸿秋的具体身份,就说以后他要是再给她寄东西,不用客气直接收。
  本来她也是不想穿这么扎眼的,现在的京城一眼望去,也没有几个穿的特别时尚的。
  不过考虑到,她是去开展《祖传专治不孕不育》的业务去了,还是穿好一点更能让人信服。
  昨天杨金华就告诉她,下楼步行10分钟左右,就有公交车,票价三分钱。
  林晚让系统查询了下,正好在纺织厂附近有一站。
  可能现在都在上班,公交车行驶的这一路上,就林晚和司机两个人。
  看来还是要去买辆自行车才方便啊,现在很多地方还没通公交呢。
  “晚晚回来啦!怎么没拍个电报过来呢,我好叫人去接你。”张晓芳还以为林晚会在过年的时候才回来呢。
  “我们大队放假了,没事干,我就先回来了。”
  “走,咱们先去我办公室收拾下东西,一会带你去国营饭店吃饭。”
  张晓芳拉着林晚就去了她办公室。
  办公室里还有一个看起来25.6岁的漂亮女人:“芳姐,这是谁呀?”
  “这是我一侄女,刚放假来看看我。”张晓芳面露喜悦:“晚晚等我收拾一下,咱就走。”
  “这是不是你说的那个?”那个漂亮女人有点焦急的问道。
  “额...”张晓芳有点不好意思的看看林晚,她还没和晚晚说呢,也不知道她愿不愿意。
  林晚看张晓芳下意识的就去抚摸肚子,知道这个女人很可能会成为她的客户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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