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淡的日子一天天过去,建金城周围的花也开了。 最近建金城发生了不少大事。 首先是地盘争霸,自从上次北区对东区出手,第二天联合会上吕世英强势入股嬴氏产业之后,北区的事态就压不住了。 齐系的人开始发力,不再是之前那样受到挑衅只是发火,而是打。 但凡挑衅,不管你是谁,不管你是大势力还是小势力,我都打! 西江境南宫家的事传出,大家都知道齐天已经没事了。 北区的生意也压不住,南宫家里的人亲自下场,撤除了对建金城北区各大路段的封禁,百羽商超正常运转。 建金城飞速发展,各大势力抢占地盘。 建筑业,餐饮业,娱乐业,但凡能够赚钱的,没人会放过。 整个建金城,龙蛇混杂。 以往,建金城里出现一辆超跑都会被人追着拍照发个朋友圈。 现在那超跑在酒吧门口停放的数量都能够开车展了。 建金城每天都有新的势力诞生,也有一些之前诞生的势力覆灭,一个又一个人名出现在众人的视线当中。 “听说了吗,有个叫李军的一天挑了别人十二个场子。” “听说了,这个李军可不得了,以后建金城必有他一席之地。” 又过了一天。 “大消息,李军死了,被他的情妇在床上杀了,死在女人手里。” “任何时候,这个世界都不缺人才,人才是有,但得能活下去才行,大浪淘沙啊,现在就是一个淘的过程!” 对于建金城的普通人来说,他们的生活正在慢慢变好,城市里有了更多的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以及更好的待遇,自身所拥有的房屋价值也在增长。 对于那些前来建金城找机会的人而言,整座城风起云涌。 小人物之间有小人物之间的争斗。 大人物之间也有大人物之间的诡计。 在这风起云涌的时刻,当初处于建金城漩涡最中心的那个人,正在城南边缘的文通街,看着一家医馆迅速装修完成。 这是齐天买房后的十天整。 “这个放在这,这个放那,再往左边一点。” 齐天站在门口,看着沈秋水指挥着工人摆放家具。 正常房屋装修,光是水电改造就得十天半个月,可现在呢?十天时间啊!整个房子漆也刷了,地也铺了,都开始进家具了。 而且甲醛检测,完全合规。 齐天依稀记得五十多个工人一起在房子里干活的模样,本地缺少的材料当天私人飞机空运,材料费十万,当天加急申请航线加运费花了近百万。 “老板,你这大理石台面今天动不了,得明天,这太沉了,我们得把工具拿来。”一名工人说着。 才说完就见齐天独自一人走到大理石台面前,然后双臂支撑,那么一推。 需要数名工人搭配工具才能移动的大理石台面,就这么轻松被齐天调整了位置。 沈秋水满意的看着齐天将台面所移动的位置,点了点头,走到齐天身前:“行医资格证乔凌那边有现成的,你想个医馆名字,明天营业执照就能下来了。” 齐天看着沈秋水这副兴奋的样子:“你有什么好的想法吗?” “齐天和沈秋水的小屋怎么样?”沈秋水这么提议。 齐天揪住沈秋水那漂亮的脸蛋捏了捏:“哪有医馆起这个名字的。” 齐天走出房门,看着街道上行人匆匆,你来我往,有人扛着扁担在街边叫卖,有人将煮好的玉米两块钱一根售卖,也有老人守着一个泥炉,将刷好辣酱的鞋底子饼一块钱一张售卖,不少人都会选择花上三四块钱就解决一顿晚饭。 浓郁的烟火气息,仿佛回到了小时候夏天的傍晚,那时的街道就是这个样子的。 “一元堂吧。”齐天面带微笑,“至少我们现在不需要靠开医馆谋生,无论大病小病,一块钱医治。” 齐天走到那卖鞋底子饼的摊位前,两块钱,买了两张鞋底子饼,刚烤出来的,表皮酥脆,里面柔软,刷上辣酱,味道不错。 齐天递给沈秋水一张。 沈秋水拿在手里,咬了一口,立马张开嘴巴不停的呼气,然后快速咀嚼将口中的食物咽下。 “好吃。” 沈秋水眯眼笑着,又再次咬了一口,然后连忙张嘴呼气。 第二天一早,一元堂的牌匾挂了上去。 不过在牌匾上,叫做“壹元堂”。 这大概是齐天跟沈秋水人生当中最简陋的一次开业。 以齐天和沈秋水现在的社会地位来说,哪怕就是开家拉面馆,只要消息放出去,建金城各路老板,各大势力,那都得来送礼祝贺,送的花篮大麦都能排到马路那头去了。 但今天,来的人只有一个,乔凌。 哪怕宏姐等人,都不知道齐天已经到建金城了。 乔凌送来花篮,送来了行医资格证,看着壹元堂内的陈列,穿过走廊,来到壹元堂后方用于住宿的地方,地方不大。 两间卧室,一个不大的客厅,还有一个只能容纳两三人在里面工作的厨房。 装修不如以往的别墅那般尽显奢华,但却处处充斥着温馨,每一个角落,就连一个简单的盆栽,都是沈秋水精心挑选的。 屋外的院子,土已经翻过了,就等着播种。 沈秋水为乔凌介绍着屋内的每一个角落。 “秋水,真羡慕你啊。”乔凌拉住沈秋水的双手,扭头看了一眼正在一旁泡茶的齐天,又把目光放回到沈秋水身上,“同时也祝福你,天知道有多少人羡慕你,也不知有多少男人羡慕齐天。” 乔凌一直都跟沈秋水待在一块,发生在沈秋水身上的事,乔凌自然也知晓。 对于沈秋水精心布置的这个不大但却温馨的家,乔凌是由衷为沈秋水感到开心,但也有一点点的心酸。 感情这个东西,无法控制去延伸,去生根发芽,但却可以克制。 “乔凌,谢谢你。”沈秋水甜甜一笑,“也希望你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另一半。” “我啊。”乔凌叹了口气,“我暂时还没有考虑这些事,等我找到我爷爷之后,我才能安下心来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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