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手牵手走在南区的街道上,接下来没有任何目的,就是走走转转,转饿了就找间小店吃点东西,转累了就找个地方好好休息。 对于两人来说,这种生活很少,可以完全放空,不去想那些工作上和尔虞我诈的事情。 现在天色已经黑了,但还有不少人忙碌在街道上,有人挑着扁担叫卖着,有人在路边拉活,因为十块钱吵得面红耳赤。 沈秋水看向齐天:“你说,如果有一天我不参与生意上的事了,你也不是别人眼中那个地下皇帝了,咱俩应该做什么养活自己呢?仔细想想,我们好像没有什么可以吃饭的生活技能。” 齐天撇了撇嘴:“那是你没有好吧,又不代表我没有。” 沈秋水愣了一下,旋即漂亮的眼睛瞪大:“好啊你,这就嫌弃我了是吧!那你说说,你能干什么?” “很简单啊。”齐天摊开双手,“跑跑出租,给人当个苦力搬搬东西,或者开个医馆什么的,太多太多了,我全能选手好吧!” 沈秋水眯起双眼,上下打量着齐天,随后歪着头想了想:“那不如我们就开家医馆吧,我们买个大一点的房子,带院子的那种,我们自己种些草药,你教我,我去打理,每天照顾那些草药,看着它们生长起来,再用它们去帮助别人,顺便还能再开辟一块田种点菜,我们想吃什么就直接摘,这种感觉真的很棒啊。” “行。”齐天伸手揉了揉沈秋水的脑袋,“不过大多人应该都会说去租个院子。” “这是我们在建金城的家,肯定要是真正属于我们自己的,才有归属感啊。”沈秋水眯眼笑着,在她的脑海中,已经有对接下来生活的憧憬了。 已经订婚的两人,在属于自己的房子里,一点一点生活,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平淡又让人向往。 “走啦,先吃饭。”沈秋水拉住齐天的大手,朝不远处的摊位上走去。 吃饭间,沈秋水一直看着手机,嘴角始终都带着笑容。 过了十几分钟,沈秋水将手机递到齐天面前:“我看了几个房子,都是建金城这边的,前面是临街的门面可以做医馆,后面是住宅,还有一个大院子,七百多平的院子足够我们用了,你看哪个合适,我现在就约房主出来。” 齐天翻了个白眼:“这都几点了,天都黑了。” “想到就做啊。”沈秋水这么说道,“不然等明天再约,原本明天可以做的事又拖到后天了。” 齐天看着面前的女人,虽说要平平淡淡的生活一段时间,但人的性格肯定无法改变的,沈秋水就是这么一个雷厉风行的人。 想到就去做。 说是急性子吧,也是。 齐天点点头:“那我们就快点吃,五分钟内搞定。” 齐天说完,直接埋头猛吃。 两人要的菜不多,就两道菜,就见齐天一筷子又一筷子下去,那盘中的菜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减少着。 沈秋水瞪大眼睛,张大嘴巴,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连忙拿起筷子:“哎呀你给我留点。” “不留,就五分钟。”齐天头也不抬。 五分钟后,桌上盘中的菜是一点不剩。 而沈秋水那一碗米饭,也吃完了。 沈秋水给了齐天一个白眼:“都怪你,我就跟饿死鬼转世一样。” 齐天看着沈秋水那脸蛋上沾着的米粒,大笑一声:“走,去找我们的家。” 沈秋水在天银拥有不少房产,别墅,平层,都是豪宅。 接任沈氏族长之后,财产更多,几乎炎夏各个城市,都有沈氏的资产,像是什么天海号称天花板的住宅一品,二十二万一平方,沈氏在那里拥有两套一千两百平的豪宅,而在沈氏的资产里,这些都不算什么。 但对于这些豪宅,沈秋水甚至连多去了解一下的意思都没有。 反而对于此刻两人所在的毛坯房,沈秋水喜欢的不行,这边看看,那边看看。 “做医馆的话,你可以在这边看诊,把这边做成收银台吧,你坐馆我收钱,这个角度我可以一直看见你。” “这里可以做休息的地方,如果人多也不用站着,可以坐在这里喝喝茶。” “这里可以做个屏风。” “这里做走廊,通向咱们住的地方。” “你说我们装成什么风格的啊?” 沈秋水左看看右看看,喜欢的不行。 “喜欢就这套吧。”齐天笑着说道。 “好。”沈秋水点头,随后走到刚刚赶来的房主面前,“多少钱啊?” 房主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他开口道:“你看,这周边房价现在也涨着呢,我这房子留在手里肯定涨价,但我看你们这么喜欢,那就一平一万五吧,我给你看产证面积,你也别说……” 建金城中心的房价如今已经到两万二,但在这城郊,一万五肯定是远远超出市场价的。 “可以。”沈秋水直接点头,“就一平一万五。” 房主见沈秋水这么干脆都愣了一下。 沈秋水又不是傻子,她自然知道这房子是溢价了:“我很喜欢,我已经想好该怎么装了,也想好该怎么跟我未婚夫在这生活,如果因为价格错过,我会遗憾的。” 房主听着这番言论,半天后竖了个大拇指:“人要赚钱的意义就在这对吧。” 约好明天早上办理过户手续,互留了联系方式。 齐天跟沈秋水找了个住的地方。 接下来的几天,齐天和沈秋水一起跑了过户的事,装修的事,订下方案图纸,订下装修材料。 一切,就是一对新婚夫妻在共筑爱巢的模样。 过程很繁琐,来回赶路也很疲惫,但沈秋水脸上的笑容,就没有消失过。 对于沈秋水来说,她太久都没有感受过家的感觉了,或者说,她从来就没有真正意义上拥有自己的家,从她小的时候,到后来坐上沈氏集团董事长的位置,这人生最美好的阶段,都是为了以后争夺沈氏氏族去做出准备。 家的感觉,沈秋水没有感受到。 但现在,她马上就要迎来属于自己的家了,和最爱的人一起,拥有真正意义上,自己的家。 (现在是凌晨四点一刻,抱歉,今天加班太晚啦。)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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