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线的主人是个穿着白色锦袍的俊朗少年,此时正随意地靠在二楼一间包厢的窗户边,侧头往外看。 他似乎没料到花映雪会突然转头,目光有一瞬的凝滞,随即便恢复正常。 花映雪看向那个白衣少年,皮肤白皙,长浓的眉毛,清亮的眼,鼻梁挺直,嘴唇稍薄,这样的一张脸,应该算得上倾国倾城四个字了吧。 她心里有点震撼,没想到,在这个没有整容技术的时代,还有男子能好看成这个样子。 于是,鬼使神差地,她抬着头咧着嘴,对着白衣男子笑了笑。 白衣男子看到她的笑容,似乎有点意外,又是一愣,随即深深地看了她一眼,便冷冷地移开了视线。 花映雪顿时有点尴尬地摸了摸鼻子。 对一个不认识的男子,自己好像表现得太热情了,会不会显得很花痴? 好在,进酒店后堂通报的伙计很快就出来了,所以她也没有尴尬太久。 “姑娘,请跟着我来。”伙计说完,便带着花映雪向碧春轩后堂走去。 花映雪紧了紧身上的箩筐,跟在伙计后面往里走。 她不知道的是,她刚一抬步,二楼窗户边,那道冷冽淡然的视线便又落在了她的身上。 包厢里,一个身着蓝色劲装的男子,恭敬地站在白衣男子身后。 这个劲装男子名叫顾飞羽,约莫二十来岁,比白衣男子还高了半个头。 他看白衣男子一直探头往窗户外面看,不由也好奇地走到窗户边,顺着白衣男子的视线往下瞧,便看到了正往酒楼里走的花映雪。 “爷,这姑娘看着有点眼熟,似乎在哪见过。”顾飞羽疑惑地道。 白衣男子箫锦漓冷冷地瞥了他一眼,没有吭声。 顾飞羽却突然一拍脑门,大声叫道:“哦,我知道了,原来是她!” 上次,就在醉春轩外面那条街上,这姑娘被一个骑着马的汉子调戏。 他和爷当时就在醉春轩二楼,正好看到了这一幕。 他本来看到这姑娘瘦瘦小小的,还带着一个比她小的弟弟,怕她受欺负,要下楼去帮她把汉子赶跑。 谁知这姑娘本事却很大,一脚就将那个汉子给踢趴下了。 那日看她的装扮,就是一个乡下的小姑娘,今日却完全变了样,看着有点像大户人家的小姐。 也难怪他没有一下子就认出来。 要不是她赶跑汉子的那一脚,给自己留下那么深刻的印象,估计今日自己就认不出她了。 不过这小姑娘身上倒是有一点跟上次是一样的,那就是同样背着一个箩筐。 只是上次的箩筐里装得满满当当的,今日却只能看到五个小陶罐。 看这小姑娘这么郑重其事地背着,不知道陶罐里面装的是什么好东西? 箫锦漓似乎同样有这个疑问,转头向顾飞羽示意了一下,顾飞羽便退出去了。 酒店后堂里,一脸精明的肖掌柜,此刻正背着手,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他眉头紧皱,苦思冥想,却百思不得其解。 永乐镇并不大,镇上能够称得上酒楼的也就三家,分别是醉春轩、顾记酒楼和春风楼。 醉春轩在永乐镇已经开了有二十几年了,由于经营得当,菜品可口,在永乐镇的口碑一直很好。 而其他两家酒楼,顾记酒楼和春风楼,虽然也在永乐镇开了有一段时间了,但是生意一直不温不火,远没有老牌子酒楼醉春轩来得好。 在永乐镇,能上醉春轩酒楼吃饭,是一件特别有面子的事,比起到顾记和春风楼都要来得让人得意。 永乐镇的大户人家、土豪乡绅,或者有一定身份的人要下馆子,不管是请客应酬,还是朋友聚会,首选都是醉春轩。 醉春轩的菜色味道好,做法独特,别家酒楼虽然嫉妒它生意好,有意效仿。 但无奈的是,店里的厨子总是做不出醉春轩的那种味道。 能将醉春轩经营成永乐镇最具标志性的酒楼,肖掌柜一直很得意。 二十几年来,自醉春轩开业以来,一直都是由他打理。 醉春轩能有现在的成就,最大的功劳当然就是他的了。 也因此,东家对他特别倚重,每年年底查看账册的时候,看到醉春轩的盈利,总是对他赞不绝口。 年底赏赐给他的东西也是所有掌柜中的头一份。 肖掌柜原本对于这样的现状,很是满意。 可是这样美好的局面在去年却被打破了。 去年年中,永乐镇新开了一家酒楼,轩云阁。 这轩云阁造势很大,一开业就将镇上所有叫得出名号的人都请了个遍,还在门口舞狮舞龙热闹了整整七天。 也因此,它才开业没多久,整个永乐镇的人就都知道,镇上新开了一家轩云阁。m.biqubao.com 轩云阁请的厨子也很是了得,不仅厨艺精湛,做出来的菜美味,还定期就会推出新的菜品。 顾客就算吃腻了轩云阁里面的菜色,隔一段时间再来,又能吃到新的菜。 渐渐地,镇上的这些大户人家一想到下馆子,就会想到醉春轩,想去看看醉春轩里又出了什么新花样。 再加上轩云阁是这几家酒楼里最新开业的,店里的装扮、桌椅板凳等都比较新,酒楼里的布局合理,房间也宽敞。 顾客在那样舒适的环境下用着可口的饭菜,很是惬意,去的次数便多了。 轩云阁才开业不到一年,便吸引了永乐镇大部分的顾客前去用餐,连醉春轩都隐隐有被比下去的趋势。 如果照这个趋势下去,醉春轩这永乐镇第一酒楼的名号就要易主了。 肖掌柜感觉到了危机,每每想到醉春轩会被轩云阁比下去,就寝食难安。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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