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不走剧情_第715章 偷来的儿子8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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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啊盼啊,终于等来了高考恢复的消息。
  知云自然是报了名。
  这些年她虽然在上班,但功课一直没落下,一直都等着高考呢,算算时间,明年杨倩倩就该出现了~~当年出现在原主面前的时候,就已经怀了身孕。
  那么,现在的杨倩倩已经跟董大牛的便宜儿子董树认识了吧?
  不过算算时间,距离上一世杨倩倩怀孕的时间,应该还有4个多月的时间。
  无论是原主的记忆中还是剧情里,都没有交代过这两人是如何相识的。biqubao.com
  让知云有些不明白的是,杨倩倩长得也算是个眉清目秀的小美人,董树怎么就会对她始乱终弃了呢?
  还把她推给了原主接盘。
  后来娶了一个叫常春芳的女人,在知云看来,常春芳长得可没有杨倩倩好看,两人的家世也说不上孰优孰劣,就是不知道董树为什么会,这两人之间最后选择了常春芳。
  知云当然不会知道,当初董树之所以做出了那样的选择,是因为常春芳有三个护妹妹的哥哥。
  董树如果敢对常春芳始乱终弃,常家的三个哥哥都能活撕了他,董树又是个欺软怕硬的货。
  而杨倩倩家里却是三个女娃,杨倩倩又排行老大,娘家没有人护着,可不就只能成为被牺牲的那个了吗?
  不过杨倩倩也不是个什么好东西,肚子里怀了董树的种,却还非要嫁祸给原主。
  也就原主从小都被养傻了,才会相信这一家的人渣,还把他们当成了自己的亲人,一辈子都对他们掏心掏肺的好。
  对于复仇知云也并不着急,毕竟那个小王八蛋还没有出生呢。
  虽然现在已经恢复了高考,一些政策也在逐渐恢复,可现在出门仍然要介绍信。
  介绍信,无疑就是目前最容易暴露一个人行踪的原因,就算是现在那个小王八蛋长大了,知云也会等一等。
  惩恶的时候,她可不喜欢把自己搭进去。
  临近高考的这一段时间,家里人说话都是轻声细语的,就怕打扰到他们复习。
  二堂姐和三堂姐也报名了参加考试,所以复习的队伍里也有她俩。
  终于到了考试的这一天,一家人起了个大早,丁翠芝特意出去买了油条,方老太太也特意煮了一锅白米粥,还有6个鸡蛋。
  吃早饭的时候,三位考生每人分得了一碗粥,一根油条和两个水煮蛋。
  油条和水煮蛋是为了讨一个好兆头,支云默默的吃了,虽然她觉得自己的成绩跟这两个鸡蛋和一根油条不会有什么关系。
  两位堂姐自然也没拒绝,乖乖的吃了。
  三个人都被送到了考场里……
  不出意外的,知云被当地的一所大学录取了,而两位堂姐,却名落孙山。
  其实严格的说起来,老方家人就没有一个是读书的料,现在这具身体里的灵魂也就是知云,这要是换做了是原主,恐怕这一次也得名落孙山。
  因为报考的是当地的大学,所以录取通知书收到的也很快,在她将录取通知书拿到手的时候,知云发现,方家人比自己还激动兴奋。
  很快就过完了年。
  知云也带着自己的通知书去学校报到了,原本她是想住校的,不过在了解到了宿舍的实际情况之后,果断的选择了走读。
  宿舍是八人间,而且整栋楼里都没有厕所,要上厕所,就必须出了宿舍楼之后,再去离着教学楼200多米的公共厕所上。
  这就很不方便了。
  女生宿舍那边的情况倒是好一点,至少宿舍楼道里有厕所。
  只可惜这一世的知云是个男生不是女生。
  在家里好歹还有个独立的空间,想做点什么也方便。
  要想走读也很简单,买一辆自行车就是了,骑自行车从学校到家,正常速度大约要30分钟左右,如果骑快一点,20分钟多一点就能到。
  此时购买自行车还是需要自行车票的,不过对于他们这样的家庭来说,想要弄一张自行车票,也不是多难的事情。
  之前是怕人举报,尽量低调,但现在很多政策已经放开了,再说了,现在有自行车的家庭也有很多了,他们家添一辆自行车,也不算多么突兀的事情。
  知云上的这所大学是三年制的,等他大学毕业的时候,那个小王八蛋也应该一岁多快两岁了。
  因为学的是师范专业,所以在大学毕业之后,知云被分到了第三中学,成了一位数学老师。
  众所周知,作为一个老师最大的便宜就是一年有两个假期。
  尤其暑假时间最长。
  在第一个暑假到来的时候,知云以采风,准备去看看祖国大好河山的名义,开了一份证明,坐上了北上的列车。
  根据原主的记忆,张小芬和董大牛两人是落户在了平安县萍乡三里屯。
  不过,知云把票买到了隔壁县。
  夜深人静的时刻,从空间里取出了汽车,驾驶着车,一路风驰电掣的赶往二里屯。
  此地离这三里屯有60多里路,就算这中间有一部分山路,坑坑洼洼的比较难走,开车也就是一个多小时。
  毕竟这个时候可没有什么限速超重一说,讲究的那都是一个多拉快跑,而且路上也没有什么监控。
  就算知云空间里的车跟这个时代的车有很大差距,但夜晚行车,就算有人看见了,也不容易分辨出来。
  在三里屯的村外那条大马路上,知云就停下了车,顺手将车收进了空间里。
  此时她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在这个普遍没有路灯的时代,很轻易的就融入到了黑暗里。
  带着夜视镜,深一脚浅一脚地进入了三里屯,按照原主前世的记忆,找到了那夫妻两人的家。
  助跑,跳跃,落地。
  不过是几个呼吸间,知云已经翻过了围墙,进入了院子里。
  她这次过来,只是为了收拾张小芬和董大牛的,董树和杨倩倩还得留一留,因此,知云直接就根据原主的记忆,摸到了张小芬和董大牛的房间里。
  照旧是先吹了迷药。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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