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云还没睁开眼睛,就觉得有点颠簸,自己似乎是被人抱在怀里。 她睁开眼睛,入目就是一张形同骷髅的瘦削脸庞,面色蜡黄,脸颊两边凹陷的厉害。 但对方是个女人无疑。 因为她此刻正被人抱在怀里,骨瘦如柴的人,胸口却是绵绵绵的,由此断定这是个女的。 从她的角度看过去,可以看到对方的脖子和脸有泾渭分明的分界线~~这是个洗脸的时候只洗脸不洗脖子的女人,所以脖子上有厚厚的一层陈年污垢。 这还是个讲究人,至少这脸是经常洗的。 随后她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这女人身上有一股怪味,就像是几年没洗澡,浑身的汗液发酵的那种味道,要多刺鼻有多刺鼻。 知云皱起来眉头,刚想挣扎,才发现了身体的不对劲。 此刻的她竟然浑身无力! 转动头颅,看着周围的环境,才发现这里地处荒郊野外,除了抱着自己的女人之外,还有一个穿的破破烂烂的男人,瘦削的脸庞,显的那双眼睛格外大,不过此刻那双眼睛却在四处东张西望,似乎是在防备着什么。 他身上的衣服鼓鼓囊囊的,跟他那颗瘦削的头颅看起来格格不入,明显就是身上藏的东西,只是不知道藏的是什么。 知云心里有了一种不好的猜想,他猜测着自己是不是被拐卖了。因为这具身体现在的状况实在太不对劲了,就像是中了药后的样子。 想到这里,她干脆先闭上眼睛接受记忆和剧情。 知云这次穿越的是个男人,一个从小被人偷走的男人,名叫董智。 不过他原本不该叫这个名字的,原本该叫方志云。 现在抱着他的女人和旁边贼眉鼠眼四处张望的男人,就是他的养父母张小芬和董大牛。 原主是在他所出生的医院被偷走的,而且还是里应外合被偷走的。 现在正是1959年,大饥荒刚刚开始,张小芬和董大牛是出来逃荒的,结果身上带的那点钱和粮被人抢光了,两人只能一路乞讨。 若是平时也还罢了,可现在是灾荒年,自己还吃不饱呢,谁又有余力接济别人? 两口子接连两天都没有讨到一点食物,然后张小芬就华丽丽的被饿晕了。 然后被路过的方舟给救了,还把他们两人给送到了医院。 夫妻二人自然感激涕零,提出要报答方舟,方舟也借此提出了一个要求,那就是让他们两个带走一个孩子,走得越远越好,永远也不要回来。 作为报酬,他会再给这两人100块钱,20斤粮票以及20斤粮食,还可以再帮他们买两张火车票,给他们开一份证明,让这两口子能到东北去落户。 如此优厚的条件,这两口子一听就动心了,要是有了这些钱票和粮食作为路费和安家费,再加上还有他承诺的证明,到东北那边安家落户不是问题。 而且他们也听说了,东北那边山多,可不缺吃的,就是天气比这边冷点。 再加上还有活命之恩在,于是两人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 于是按照约定,两口子就在医院外面等着,等方舟交给他们一个孩子,以及承诺的东西之后,两口子就着急忙慌的离开了首都。 两人在东北一座名叫前山屯的地方落了户,对外只说原主是他们的儿子,是在逃荒的路上生下的。 邻居们也没人怀疑。 刚开始的时候,这两人对原主还好,然而等原主两岁多,张小芬成功生下第一个儿子之后,看原主就越来越不顺眼了,动辄就打骂,稍微大一点点就让他开始干活…… 后来就一直用孝道压着原主,原主一直到23了,还没有结婚,有一天,他的二弟领回来了一个女人,不知怎么张小芬和董大牛说的,张小芬硬说这是给原主领回来的媳妇,逼着他们两个去领了结婚证。 女方倒是没有反抗,就是原主有点不情愿,毕竟这女方长得一看就不像个好人家的姑娘,原主有点看不上,但碍于孝道,以及张小芬撒泼打滚,喝农药上吊的招式,最终还是同意了。 婚后7个半月,女方,也就是杨倩倩,产下了一子。 他们对原主说是早产,但其实是足月生产的,而孩子的父亲也不是原主,是他的二弟董树! 原主对于他们的说法,自然没有全信,但是也没有证据证明这个孩子不是自己的,不过看在孩子无辜的份上,对这个孩子倒也还好。 而这个孩子嘴巴也甜,一口一个爹的叫着,端的是一个孝顺的好孩子,渐渐的原主的心就化了。 最后的结局有些可悲,原主躺在病床上的时候,这个孝顺的便宜儿子,迫不及待的拔了他的氧气管,只因为,他名下的那套房子属于拆迁房…… 知云过来的时间段非常早,正是原主刚刚被拐走的时候,现在的原主刚出生不久,能经受住这一路颠簸,顽强的活下来,确实也是个命大的。 知云这才明白自己现在的状况,难怪觉得行动上力不从心,原来自己还是个小奶娃。 恐怕视力与常人无异,还得得益于她任务者的福利。 这个任务有的磨了。 因为原主的任务目标是他那个便宜儿子。 不过知云可不打算认贼做父,哪怕她现在还是个小奶娃,还没有自理能力。 不过暂时什么也做不了,那就安心睡觉吧。 一觉醒来,天已经黑了,可这两口子还在深一脚浅一脚的摸黑赶路,幸好天上有月亮,所以脚下的路还勉强能看得清。 知云感觉到肚子饿了,可她现在还被人抱着,若是凭空消失了,恐怕是不太合适,空间里吃的东西倒是有很多,可这具身体才刚出生不久,消化系统还没有发育好,那些东西她也吃不了。 只能忍着了。 不知不觉就又睡了过去,等再次被饿醒的时候,四周静悄悄的,黑乎乎的,也看不清是个什么情况。 扭动了两下身子,确定不是被人抱着了,闪身进入了空间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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