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差不多了,又原路返回了住处,而她忙活了这半天,武松竟然还没回来。 问了1101才知道,武松跟衙门在衙门里跟一群同僚喝酒喝多了,此刻正躺在一张简陋的木床上,呼呼大睡呢。 见他无事,知云也就不再搭理。 不过等到第2日的时候,武松回来就告诉了他一个消息。 快过年了,县令差遣武松去一趟京城,给他在京城里的族里送礼。 他已经领了令,今日就要出发了。 知云这才记起来,原剧情里也有这么一段。 而且就在武松去往京城的这段时间,原主在郓哥的提醒下,抓了潘金莲和西门庆的奸,随后被西门庆踢了胸口,接着又被潘金莲喂了一碗毒药。 为了怕武松回来察觉到事情不对,又匆匆的将武大郎给火化了。 若不是前来入俭的仵作何九叔发现了不对劲,就想起在来之前,西门庆安排人把他强行带到了一间酒楼里,不但请他吃了酒,还给了他十两纹银。 告诉他不该说的别说,免得祸从口出。 当何九叔揭开盖在武大郎身上的白布,看到武大郎的面色,心道一声不好,为了活命咬破了舌尖,吐了一口鲜血,装作晕倒,被人送了回去。 后来听说武大郎要被火化了,他又带了香烛纸钱,装作要去祭奠武大郎的样子,趁人不备捡了两块武大郎的尸骨,偷偷的藏了起来。 后来武松回来了,找上了何九叔,他就两块骨头给了武松,还指点着他去找郓哥。 郓哥原本就为武大郎打抱不平,在武松给了他五两银子之后,就陪他打关司去了。 这两块发黑的骨头也成了武大郎被毒害的关键性证据。 只可惜西门庆花了重金,县令也不敢深得罪西门庆,只得劝着武松,说证据不足。 也正因为如此,他才私下去杀了西门庆和潘金莲,用两颗大好头颅祭奠了武大郎。 当然,中间商王婆也没落得个好,同样被武松一刀结果了性命。 知云想到剧情里,在杀人这件事的事发之后,知县想到武松曾帮他去京城送礼,觉得承了他一份人情,就帮着武松遮掩了,帮他开脱,把他的故意杀人说成了过失杀人,才没让武松被判了死刑。 只打了他40棍,刺配2000里外。 这知县虽是个贪财的,倒也不是毫无底线,而武松这一趟去送礼,也并未出什么岔子,还让知县领他个人情,所以知云也很放心他去了。 说起来这知县也算是对武松有恩,毕竟武松当日是自首的,并没有反抗,如果知县不背地里帮他遮掩,就凭他连杀三人,应该是判斩刑的。 如果被秋后问斩了,梁山108个好汉也就成了107个了。 所以说,其实武松这个人虽然是个莽夫,但其实还是有点运道在身上的。 算是逢凶化吉的命。 比如遇到人人丧命的老虎,他就把老虎打死了。 比如杀了西门庆,潘金莲,王婆三人后,因为知县承了他的人情,暗里做了手脚,让本该问斩改成了发配。 后来杀了蒋门神,比如血溅鸳鸯楼,咱多少也付出了点代价,不过于性命却都无碍。 就算是打方腊的时候,他也因为失去了一条胳膊,而选择了出家当和尚,从而保全了性命。 在打方腊这件事上,武松实情演绎了什么叫做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所以说这小子是有点运道在身上的,要不然梁山108将只活了32人,武松怎么会是这32人中的一个呢! 趁着武松不在的这段时间,她刚好在修习一门功夫…… 武松带了二十个士兵,押送着县令送到京里的礼走了。 西门庆这边,正搂着李萍儿正睡得迷迷糊糊的,就被砰砰砰的敲门声惊醒了。 西门庆烦躁的睁开眼睛,骂道:“是哪个不开眼的,是不是活腻了?大清早就扰了爷的清梦,看爷不打断了他的双腿!好叫他懂些规矩!” 李萍儿连忙伸出一只柔弱无骨的小手,在西门庆的胸口轻轻的抚了抚,帮他顺了顺气,娇滴滴的劝道: “官人莫要生气,仔细别气坏了身子,那些个下人,不懂规矩打一顿板子发卖了就是,何必气到自己呢?” 西门庆笑嘻嘻地捉住了她的手,在他的脸上香了一口:“还是我的心肝儿懂我,不似那些个无趣的。” 外面的嘈杂声不断,只是这房子的隔音效果不错,再加上又分了里外间,只能听到外面吵吵嚷嚷的,却听不清具体吵嚷了些什么。 “官人起来去看一看吧,外面这般乱,莫不是出了什么事?” 一边说着,一边光着身子下了床,去衣架上帮西门庆取了衣服,顺便也取了自己的。 两人穿戴整齐,打开房门,就看到院子里乌泱泱的站了二三十个人,西门庆问道:“都聚在这里做什么,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管家连忙上前,苍白着一张脸照:“大官人容禀,昨夜里咱府上被盗了,也不知是哪里来的小贼,恁的有本事,竟搬空了几座库房……” 话未说完,西门庆一时大怒,抬起脚一脚就踹向了面前的管家。 管家又哪里敢躲?生生的受了这一脚。 西门庆也是练过一点功夫的,管家被这一脚踢的气血上涌,差点一口鲜血喷出来,好容易才咽下了喉咙里的腥甜。 却听西门庆道:“我打死你这个吃里扒外的东西,什么样的小贼能一夜搬空几个库房,昨夜巡夜的人呢?莫不是你们互相勾结,坚守自道,到头来却赖到了不知名的小贼身上。 真当我是个傻的吗?” 管家有苦说不出,他又何尝不觉得不合理? 可再不合理又能如何? 事实就是摆在面前。 昨夜那些巡夜的,虽然因为下雪,没有出来像往常那样在院子里来回巡视,半夜一整夜都不曾合眼,这个他们已经互相证明过了。 那小贼端的是一身好武艺,整个西门府,让他来无影去无踪,被盗了都没留下蛛丝马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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