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令自安排着他去领了衣服和腰牌,武松高高兴兴的换上了新衣服。 此时的知云还不知道,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让武松又走了前世的老路,做了阳谷县的都头。 等她算计着时间,来到阳谷县县衙门口,就正看到武松从县衙里走出来,看到他身上穿的衣服,心里顿时暗道一声不好,恐怕自己迟了一步。 “二郎!” 武松吃了一惊。 在这种时代,这个称呼并不新鲜,大多数的人家家里的儿子多了,都是大郎二郎三郎的这样称呼。 但是武大郎的这个声线可是别具一格的,说一句公鸭嗓子都不过分,知云来了后也没改。 都五短身材了,也不差一副公鸭嗓子了。 因此武松一下子就听出了这是自家哥哥的声音,连忙将头扭向声音的来处,正看到了知云站在那里。 那五短的身材简直不要太明显。 “哥哥!” 唉呦,我去! 这富含感情的一声呼唤,把知云惊的打了一个激灵。 这哥们应该是呼唤宋江哥哥的时候,才会用这种语调吧? 想到在武松的心里,自己有可能跟宋江处在同一个位置,心里感觉怎么就那么恶心呢? 武松满脸惊喜,快步上前,张开装备就想拥抱知云。 知云的脸色顿时剧变,连忙一闪身躲开了他的拥抱! 妈耶!就她这五短身材,头顶只到武松腰部的位置,如果真被武松给抱住了,就凭两人的身高比例,他这一抱自己岂不是要把脑袋怼他裤裆里了? 那画面知云都不敢想,太他妈尴尬了。 武松的双手抱了个空,顿时委屈的看向了知云:“哥哥。” 唉哟,我去,这充满了委屈的小声音,跟他这五大三粗的形象有点不符啊。 意识到自己想到哪里去了,知云尴尬的咳嗽了两声:“咳咳,二郎啊,你怎么到阳谷县来了?” 武松咧嘴嘿嘿一笑,得意的神情溢于言表:“哥哥,此事说来话长。” 然后也不待知云说什么,就得意的说起了自己打死老虎的丰功伟绩。 “兄弟,此处不是说话的地方,要不然你先跟哥哥回家,咱们再详谈。” 真是服了,知云觉得这货是真二啊。 说来话长,你倒是先别说呀。 说来话长,还站在街上叨叨个没完没了! 你个子高,你站着不累,我踏马的这五短身材,看你还得仰头,我不累吗? 武松意犹未尽的住了口。 不知为什么,总觉得心里有点不大痛快~~没有跟宋江哥哥在一起的时候痛快,他每次跟宋江哥哥说话,宋江哥哥都会认真听完,顺带着夸自己几句。 知云也理解他的不痛快,能痛快的了吗? 正搁着做巡回演讲呢,冷不丁的就被人打断了,而且打断他的人还是他亲哥哥,还不能反抗。 不过既然已经回了阳谷县,到了她的手里了,就是憋屈也得忍着。 跟着知云往家走,一边走还一边问:“哥哥,你不是在清河县吗?什么时候来到了这阳谷县?” 知云叹了口气,面带忧伤:“还不都是因为你! 你在清河县闯了祸,自己倒是一走了之了,可有想过你哥哥我? 我在清河县里日日受人欺辱,哪里还能生活得下去? 这才不得已变卖了家产,搬到了这阳谷县里。” 武松的脸皮一僵,顿时想起了自己一年前做的那些混账事,平日里就没少让哥哥跟着操心,后来更是因为怕报复,揣了家里的现钱跑了。 倒是把烂摊子留给了这个唯一的哥哥。 虽说他现在也算是衣锦还乡的~~毕竟成了打虎英雄,现在还得到了一个都头的职位。 但听着知云的话,还是觉得尴尬无比,不知该怎么面对这位亲哥哥了,不由的沉默下来。 知云也不说话,就任由他独自反思。 两人一路回了家。 原主娶潘金莲是在武松离开之后才娶的,又赶在武松回来之前把潘金莲卖了,所以武松到现在还不知道自己曾经有过一个嫂嫂。 进屋之前,武松还抬头看了一眼挂在门外的牌匾,进屋后便问了一句:“哥哥还开酒店?” 知云默了默:“你也知道,哥哥我没什么本事,就是会做炊饼,可那东西利润太小,你又不在身边给我撑腰,我这生意就越发不好了,不得已才开了这个小酒馆,聊以糊口罢了。” 见武松若有所思,又道:“二郎,你这次回来就不走了吧?” 敢走腿给你打折。 这话一出口,武松顿时来了精神,又开始了他巡回演讲式的滔滔不绝,总而言之,总结出来就一句话:因为打死了老虎,立了大功,所以知县让他做了都头。 知云装作欣慰的拍了拍他的肩(两人都坐着呢,要不然也够不到他的肩):“你这样就挺好的,有一份正儿八经的差事,哥哥我到了九泉之下,也有脸见咱爹咱娘了。” 武松默默的挺了挺胸,竟然还有点小骄傲是怎么回事? “哥哥放心,我这好歹也是有了差事了,以后哥哥也不必这么辛苦,在县衙当都头,每月都有二两半银子,再说吃官家饭,还有外快呢。 总可以养得起哥哥的。” 知云笑着点了点头:“既如此,那以后就回家来住吧,楼上我已经收拾出了你的房间,就盼着你哪一日回来呢。 这下好了,你终于回来了,我也算是有了依靠。” 知云一边说着,一边还伸出手抹了抹眼角,装出一副伤感的样子。 武松张了张嘴,又点了点头。 他本想说县令听说他家不在这里,他在县衙里安排了一个房间,但既然哥哥这般说,他自然是要搬回来住的。 知云带着他上楼去看了他的房间,还从自己房间里抱出来了一套新的铺盖。 到了晚上吃饭的时候,武松就吃到了知云卤的牛肉,暂时惊为天人。 赞叹道:“哥哥,我从来不曾吃过这般好吃的牛肉,就是在柴大官人的府上,他家的厨子也做不出这般味道,不知哥哥是怎么做出来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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